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小孩上學只能靠運氣?人本教育基金會揭露苗栗縣照南國小一年級某班的楊姓導師,長年以體罰及精神暴力虐待學生聞名,包括言語羞辱、用濕抹布甩臉、扯頭髮擰耳朵等,儘管家長卑微懇求並提供錄音證據,但校方與縣府主管機關卻坐視不管,還將本為避免校長吃案的「校事會議」制度,變成護航不適任教師的管道。
10月21日人本偕同苗栗縣議員宋國鼎、立法委員王婉諭召開記者會,批評照南國小校方處理態度消極,去年11月家長已多次反映,校方卻延遲了半年才召開校事會議,而由校長主導的會議組成也有「球員兼裁判」之嫌,但目前《教師法》對於校方延遲或不召開校事會議並無罰則,兒童遭受精神暴力也缺乏保護,要求苗縣府應介入調查,呼籲教育部檢討制度漏洞。
照南國小校方回應媒體,在5月18日接獲人本基金會來文後,學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規定,於5日內召開校事會議,成員包含校長、家長會代表、行政人員代表、未兼行政教師及校外公正人士共5人,並非都是校內教師。校事會議審議後,認為該師確有不當管教行為,但尚未達到不適任教師的標準,因此已送考核會,對該師記申誡2次,並調整為非導師職務。
一整班7歲孩子不好帶? 換科任老師上課安靜守秩序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竹分會主任李慧貞表示,去年9月小一新生入學後不久,楊師便要求家長帶小孩去兒童心智科評估是否注意力不足,事後檢查結果一切正常,但楊師卻時不時譏笑學生「醫生說你很正常,你哪裡正常?」全班更有將近1/3孩子被要求看診。
李慧貞說明,去年11月起陸續有家長發現孩子時常遭到拉頭髮、擰耳朵、被塑膠尺打、不准吃飯、不准下課等處罰,還被罵「癡呆」、「腦袋有問題」,但無論直接與楊師反應,或向學務主任申訴情況都沒有好轉,主任更曾回應「學校也拿楊師沒輒」,家長今年3月開始錄音蒐證,聽到音檔家長都嚇壞了,內容中楊師不停咆哮小孩,不時傳出體罰聲響,這樣的狀況幾乎天天發生,要孩子如何學習。
李慧貞曾懷疑「是不是這班學生特別有狀況所以老師不好帶?」但並非如此,以今年4月20日整天的錄音紀錄為例,楊師根本沒在上課,每堂除了考試就是飆罵學生,直到其中一節英文課由別的老師教學,全班好好上課很守秩序,證明根本不是孩子的問題。
李慧貞表示,還錄到楊師恐嚇小孩:「不騙你喔,我要揍到你哭喔」、「我要揍人了,你還是不動齁」,隨即拿濕抹布拍打在學生臉上,當學生回答「我全身濕了」,楊師竟笑回「這樣比較涼啊」。當天太多學生遭到體罰及言語霸凌,引起家長嚴重反彈,在群組問楊師「小孩要考多好才不會被您打呢?」、「罰寫沒關係,但不要打到會影響心理」,也有家長懇求「我知道我的孩子成績不夠優異,但是他有他的優點,請你不要再拉他的耳朵,也不要言語暴力、不要過度體罰他」。
李慧貞說,這些內容校方都知道,但今年4月議員宋國鼎要求校方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校方竟推託「不可能每個都啟動校事會議,而且外聘委員需要費用」等,遲不召開校事會議進行調查。直到5月多人本寄出公文,校方才終於啟動調查。
為避免校長吃案的「校事會議」制度 上路一年多仍問題重重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明,校事會議原本是避免由校長恣意決定程序,讓不適任教師不用進入教評會(處理解聘、停聘、不續聘)程序,而利用考核會(處理申誡、記過)輕輕放過的機制。但上路一年多,已發生許多應該進入教評會,卻都採考核會放水的案例,更嚴重的事,由於採取會議制,如果會議結論違法時,竟沒有人需要負責,讓校事會議制度淪為「卸責」程序。
教育部去年(2020)6月頒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4條規定,要求學校接獲檢舉或知悉疑似體罰事件後,須在5日內召開校事會議,會議成員共5人,包括校長、家長會代表、行政人員代表、未兼任行政之教師代表,其餘一人可由教育學者、法律專家、兒少福利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中擇一,組成調查小組調查。
經調查小組審議(
