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過了,台灣不少地區成了重災區,需多民眾深受水災、風災之苦,但在重建家園之餘,也要知道有哪些稅可以少繳喔! 本篇藉由經濟日報與工商時報兩篇報導,跟大家快速整理相關內容,同時也包括準備文件及申請期限,請大家務必要在期限內申請,避免喪失了自己的權益喔!
若是一般民眾或住家,以下這些稅可以申請減免,包括:
若是公司或商號組之,以下這些稅可以申請減免,包括:
申請災害減損的相關文件,基本邏輯要涵蓋"現場照片"及"損失估價資料",才能證明損害程度以及受損金額,用來計算後續可申請減免的金額。相關證明文件須包括:
適用條件: 風災所受損之財物,以及後續修復的花費金額,可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書面審核,作為明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
申請期限: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適用條件: 房屋毀損面積在30%以上,不到50%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在50%以上者,免徵房屋稅。
申請期限: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適用條件: 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導致無法使用之土地,免地價稅。(一般而言,通常是受土石流影響才能申請)
申請期限: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適用條件: 汽車或"151cc"以上重型機車,因泡水須修復或無法使用報廢者,可申請退還自災害發生日起已繳納之牌照稅。
申請期限: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適用條件: 風災所受損之財物,可列報為營利事業災害損失,認定及計算方式依照相關查核準則規定辦理。
申請期限: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適用條件: 針對小規模營業人,因災害無法營業,可申請因災害導致無法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扣除當期之營業稅。
申請期限: 災害發生後申請。
適用條件: 針對已繳納貨物稅之貨物,因受災無法出售者,可申請退還貨物稅。
申請期限: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適用條件: 針對已繳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捐之貨物,因受災無法出售者,可申請退還稅款。
申請期限: 災害發生後30日內。
適用條件: 因災害無法營業,可申請扣除因災害導致無法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扣除當期之娛樂稅。
申請期限: 災害發生後申請。
本次參考的兩篇報導,裡面還有更多詳細內容可參考,若有需要可多加細讀。相關報導剪報供大家參考。
希望大家都能在這次颱風中平安度過,如果真的不幸家裡或公司有財物受損,務必要在期限內申請相關稅負減免,不要讓自己的權益受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