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出現一種情況是,一個被描寫的人向作者抗議:「那不是我。」時,我們會發現書寫的行為有時包含著剝削。書寫是暴力的,即使寫下的內容有其必要性或神聖的美。在一些情況裡作者寫自己、剝削自己,於是也可以說,寫作給作者與自己創造了距離,使他們能夠撕裂自己像撕裂他人。莒哈絲簡直是這種寫作狀態的最佳代表,她的作品總是談自己、談回憶、談再也回不去的印度支那和她的情人。她也清楚知道這「寫作的我」與「生活的我」之間的距離,她也用第三人稱寫自己,除了殘酷,當中有很高成分的自戀。
那種剝削也為謊言創造空間。不管有意還是無意,誰能夠在描述自己時不撒謊呢?作為變形後的懺情體,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記》(Notes From the Underground)裡面也曾諷刺這件事,他提到德國詩人海涅(Heinrich Heine)認為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在《懺悔錄》(Les Confessions)裡面一定說了不少關於自己的謊,「因為虛榮」。這有幾分道理,但一位作者說謊的原因不總完全是虛榮,大部份時候是來自記憶的詭計。
《莒哈絲的漫長等待》改編自莒哈絲在 1944 年寫的日記,關於她當時的先生羅貝特(Robert Antelme)因反納粹運動被放逐集中營,而莒哈絲為了探聽消息,與一位親德派人士交好的過程。80 年代她重新在成箱的手稿裡面找到了當時的日記,在朋友的鼓勵下成書發表,題名《痛苦》(La Douleur)。這段與二戰和當時巴黎的反納粹組織活動有絕對關係的歷史自然有其爭議性,當時的書評人、報章雜誌懷疑莒哈絲書寫的真實性──這也不能怪他們,莒哈絲時常在寫作中「說謊」,她從不否認記憶的創造性與模糊,其小說角色也常顯示這種紊亂與頭尾不接。
不過《莒哈絲傳》(Marguerite Duras, 1998)的作者阿德萊(Laure Adler)提到,之後公開展示的手稿證明那段歷史的部分真實性,其程度真實到即使事隔四十多年,這些日記的發表依然傷害了(或至少影響了)當時還活著的相關人。
於是這部手記被改編成電影的過程就使人十分感興趣。另一個四十年過去了,我們離二戰又更遠了,它將不再傷害任何人了嗎?以下讀者要看見的不會是「傳奇女作家」莒哈絲,就像她自己曾在散文集《寫作》(Écrire, 1993)中寫過的:「我是平庸,平庸的傑作。」她的惡與善良、憤怒與愛、誠實與謊言都應是被展開好好討論的,這樣我們才知道為何去揭發「痛苦」對她而言比和平還要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