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罪的成立依賴於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和客觀行為,這兩者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以下是詐欺罪的構成要件的詳細說明:
一、主觀要件(行為人的內心想法)
- 不法意圖:行為人有意透過欺詐手段獲取他人財物或其他利益。
- 犯罪故意:行為人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對他人造成損害,但仍帶著獲取不當利益的目的故意行事。 詐欺罪的成立不僅需要行為人具有犯罪的故意,還要有不法占有他人財產的意圖。
二、客觀要件
- 施以詐術:行為人通過積極行為或消極不作為,傳遞虛假信息誘使他人誤信。
- 陷於錯誤:由於行為人的虛假信息,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知。
- 處分財產:被害人在錯誤認知的影響下,進行財產的轉移或其他形式的處置。
- 財產損害:被害人由於上述財產處分,導致其財產實際受到損失。
詐欺罪的成立要求上述客觀行為不僅發生,且與行為人的詐術、被害人的錯誤認知、財產的處分以及最終的財產損害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只有當這些要素全部符合時,詐欺罪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