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

含有「民法總則」共 30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民法法典|民法條文|民法法條 本篇介紹民法法典之總則編、債編共計2編(另有民法法典之物權、親屬、繼承編),內容包含民法第1條~第756條之9之最新民法條文(民法法條)、條旨及公布日期。「民法條旨」為民法條文之核心及重點所在,故將條旨適度修正及優化(更正條旨錯誤、使得條旨涵蓋性更完整、統一條文內容相
Thumbnail
未成年之高中生甲於上學途中拾獲內有新台幣(下同)10萬元之皮夾,依法定程序送交質招領,不久失主領回遺失物並感謝甲拾金不昧而致贈交付1萬元,但因不知甲為未成年人,未徵得其父母同意。
富豪甲為規避高額稅捐,與好友乙成立借名登記契約,將其名下現值100億之A地移轉登記於乙。數年以後乙因賭博欠下數百億賭債,為清償賭債,逕自將A地出售與丙。試問,丙對於甲乙間之借名契約並不知情,其是否有效取得A地所有權,若丙知悉結論是否有差別?(配分:30分) 爭點 借名登
Thumbnail
時間:2022.5.18 題目 甲有限公司之董事長A受乙詐欺,授權乙出售該公司的土地一 筆,交付授權書一份。乙與買受人丙交涉土地買賣事宜時,出示該授權書予丙,雙方於100年5月5日,同意以價金1000萬元成交,乙以自己名義與丙訂立該地買賣契約。丙雖知悉乙係代理甲公司訂 約,但不知乙詐欺甲公司之情事。
Thumbnail
甲詐欺乙,使乙廉售乙家之傳家寶A,並迅速獲得交付。但原來甲是受丙授與代理權向乙購買,甲卻直接以自己之名義與乙成交。丙其實知道甲可能用了不太好的手段,但得到甲將A交付後,也迅速脫手而以高價賣予丁。丁至獲得A時,均不知前述甲詐欺乙及甲交付丙等情事。試問乙是否、得如何取回A?
Thumbnail
日期:2023.05.17 6歲之甲有豬隻造型之玉佩一塊,乙聽聞玉石愛好者丙向來願以高價收購各式豬隻造型之玉石,故乙授與17歲之丁代理權,由其代理自己向甲購買A玉佩並取得其所有權,意圖取得該玉佩後將之轉售與丙藉以獲利。詎料丁見甲年幼可欺,遂持刀脅迫甲將該A玉佩出賣並移轉與乙,甲因心生恐懼故從之。乙在
日期:2023.05.07 甲是零件供應商,乙是汽車製造商,雙方約定由甲提供零件給乙,乙於交貨後 60 日付款。嗣後,甲因提供零件給乙,對乙取得新臺幣 200 萬元之債權(以下簡稱為 A 債權)。甲因經商負債累累,為避免債權人強制執行,故與友人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將 A 債權出賣並讓與給丙。詎料,丙
時間:2023.05.11 甲為避免其債權人乙強制執行其僅有之市價1000萬元的A地, 與丙通謀以買賣為名義將A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其後,在甲不知情的狀況下,丙以700萬元出售A地予丁並辦妥過戶登記。經查:丁受戊之委託買A地,戊因知甲丙間通謀情事,遂委託不知情的丁出面。試分別以下情形,說明當事人間
日期:2023.05.05 甲為脫產故,將其擁有之著名寶石「天堂之門」,與好友乙商量後,假裝出售並移轉所有權。乙取得「天堂之門」後將之鎖在保險箱,正要向女兒丙說明時,突然心肌梗塞倒地死亡。丙繼承乙之遺產,為了繳納高額遺產稅,遂將「天堂之門」以合理價格出售予丁並為移轉。然而,丁雖不知丙如何
付費限定
很快地,來到了民法總則的尾聲。這一個單元,我們要來說明的,是權利的行使以及自力救濟。相信我們常常聽到「權利濫用」、「誠實信用」等詞,憲法甚至在第22條也有規定:「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由此可見權利在行使上並不是無邊無際,毫無限制的,以下就開始今天的單
Thumbn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