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讓瑞歐科技帶領大家一起來解鎖不同國家/地區的食品和食品接觸材料行業新動態👣吧!
食品·亞太篇
1、韓國更新《食品法典》,涉及食品、食品原料和殘留限量等
2022年6月30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佈了新修訂版的《食品法典》(MFDS第2022-48號通知)。
主要修改內容有:
(1)更新了食品原料清單,具體新增了食品原料97種、 修訂食品原料17種;
(2)新增兩種食品類型及其規格:老年人營養調配食品及癌症患者應用調配食品;
(3)修改了7種物質的食品殘留最大限度。
2、泰國批准在食品中合法使用大麻
2022年6月8日,泰國公共衛生部(MOPH)宣佈種植大麻和將大麻應用於食品中合法化。這意味著從2022年6月9日起,在泰國種植、銷售、進口和消費大麻以及大麻製品將是合法的。但這不包括四氫大麻酚(THC)含量超過0.2%的提取物,因其仍被列為麻醉品,故不能用於食品。
大麻合法化並不意味著政府將不再對大麻的使用進行監管。泰國公共衛生部表示,含有大麻的預包裝食品被視為特別管制食品,在銷售或進口前都必須獲得相關批准,且在含大麻食品的標籤上,應明確標明成分、警示資訊和食用建議等。
食品接觸材料·亞太篇
1、韓國規定再生原料食品包裝的相關證明
2022年6月10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頒佈了《食品衛生法》修訂版,主要為使用再生原料製造食品包裝提供了法律依據。
根據最新版本的《食品衛生法》,製造商使用再生原料生產製造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前,需要向MFDS提交申請。如果再生原料符合標準,食藥處將向申請人頒發相關證書。獲得認證的再生材料方可用於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的生產。
2、泰國發佈新《食品塑膠容器品質標準》
6月18日,泰國公共衛生部發佈第435號公告《食品塑膠容器品質標準》。該法規取代了公共衛生部第295號通知並立即生效。此法規不僅規定了食品級容器、塑膠容器和可回收塑膠製成容器的定義,還對塑膠容器的品質標準做出了明確規定。
食品接觸材料·歐洲篇
1、又一食品接觸用物質被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列入SVHC清單中
2022年6月10日,出於致癌性和致突變性的考慮,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N-(羥甲基)丙烯醯胺(CAS:924-42-5)添加到高度關注物質(SVHC)候選名單中。
然而目前,美國、歐盟、南方共同市場、日本和中國均將N-(羥甲基)丙烯醯胺列入食品接觸材料可使用物質的清單中,分別對應了多種用途,如食品接觸用塑膠、紙張、橡膠、塗料、粘合劑等。
2、挪威發佈應在食品及食品接觸材料中監測的關鍵污染物
2022年6月,挪威食品與環境科學委員會 (VKM) 發佈了一份報告,就該國如何監測食品中潛在危險化學物質的暴露情況給出了相應的指導。
該報告為VKM在2019年首次發佈的一批關注物質提供了更多的資訊,為挪威食品安全局應採取的抽樣程式和樣本量提供了進一步的建議,從而能準確評估挪威境內的化學物質暴露量和監管合規性。一些來自食品加工設備和食品包裝的污染物被VKM列為需要監測的重要污染物。
3、全氟己烷磺酸(PFHxS)將在全球範圍內被禁用
2022年6月27日,歐盟通過了Decision (EU) 2022/997號決定,決定把全氟己烷磺酸(PFHxS)、其鹽類及相關化合物納入《斯德哥爾摩公約》附件A持久性有機物清除清單中。我國作為該《公約》的締約方,後續也將採取相應行動,禁止該類物質的生產和使用。
PFHxS是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中的一種,由於其在環境中的持久性以及在人體內更高的生物蓄積性,近年來該物質受到的的關注度越來越高。
食品接觸材料·美國篇
1、美國FDA將重新評估食品接觸材料中BPA的安全性
2022年6月2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同意重新審查聚碳酸酯塑膠、金屬罐塗料以及其他與食品接觸的材料中使用雙酚A(BPA)的安全性,這可能為嚴格限制BPA在食品接觸材料中的使用建立新標準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