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福聯盟的陳社工所涉案件快宣判了,起訴書說她「態度惡劣,飾詞狡辯,藏匿證據,干擾辦案」,最後要求「法院從重量刑」。
那些自始自終,就覺得陳社工該被千刀萬剮,兒福聯盟活該倒閉的媒體輿論,一直以來都是幸災樂禍。還有人覺得,我們這些幫她講話的同業,快要被司法判決打臉了。事情發生至今,我最遺憾的倒不是陳社工會去坐牢,而是沒人理解我們這個領域,大家憂心的在哪裡。
陳社工就算被抓去關,她也不是第一個。很多覺得她該死的人,常常會說:「每個行業都會有害群之馬,社工難道沒有嗎?」當然有!某縣市社會處的公職社工師,性侵輔導少女被判刑;曾有康復之家的社工師,侵占精神病人財物;台東有社工背景的兒少安置機構主任,猥褻院童被判有罪;之前台北市幼稚園爆發嚴重性侵案,犯案的也有社工背景。去年高雄市衛生局心衛中心前執行秘書涉猥褻個案,也是一位社工師。
以上這些案件,你幾時看過社工、社福界去聲援?大家都巴不得他們趕快受到應有的懲罰。
這事情鬧了快兩年,很多網路上關心剴剴案的人,都把社工界的聲援,看成包庇「自己人」的作為,沒有人真正去理解我們真正憂心的是什麼。
陳姓社工的案件特別之處,在於她是因為服務本身的行為被起訴的,她沒有去性侵誰,也沒有從服務對象中得到金錢利益。就算他有怠於職守的地方,也看不出來從裡面得到什麼好處。
如果陳社工被判刑,我可以想像,以後社會各界、服務對象和家屬,就會拿這件事來情勒社工。只要他們對服務不滿,一定動輒「我要去法院提告,你就是下一個兒盟陳社工」甚至各團體機構內部,主管也會拿這個案例去壓搾和剝削社工,誰不好好作,誰就變成「下一個兒盟陳社工」。
沒有人想當「下一個兒盟陳社工」,所以就只會把精力用在自保。既然「兒盟陳社工」被起訴很大一部份是因為訪視和紀錄不確實,那為了不要被告,就盡可能去懷疑和刁難所有服務中要協力的其他專業,甚至製造不信任。花更多時間力氣把紀錄作得漂亮一點,以不要被告為原則。至於服務或弱勢者權益,那就放一邊了。
更有甚者,乾脆不要當社工了。反正少子化進入大缺工年代,什麼行業都可以,薪水接近就能作了,還少點風險。
以上,那些在法院門口吼叫,滿足最廉價正義感的「戰士」,不會去想到這些。我們可以一走了之,損失最大的,是那些最需要服務的弱勢者,最終要承受是社會整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