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這樣的時候?
好像一整天什麼也沒特別做什麼,但回過神的時候,已經是睡覺時間了。
很累,但是又想要熬夜,不然有種很可惜的感覺。
上課也好,上班也好,每天都是固定的行程,好像沒什麼新鮮的事了。
對生活提不起勁來。
如果生活到某個階段,時常回過神來已到就寢時間,總是有些空虛,或許是因為太忙碌,缺乏「自己的時間」,所以會試圖用熬夜來「借用」時間。
熬夜是一種竊取,在過了午夜十二點,仍自我欺騙的認定現在是「今晚」,實則和「今早」的自己透支睡眠與精神──〈文字工作者的痛,文心雕龍懂〉
我以前也會熬夜,但那樣會搞壞身體+隔天精神很差,之後改成早睡早起,四點起床划手機(另類錯誤範例)
但談到提不起勁的話,我有點其他想說的:
「勁」是源於對生活感受的積極反應。
說句老實話,我已經這樣很長一段時間了:
每天就是上班、睡覺,睡覺、上班,十點睡四點起。
我自己的經驗是:其實沒什麼不好的。
我今天什麼都沒做......嗎?
就像投票其實沒有「無意見」,廢票也會成為一種立場。
只要我們還活著,隨時都是在「做些什麼」。
我現在正在偷閒寫些文字,之後要上班,晚點吃東西,接下來要開會,回家的通勤時間會聽一下最近在追的直播VOD,吃飯、洗碗、洗澡、刷牙、睡覺;周末沒有上班的話,我會躺在床上曬太陽,看點影片,累了就閉上眼睛睡覺──我們的「日常」就是由很多瑣碎的小事組成。這些就「做些什麼事」了。
我曾經陷入一種「價值」的迷思,認定一定要有所產值,譬如賺錢、賺取關注、有點作品,才能是「有意義的事」。也因此,如果沒有得到金錢或精神上的回報,就覺得自己,或自己做的事是「沒有意義」的。時常會陷入期待回應的失落,或「我都沒產出」的焦慮。
但生活本身就是「在做些甚麼了」。
有這樣的論點,是因為在最憂鬱的時期,我是沒有辦法「下床」的。尿急到膀胱快爆炸,都沒有辦法執行「走下床」這件事。所以後來我滿清楚地認識到:晚上好好洗澡,按時固定吃飯,完成份內工作,躺在床上睡覺──這些都是我努力生活的證明。
我不需要薪水或別人的按讚,來說服我做的事有沒有意義?它算不算「一件事」?
意義是人為賦予的。
認真經歷生活的每一刻,就是生活的「一件事」了。
說來也奇怪,在放棄一定要有價值、有意義、有勁的時候,反而最有可能撈回生活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