第7條),如涉及「體罰或霸凌」學生,應移送教評會審議;若有疑似「教學不力或違反聘約重大」等情形,則由校事會議決議要自行輔導或送專審會(教師專業審查會)。若無前述狀況,而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第6條所定,如不當管教、教學行為失當等情形,則移送考核會。
「年終獎金怎能跟孩子一輩子的傷害畫上等號?」李慧貞批評,此案經學校調查,認為楊師確有不當管教行為,送考核會審議後記了2支申誡處分,但原本的「申誡」竟還允許功過相抵,更改過後也只影響2年的年終獎金。宋國鼎則指出,此案從校事會議的召開、人員組成,到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全都有制度上的漏洞,呼籲教育部應檢討如何落實法規。
問題一:校事會議延期召開無罰則、匿名檢舉不受理
「校方在法規上的義務,居然要外界介入後才要啟動!」宋國鼎批評,家長早在去年11月起不斷向校方申訴,但校方卻一直用各種藉口推託,直到5月人本寄公文後才啟動調查會議已經半年之久,期間孩子受到的傷害從未停止。
宋國鼎強調,家長們並非一開始就願意尋求議員及人本幫助,由於擔心孩子在學校被標籤化、被特別針對,先多次匿名向學校申訴都無法解決才鼓起勇氣投訴議員,甚至家長只希望「孩子不要再受到傷害就好」,這樣卑微的要求都無法獲得改善,學校更因為家長採取的是「匿名檢舉」而不啟動校事會議(
第3條)。
宋國鼎怒批,法規上學校只要「知悉」就要啟動校事會議,但在實際運作上學校卻能鑽法律文字,選擇採用「匿名檢舉就不受理」的處理原則,忽視家長的擔憂,導致這種情況在地方不斷發生,「難道教育部都不知道狀況嗎?」
而家長的擔憂其來有自,李慧貞提到原本有2位家長願意出席,但學校聽聞人本要開記者會,竟提前開家長說明會,校長說「目前不知道誰跟人本投訴,但你們出席了大家就知道是誰了,這個結果到底好不好,請家長要審慎評估」,家長聽完雖然氣憤,但也只能選擇不出席。
王婉諭指出,校事會議規範在《教師法》子法中,但目前並無明文規範當學校接獲檢舉或知悉教師有違法狀況後,「並未召開或延遲召開」校事會議的罰則,使教育現場沒有落實程序,對此時代力量黨團將提出修法版本,試圖補足制度漏洞。
問題二:球員兼裁判?校事會議成員仍由校方主導 未硬性規定外聘委員
宋國鼎表示,校事會議是為了避免過去不適任教師的案件,皆由校長一人決定而時常發生「吃案」的狀況,但實際上校事會議仍由校長主導,包括是否召開、程序走向、是否聘用外部人士參與等。本案即沒有外部人士參與,雖有一名家長會代表,但其餘皆為校方人士,家長根本無法信任這個制度。王婉諭認為,校事會議的組成應避免身分衝突,並明訂以兒童權利專家為主要成員,才能維持公正、保障學生權利的任務。
李慧貞說,校事會議明定5席中有一席外部人士,並由其中3人或5人組成調查小組,人本要求校方應聘外部委員進行調查,但校方卻推託「外聘委員很難聘、要錢」、「法規上只有說『得』,沒說一定要聘」等拒絕,最終調查小組由隔壁班老師、學務主任跟家長會代表組成。
沒驗傷單就不認體罰 人本怒:要把小孩打到死或半殘才行?
李慧貞提到,人本7月時追蹤學校調查進度,學校表示因為疫情及設備問題,所以只會抽選5到6名學生線上調查。即便調查過程中,有至少3名家長明確表示老師有體罰,但校長認為「證據微薄,無法只聽錄音認定老師有體罰,但管教方式的確不當」,當李慧貞質問校長「你們學校的標準這麼低嗎?」校長只是笑而不語。
「難道沒有驗傷單或錄音,就不是霸凌了嗎?」宋國鼎強調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但校方在處理校園霸凌事件或疑似體罰事件時,第一個要求的卻是「有無實體的法律證據」,而不是思考如何防止傷害,「難道我們要孩子在學校學習的是如何錄音?老師學習如何規避錄音的技巧嗎?」
王婉諭認為,過去的霸凌泛指身體上的侵犯,但精神上言語上的暴力也會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長期影響,目前《教師法》中並未明確禁止「精神暴力」,主管機關常以「已禁止霸凌」等模糊回應法規上漏洞,但在實務上明顯無法獲得解決,要求應將「禁止精神暴力」明確列入法規中。
針對學校只抽訪幾位學生調查,王婉諭強調應重視「兒童表意權」,面對學生遭受身心暴力事件,除了要規範更細緻的調查程序,過程中也應進行通盤調查,讓當事學生完整陳述、獲得完整的調查報告,對結果不滿也應有救濟程序,才符合公平公正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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