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注意事項
1.仲介、代理人、房東
在台灣的租屋網上最常看到3種聯絡方式,分別是仲介、代理人與房東。
►房東即包租公/婆,最直接讓承租人可以知道未來房東大概的感覺。
►代理人是幫屋主處理租屋事務的人,要注意他們有沒有標示需要付代理費/服務費,性質與房仲有點像,不過比較有灰色地帶,目前個人是還沒有與代理人簽約過。
►仲介即房屋仲介公司的人,房東委託他們處理租屋的所有事宜,而且承租需要付仲介/服務費,較常見是0.5~1個月的租金費用。目前個人偏好是直接對房東的租屋方式,較單純又聯絡方便,也不用再額外付服務費,不過缺點是有可能要花更多時間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