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諱言,我很容易上癮,貪戀那個當下。
上癮不是只有負面的描述,可能吃到人生中第一口的糖,腦中瞬間high了起來,第一次穿上好的衣料,被舒服的肌觸感與質地包圍,身體舒服的暈眩了起來。
回到最初,都是慾望本能。
年輕人不種吃穿,塔城街的牛肉麵與袋裝果汁就覺得美味。喝過了皇家禮炮,才知道以前喝的烈酒只是調合式的烈質酒精。
於是癮在悄悄作崇,想要更好的,想要享受那個快樂的當下。
人類的文明怎麼進步,西裝革履高根鞋包頭,稜線分明玻璃帷幕的高樓大廈,捷運送進送出這中堅社會的柢柱們,消除了所有的個人獨特性,塑成一模一樣的人型偶。他們還是有慾望,有癮。
我越沉醉,越想知道為什麼。酒醉的時候,在過於幸福的時候,身體裡源源不絕的暈眩感,五花十色的在爆炸,虹光剎現,美的過於不真實。
原來都是當下,上癮的速度太快,迷戀的理由根本無所謂,只是想要當下得到最真實的感受與快樂。
用力愛過的人,努力過的工作,得到了回饋感的滿足,當下覺得自己做了好事,事後那麼無所謂。我只是因為想要那個上癮的過程,才把自己丟進一件又一件的混亂裡,解開的過程中滿足感逐漸下降,到下一個混亂開啟。我不想那樣活了。
用簡單來解決簡單,慾望滿足後,下一步我的腦袋總是清醒到不可思議,上完床後我都是第一個跳下床的人,充滿活力的。我不貪戀溫存,不貪戀多餘的摸頭稱讚。
永遠有更多的追求在等著,人才活著,才活的好像有點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