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明明就有20億!預算編列在哪裡?」10月14日地球公民基金會偕同時代力量彰化縣議員吳韋達、立委王婉諭,以及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在立法院召開記者,針對新版《工廠管理輔導法》(簡稱工輔法)從去(2020)年3月上路至今的「經費問題」提出質疑。
環團與民代指出,各地方政府共收取約20億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然而全台僅拆除6間農地違章工廠,究竟如何使用經費並進一步管理農地工廠?呼籲相關單位應提出具體內容、公開透明經費資訊,並確實執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沅諭進一步說明,即將納管的農地違章工廠依法需繳交登記回饋金、納管輔導金以及營運管理金相關費用,環團呼籲《工輔法》主管機關經濟部,以及負責執法的各地方政府,應該針對上述費用公開預算與決算等內容。
同時,地方政府相關單位也應確實使用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作為「拆除經費」,進一步成立專案小組等有效執法,避免更多新增建農地違章工廠。環團與民代更強調,中央經濟部應明確定義
《工輔法》第28-3條關於地方政府「怠於執法」等相關規範,也進一步透過「函釋」說明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使用內容,更能讓地方政府積極執法、有法可循。
10月14日地球公民基金會偕同時代力量彰化縣議員吳韋達、立委王婉諭,以及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在立法院召開記者,針對新版《工廠管理輔導法》從去(2020)年3月上路至今的「經費問題」提出質疑。
違章工廠大戶彰化縣 收取5億多費用卻沒拆違章工廠?
吳沅諭提到,目前彰化縣、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桃園市與新北市此6大地區屬於違章工廠「重災區」,尤其環團將2017年到2019年的農地面積進行比較與估算,推估彰化縣應拆除的農地違章工廠數量高達3,700家,屬於上述6大地區農地工廠「大戶」。然而新版《工輔法》上路至今,彰化縣府收取的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高達5億931萬元,如今卻連1家農地工廠都沒拆。
5億多元經費到底用去哪?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指出,他曾去函詢問彰化縣府,得到的回覆是縣府已成立「彰化縣政府未登記工廠納管輔導金及特定工廠營運管理金專戶」,並於去(2020)年4月公布該專戶的收支狀況及運用要點,未來會將該筆經費用於輔導未登記工廠改善環保、消防、水利、水保等設施。吳韋達表示,該筆經費目前沒有設定使用年限,也沒有關於違章工廠的短、中、長期相關計畫,究竟縣府要怎麼納管?如何輔導?仍有待未來在議會質詢時進一步監督。
5億多元經費到底用去哪?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表示,該筆經費目前沒有設定使用年限,也沒有關於違章工廠的短、中、長期相關計畫,究竟縣府要怎麼納管?如何輔導?仍有待未來在議會質詢時進一步監督。
同時吳韋達提到,根據
新版《工輔法》第28-1條規定,2016年5月20日之後新增建違章工廠必須「即報即拆」。然而《工輔法》針對違章工廠的「製造、加工」等營業行為定義不明,導致彰化有許多違章工廠案例即是由於未能證實具有「營業行為」,無法即報即拆,任由廠房持續擴建的結果,即是廠房完工後縣府更難要求業者拆除。
吳韋達進一步指出,許多農地違章工廠業者常常推託廠房空間只是「倉庫」不是「工廠」,即便認定為「倉庫」,頂多只能依照違章建築相關法規處理,唯有認定為「違章工廠」才能依據《工輔法》著手即報即拆。同時,地方政府稽查過程也必須發現業者有加工、生產等營業行為,否則難以進一步具體認定是農地違章工廠。吳韋達強調,追根究柢中央經濟部等相關單位也應針對法規層面進行更嚴謹的定義,同時包括管理金與輔導金的運用,也應進一步評估如何落實,並函釋給地方政府確切執法。
20億經費只拆6家原因何在? 環團、立委籲相關單位說明清楚究竟20億經費怎麼來的?吳沅諭表示依據《工輔法》底下的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5條內容提到,納管業者每年需繳交納管輔導金給地方政府,直到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為止。繳交金額依據申請納管年份以及工廠面積進行計算,例如:面積300平方公尺以內者繳交2萬元、超過300平方公尺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加計5千元等相關規定。
尤其
《工輔法》第28-7條明訂,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專用於「未登記工廠之管理、輔導及周邊公共設施改善」,吳沅諭指出新版《工輔法》上路至今,全台各地方政府總計共收取20億元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理應進一步編列預算作為改善既有業者的排水、空汙等問題,甚至利用該項經費拆除新增建違章工廠。無奈至今未見各縣市政府明確編列相關預算,也沒有更具體的法規內容。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沅諭指出,新版《工輔法》上路至今全台各地方政府總計共收取20億元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理應進一步編列預算,甚至利用該項經費拆除新增建違章工廠,無奈未見各縣市政府針對上述執法方向進行明確規劃。
吳沅諭指出,環團監督各地方政府如何落實新版《工輔法》時發現,新法上路至今全台僅拆除6間違章工廠。環團進一步詢問各地方政府怎麼沒有針對新增建違章工廠即報即拆處理時,往往被以「財政赤字」為由回覆。他強調該20億經費應妥善規劃使用,尤其既有工廠在「就地合法」之前,每年依法須繳付納管輔導金等費用,究竟地方政府怎麼納管?怎麼做?仍有待監督。
立委洪申翰也強調,關於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等相關費用,不僅經濟部作為《工輔法》主管機關應該進一步說清楚講明白,各地方政府也應該將相關帳目公開透明,並接受民意監督。立委王婉諭也表示,農地違章工廠議題涉及農業與食安問題,同時也凸顯長期以來政府怠於執行《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以及《建築法》等相關法規,呼籲經濟部應站出來說清楚並積極制定《工輔法》相關規定。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蔡佳昇指出,各地方政府坐擁上億元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實際上未將經費編列預算,做為實際拆除農地違章工廠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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