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126 手記
靈魂、大腦、自由,這三個應該算是研討會結束後的提問裡最常出現的三大關鍵熱詞。其向前看去,最常與之的連結大致上又可分為本體「說、想、是、否、論」以及「覺得」或者「認為」。
當中「覺得」和「認為」其實都只是表達出部份主體知覺(perceive)所感受分析出的覺察之一,而各式覺察的綜合體構成我們的「知覺意識」,和潛意識與其他既有訊息經大腦作用後的產生行為才是我們時常聽到的「有意識的行為」。
按此,所謂「我覺得」或者「我認為」對「我」這個主體而言算是一種比較沒有責任非完整的片段式訊號,無對錯好壞之分亦無法使客體直接識別接收,唯經由本體大腦才能作用出覺察解釋組合真辨其意後轉為訊息經表達至行為。
所以,每次接收到「你覺得」、「你認為」的信息時,大腦都會先啪唧唧歪喲卡住 5 下,才能開始與既得共知相互比對。但沒有辦法,集體生活必有犧牲也因此能獲其他維持本體存在的必須甚至更多,固此以本體代之將其整理出「我的解釋」,大概啦。
Q: 到底什麼叫做「自由」,什麼是「個人或個體自由」,
到底有沒有所謂「絕對自由」的存在。那大家所說的自由又到底是什麼呢?
在解釋之前,試著先閉上眼儘可能讓心情沉澱腦子放空 …
— 現在、就這個當下,
這就是由本體的大腦對「絕對自由」的覺察。
記住他,然後…
5、4、3、2、1
好,到這裡差不多可以駡髒話了。
啦啦啦!😉😘
這 5 秒,其每一秒鐘分別也都是大腦對靈魂作用出的內在相對自由。
換個方式說—
每秒鐘,不同個體的大腦都可對其當下作用出不同的內在相對自由。
假設其為盧梭「人生而自由」所指自由。之所以是「相對」的原因在於,大腦無法精準的判斷出這是什麼更不必說對其做出解釋,亦可視屬於其靈魂的自由或者稱「主體自由」。只要靈魂意識存在,其必定存在,但即使其存在也非等同普遍或者集體共知的存在。
若將靈魂意識定為主體,大腦認知即是所謂客體。也就是說,就算是自己的客體大腦的認知亦無法對其自己的主體靈魂意識所定義的自由做出完整解釋。
(此處加 10 倍速唸800 次,差不多就可以理解了… 大概吧!)
其亦可說明中國人說「四大皆空」非既有認知中的空,或者應該解釋為由靈魂發出的大腦無法解釋為訊息的訊號,其訊號源靈魂本意,但因無從解釋稱之為空。
如果大腦無法解釋靈魂本意,即便靈魂已對大腦發出訊號,但大腦是否能覺察接收至接受解釋為訊息亦是未知。也就是我們所謂的大腦認知,只是反應靈魂認知的映像,亦未可斷其真實全貌。若個體大腦都無法做出有效判斷,即便是自己也不能解釋出自己靈魂本意的全部,或是說我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所謂真正需要、想要的或者感知的,究竟是否等同靈魂的真實本意訊息。無論如何大腦都只是在接收和翻譯靈魂原本訊息,即無等號的關聯存在。
所以很多法庭上常會出現「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才做出這種事。」的辯白其實某種程度也不能判定為謊言,但此辯白所謂真假與其實際行為所應負責任無關,本身勉強做出解釋也僅能為個人所認知的犯意,當幹話聽聽就好。
照此邏輯,其實大腦對靈魂本不具所謂「絕對判斷力」,或可將其視為個體所總結「相對判斷力」,固其所解釋的自由也未必等同靈魂上的絕對自由,或可稱訊息最終結果為個體的「相對自由」,眾個體的相對自由聚集比對才會是集體共知中解釋的個體自由,其可視為一個「集體對個體自由共同解釋」,此簡稱「共知個體自由」亦較符合我們所謂的自由。
當中比較值得在意的一點在於這個相對自由並不定等於共知個體自由,彼此可視為雙向因果關係,互相依存影響後各自進行更新,原則上在單一個體邏輯中是無法對「共知個體自由」做出全盤性解釋的,因其又與世界中其餘個體相關。而個體與個體間分別接收再做出的解釋也不儘相同。由此可得出,不同個體對共知個體自由的解釋亦可能有所出入,換句話說所謂的「自由」的「定義」為個體間相互共論或互毆後的最終結果解釋,非單一個體可決定。這個共同解釋也未必完全符合最開始聚集成共知的個體自由定義,這個新得出的解釋再分別經由個體不同的解釋可視之個體對共知個體自由的定義後,大致上就是某某口中所表達的「個人自由」。此處用大致上的原因同樣是個體間處理表達訊息結果並不完整相符所致。
以上。
按此亦可得出曉明哥金句「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
邏輯上來說他自己可能都不太知道自己供 3 小…
至於大家吵的自由是什麼?
靠腰去問大家啊這算政治問題吧?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