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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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lawyer的沙龍
2024/12/24
鳳山簡易庭112年度鳳簡字第433號民事判決(113年06月03日)
【思考】在聯絡簿中罵導師,是否構成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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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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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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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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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lawyer的沙龍
2024/12/09
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易字第390號民事判決(民國113年12月3日)
【思考】問事要問對人,不然變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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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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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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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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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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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師跟乙師間,到底存在什麼糾紛,以致於甲師要做出如此不理性的行為,損人又不利己。
攀岩意外
2024/10/21
警示旗是自動確保器的選配,放錯位置也沒關係?
警示旗僅是攀岩「前」確保的方法之一,若其他安全措施發揮正常的警示效果,警示旗錯誤設置就與傷亡無直接的因果關係,事故責任將由攀登者承擔。 但是!當警示旗成為「唯一」且「錯誤設置」的攀岩前確保措施,業者未提供適當的攀岩前確保措施(違反消保法),攀登者因此傷亡,業者須付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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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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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岩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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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確保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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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岩意外
2024/10/16
攀岩者忘記扣自動確保器,須負全部的事故責任?
藉由 2020 年內湖運動中心攀岩墜落的案例,探討攀岩者與業者的責任歸屬。 若攀岩場有提供適當的安全服務,則未扣上安全鎖而發生的意外,即是攀岩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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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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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岩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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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岩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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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a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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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的十分有邏輯,希望攀岩愛好者都能注意這些訊息
雞蛋哥的閱讀宇宙
2024/06/05
誠摯推薦楊哲睿律師
楊哲睿律師是一個反應很快,能給予中肯建議的律師。 誠摯推薦給有需求的朋友。 以下是他的聯繫方式: IG: https://www.instagram.com/lawyeray612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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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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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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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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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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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書羽
2024/04/29
【著作權法】我的文章被整篇「抄襲」了!後續的處理與應對
這篇文章描述了一位作者遭到著作權侵害的經歷,包括法律流程、提出刑事告訴、移付調解等步驟,以及最終的和解過程。作者透過分享自身的經驗,呼籲大家對侵權行為不要視而不見。調解委員也覺得對方的行為太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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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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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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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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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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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羽此篇發得好,任何著作皆來自於著作者本身的心血,那是無法用價格來衡量的。依現行人們的法律常識而言,以為不告者無罪,殊不知就是因為著作者本身的駝鳥心態所造成的。弱魚舉雙手加跳起支持,捍衛著作權到底,絕不輕言妥協。
法寶法律諮詢的沙龍
2023/09/06
告外遇沒請律師會差很多嗎?侵害配偶權怎麼告才會贏?
每個人都把第三者講得很可惡,以為只要能得到律師的認同,就有很大的勝算機會。但很可惜,無論是律師還是法官,每天類似的案件看一大堆,早就對自說自話麻痺了。而且,與其一直想辦法求認同,採取一些真的對訴訟有幫助的行動更加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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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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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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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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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lawyer的沙龍
2023/07/04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109年度壢小字第1384號(民國109年10月29日)
【法律爭點】補習班教師是否適用《學校訂定輔導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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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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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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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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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咖啡廳的沙龍
2021/11/12
沒經過作者同意就使用圖片到底有沒有犯罪?
未經過允許就使用他人作品也是同樣的道理,雖然說從客觀上來看這樣確實是很不尊重他人的行為,加上法律上確實也有著作權的相關規定,多數人可能會以為這是犯罪,但唯一有提告資格的只有作品的作者本人,其他人唯一能做的只有告知作者,要不要提告還是要讓作者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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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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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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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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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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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我們紀錄魚照,照片常被其他網站拿去用,並把成果當成自己的,當我們知道時,也只能私下寫信請對方撤下照片,對方不從裝傻,我們也莫可奈何,之後我們在照片上標註作者姓名或是自己網站網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們下載後把標註的地方後製掉。從那時候,我就深深明白智慧財產的重要,對方如果來信詢問是否可用?當時的我們一定很高興同意,因為共同推廣,只是對方並不嘗試這樣.........那是十幾年前的事了
律師咖啡廳的沙龍
2021/05/27
沒有違規被告肇事逃逸?
針對這個部份,還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一項和第四項與遺棄罪的規定在牽制著,即使沒有修法或立新法來約束,還是有原本的法條可以規範「肇事逃逸」行為,還請不要太過恐慌。 即使現在這個法條還沒完全停用,但比較輕微的肇事逃逸案件還是不應該處罰過當,必須暫時停止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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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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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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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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