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給自由感建立了一個公式,來驗證一段時間看看是不是能夠符合;自由感 =[(愉悅感+選擇感)/(愉悅感+選擇感+慾望+需求)]X 100%。有時候錢可以買到很多的東西,也可以規避很多麻煩跟煩惱,但是是否會在眼裡把物質看作是糞土跟鴻毛,都是自己決定的。不一定是錢多到想買什麼都買得起了才會感到自由,但也不一定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卻沒有明天就一定是自由。我想~能夠喜歡當下的自己以及能夠感到滿足應該就是自由了吧。真正自由了,物質並不會是如糞土般不堪,也不會如鴻毛一般輕浮;一切都是自由感所需要恰如其分的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