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說養兒防老,但是以現代人的經驗來說,有時候賺的錢連養自己可能都有問題了,何況是還要每個月掏錢出來養父母,雖然說孝親費是基於親情所以才會心甘情願付出,但如果父母時不時就情緒勒索一直跟你要錢,這也不是辦法,這種情況我可以不給孝親費嗎?
父母可以跟小孩要生活費嗎?
這就需要看這邊的生活費是什麼性質了,基本上如果是維持生活溫飽的費用,那沒錯,父母其實是可以跟子女要錢的,但如果父母自己可以好好過生活,那跟小孩要生活費其實也不是不行,只是這個時候就不是必須要給的,有時候只是一種情感性質,並不具有強制效力。
如果要從專業一點的角度來說,就可以牽涉到扶養費的概念,而扶養費在民法上,需要受扶養人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的時候才能跟子女要求扶養費,因此如果父母的經濟能力足夠,理應來說不能跟子女要求生活費,如果真的給付了,那也只是一種贈與性質,並不是真的有義務要給付。
可以不給孝親費嗎?給了可以要回來嗎?
那我可以不給孝親費嗎?又或是說孝親費給出去了,我可以要回來嗎?基本上要不要給孝親費,就是要看孝親費的性質前所述,如果孝親費的性質是扶養費,那抱歉你勢必是要給的,而且父母跟你要也是基於法律規定,如果真的不給後續可能會產生繼承的問題。
但如果今天父母生活美滋滋,但你過很慘,父母還一直要求你要給孝親費,那其實你是不用給的,就算給了也只是礙於感情,這個時候就只是把錢「送」給他們,可是如果是送錢,那我可以反悔說不想送,跟他們要錢回來嗎?其實不一定,依據法律上贈與的概念,如果你是「履行道德上的義務」,就不可以說要把錢要回來,但這也不是沒有例外,如果有疑慮可以先向我們諮詢,讓我們幫你評估可能性。
不養父母會有罪嗎?
那如果我不養父母會有罪嗎?其實不一定,當然有養是最好,可以規避麻煩,但如果根本沒看過這個爸媽或是爸媽根本活得好好的,那我不養他們我還會有罪嗎?如果以剛剛舉的例子來說,其實是不會有遺棄罪的,畢竟一方面你可能根本不知道這個人是死是活,另一個狀況則可能是好像沒有養爸媽的必要,畢竟他們可能活得比你好了。
如果以法律上來說,雖然刑法第294條規範的有義務遺棄罪規定,對於有扶養義務之人如果遺棄受扶養人就構成本罪,但是其實這是可以規避的,畢竟根本沒看過的父母你可以透過法律免除扶養義務,又如果父母過得很優渥,你的扶養義務也還沒生效,根本也不會有遺棄罪的問題,但如果因為這樣被告,建議還是優先諮詢律師,不要貿然行動,畢竟也許事情沒你想的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