又即此色復有三種:謂若好顯色、若惡顯色、若俱異顯色。
因「顯色」是以我們所知的那一物於凡眼中常見的面貌,我們對此物的意識也就隨人身經歷的一時一刻隨機累積與固著,最終成為依類型概念納入我們對世界的固定印象之一。所以這種物色的顯現和我們的生命歷程可能有交集、可能承擔角色、共歷時空,承載記憶、感性,成為各人寄託經驗情感的物質。所以此色之下所分三種,隨觀察者感官經驗趨同展現。也就是說,當我們據於過往經驗累積的好惡心去觀察現象時,原先為主體所好的觀察對象展現出與觀察者的喜好一致的面象-這是若好顯色。反之,原先所厭惡的觀察對象展現出與觀察者的厭惡相映的面象-則是若惡顯色。當遭遇陌生對象、觀察過程中並不涉入主體過往經驗的好惡感受時,這些現象就依主體意識中相似經驗的聯類或比較展現自身的異同-這是俱異顯色。
似色顯現,彼助伴者,謂彼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所謂,作意、觸受、想思及餘眼識,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
依眼識所引導的境界而有善惡、差異的意識。所謂「助伴」,此物之所以引導此類境界,有種種因素,有些因素的作用是「助」-是引導、促成、固著、強化的作用;有些因素的作用是「伴」-是偕行、俱起的作用。「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這種種因素之所以存在、所以能產生助伴的作用,於各人的相應機轉都有其相應的原則與方法。依這些「法」而發展出各人的「模式」。
「作意」-接觸或認識的動機。
「觸受」-接觸時的感知能力與感知途徑、「想思」-觸受之後在意識中所引發的意識活動、「餘眼識」-以及其他的影響因素。
這類影響因素⋯⋯因於當下客觀環境及主觀心理因素之不同,對接觸經驗所產生的影響。例如,當下的客觀環境使觀察者必需處於戒懼狀態和認知當下的客觀環境使觀察者處於身心安然、警戒鬆馳的狀態下,雖本於同一作意、同一感官條件及感知途徑、同樣的意識主體、再加上同樣的對象物,其經驗結果必然不同。之所以歸為「餘」,因為這種影響因素不源自物我兩端,而源於兩者之間產生關係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