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
落在史丹佛大學的威爾森和
米格羅姆教授身上,
他們得獎的研究是 #拍賣理論。
威爾森是第一個創建拍賣理論框架的人。
拍賣通常是
「拋售一個具有市場價值的物品」,
在他的研究中,
他指出投標人提供的報價
通常會比他們所認為的標的物的價值要低,
因為投標人害怕在信息不清楚的情況下
付出過高的價格,
這是為避免所謂的「贏者詛咒」。
但是在大多數的拍賣中,
投標人除了考慮市場價值之外,
也會考量對自己的個人價值。
例如,在購買房屋時,
購屋者會同時考慮他們個人
對便利設施及上班地點的喜好,
以及那個房屋的市場價格。
所以拍賣者如果可以找到
那個特定的「個人價值」,
就可以賣出高於市場價值的價格。
如果與對手競爭激烈實力相當,
這時候投標報價就是勝負關鍵,
投標人依據自身的技術、專業和管理等
計算出對應工作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包括直接、間接及風險等費用。
為提高自己得標的可能性,
除對原招標方案一定要進行報價外,
報價過程要有掌控能力4個步驟:
1.確認加以調整:實施贏得更多利潤報價
2.擴大選擇範圍:多方案報價可減少風險
3.多方比較優劣:提出建議方案更合理報價
4.按照計畫讓步:先低價贏得再創造後續優勢
我多次運用這4個方法,獲得許多實戰經驗,
同時為客戶創造更多價值下也增加利潤空間。
投標報價如 #高手在民間、 #失手在陰間 ,
每次出手要勤於找到那個特定的「價值」,
就可以賣出高於標案預算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