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21)金漫獎引發爭議的時候,我的態度就是:「
我完全支持金漫獎由民間自籌經費去找評審、去辦理,任何掛著文化部經費辦理的獎項都一併辦理。」前一陣子看到曾建華老師針對金漫獎諮詢會議的紀錄,想了一下還是覺得有哪裡彆扭。我是覺得,如果拿「
金漫獎能夠做出一個指標,帶動整個台灣漫畫產業往前進,促使更多好作品的加入,打開群眾對台灣漫畫的認知(曾老師的
原話)」作為期待,勢必得釐清一些事情。
1、獎項的意義。
2、政府的角色。
即使只是排除我對propaganda(政治宣傳)的疑慮,其實文化部在漫畫出版不管是給予出版者、創作者的創作獎勵補助,不是只有「金漫獎」這麼一個,或者是說文化部不應該只有這個。
「獎項」的目的如果是為了長官出席或是圈內的盛大聚會必須得辦的話,那麼就由民間自主號召,轉換政府在這個獎項的角色。反正籌辦都嘛由文化部外包出去了嘛
要拿類似的獎項來說,台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大概就是屬於這種角色。
不過金馬獎到現在都還在領文化部的補助就是了
金馬執委會是由電影的學者專家以及相關從事人員組成,但是台灣的漫畫業界光是定義「專家」這件事就得先吵個一輪,才能進入到下一個階段。
拿金馬比金漫的確不公平,畢竟電影工業跟漫畫產業在台灣的延續與發展是不能比的,其相對於漫畫較為顯著的推廣效益也讓政府在這個領域上願意多花點錢。
|獎項的意義是什麼
曾老師所期待的,獎項是建立漫畫產業中的指標或者是界定「台灣漫畫」的某種依據。但獎項追求的是公信力,這個獎項之所以令人信服,不只是因為「政府機關認證」,而是其公信力的來源是來自嚴謹的評審。當初的爭議是來自畫漫畫的創作者對研究台灣漫畫史的評審不信任,進而延伸對「金漫獎」的質疑,包含選擇評審委員的標準、獎項的分類等等,要如何建立起漫畫評審的機制最大的關鍵是「漫畫是否成為一種專業」以及是否被認定成一種專業。
這項專業是否在台灣的教育體系中被承認為一個專門學科,建立起實務與理論並加以論述「漫畫」的邏輯加以系統化的專業學科,自此,在實務的技術上的漫畫技巧與理論中形成學科中的典範,藉此補足並強化「台灣漫畫」深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當我們將「漫畫」視為重要的文化藝術表現,而不僅僅是一項大量生產僅提供娛樂的產物時,「漫畫」的定義得有所深入,也就是論述驗證而後形成學說與典範,並不斷辯證的過程。
在台灣,創作漫畫者眾而論述漫畫者更少。「閱讀」是帶有主觀喜惡,而「評論」則非,如何去挖掘漫畫本身的樂趣或是漫畫裡頭所欲傳達的價值觀,除了創作者與讀者之外,評論者的角色亦是關鍵。建立起「評論」的內容,並接受或否定「評論」,在創作者、讀者與評論者的循環,厚植「台灣漫畫」的內涵。
去年在金漫獎的戰場上並非只是論斷作品是否具有「台灣價值」,而是創作者/讀者/關心漫畫的人期待透過評審的機制,透過這些作品找到符合「漫畫」這個表現方式的理想型,但是這個理想型要符合「誰的」想像與期待,與其要在評審委員的決定、部內的承辦人或是其主管的意見之間打轉,更應該要思考的是,政府的這項政策究竟產生了什麼效果,以及在創作者、讀者以及評論者之間的循環中,在尋求政府機關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這勢必得釐清文化部與文化內容策進院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