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瑪格麗特‧愛特伍陪榜諾貝爾文學獎多年,若以她晚近的系列「生態科推」小說而言,這類議題性龐大、理念先行的作品容或有所爭議。但論她的巔峰之作<盲眼劍客>或這本<雙面葛蕾斯>,愛特伍女士若獲獎,應該當之無愧。
<雙面葛蕾斯>是根據19世紀發生於加拿大的一件真實刑案改寫而成。描寫一對農場男女僕役涉嫌共謀殺害女管家與男主人。由於女管家同時也是男主人的情婦,因此當時報刊推論女僕役可能出於忌妒進而唆使愛慕她的男僕役行兇殺人。兩人犯案後捲走主人財物逃亡,沒多久即被捕。男僕役最後判決絞刑,女僕役葛蕾斯命案當時年僅16歲,最後她在某些同情她年幼、柔弱的社會名流奔走下被判處監禁終生。整個故事情節並不複雜,未若純創作的<盲眼劍客>般處處玄機。不過瑪格麗特在這部小說中創造出一個最迷人的角色,即女僕役犯人葛蕾斯。這部小說糾葛著階級與性別的宰制與對立,這幾乎是作家的拿手好戲。葛蕾斯身兼受壓迫的性別與階級。她無論身處何地壓迫都無所不在。而葛蕾斯是因為這樣受迫害者的「天然優勢」而逃過絞刑嗎?葛蕾斯究竟是整樁命案的真正藏鏡人,抑或只是無辜被捲入命案的下層社會可憐少女?這是情慾糾葛的兇殺,或是時代巨輪的悲劇?這一切其實是沒有答案的。當時的判決沒有答案,瑪格麗特也無法給出答案。答案或許兩者皆是。因此這謎樣的葛蕾斯成了書名<雙面葛蕾斯>的來由。
瑪格麗特的敘述藝術總是別出心裁。在<雙面葛蕾斯>中作家採用了雙重觀點方式來陳述故事。小說理論告訴我們作品必須堅守單一觀點的敘述角度。不過對於瑪格麗特這樣的大作家,她是不受這種限制的。在<雙面葛蕾斯>中第一人稱觀點是葛蕾斯的自述。這部分既是辯白又是深沉回憶,以著一種緩慢、幽微的方式進入葛蕾斯密封的心靈底層以及她昔日悲慘生活的細節。第三人稱的觀點是神經心理醫生西蒙嘗試以客觀的科學研究方式來解開葛蕾斯的心靈之鎖,一窺命案不為人知的幽暗背面。不過身為破產資產階級第二代的西蒙面對葛蕾斯一方面似乎高高在上,另一方面卻又像墜入凡間的斷翼天使,撲著不存在的翼翅時卻像某種絕望的掙扎。因此與其說是西蒙正在觀察葛蕾斯,不如說是葛蕾斯在觀察著西蒙。她在入獄多年以後,已不再是昔日柔弱、年幼的稚女,她正以一種看不見的防衛姿態,君臨世間,以某種更坦然的眼光觀察著她眼前曾壓迫她的性別與階級。
19世紀的維多利亞時代美麗卻已近帝國黃昏,小說裡巨變前夕的氣氛躍然紙上。彼時加拿大仍是英國殖民地,不過南方的美國已是獨立共和國。某種反叛的氣息在春天潮濕、微冷的空氣裡無聲擴散,帶來不安,不過也是另一種希望。因此新大陸無疑是舊大陸絕望的下層階級的某些希望所在,尤其是饑荒過後的愛爾蘭,年幼的葛蕾斯隨著父母顛簸來到新大陸,在旅程中她失去了母親,到了新大陸後她被迫離開家庭,年幼如她僅能輾轉於資產階級莊園裡幫傭,在幫傭歲月裡她遇到她的生命摯友,最後卻面對了摯友悲慘的生命結束,兩個她生命中最親密的人的逝去,葛蕾斯或許意識到那也可能是她宿命的終曲,只是會以另一種方式譜下。因此葛蕾斯案,某個角度來看其實是對巨大宿命陰影的抗議姿態。以一種無言的方式對於宰制體制的抗議。葛蕾斯成了那時代的象徵。蠢蠢欲動的新共和思維對舊體制的革命先聲。因此多年以後葛蕾斯終被釋放,這樣的結局與其說是法律判處了她無罪,無寧說是新思維取得最後勝利吧?
因此我們終究無法得知命案的真相或葛蕾斯涉案與否,因為這一切早已不復存在。留下的判決文、報導、專論乃致各式改編的戲劇、小說等等,充滿各種觀點,唯獨都是屬於各自作者的觀點,人們以自己的期待與想像去編撰這些文本,眾聲喧嘩裡唯獨沒有葛蕾斯的聲音。連法庭上葛蕾斯的答辯,都是律師教她說的。葛蕾斯宛若一朵風裡搖曳的花,默然無語,我們僅能瞥見剪影。而作家也不意圖為葛蕾斯發聲。僅是告訴我們真相難尋。因為真相早已掩藏在無盡的聲音與嘈雜之外。
書名:雙面葛雷斯 作者:瑪格麗特.愛特伍 出版社:天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