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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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大多數民主制度的國家都有「國會調查權」,由前述新聞可知,發起聽證調查也是常有的事。然而,中華民國立法院的在野黨提出國會改革,賦予國會調查權,要求官員不得說謊,竟令執政的民進黨惶恐萬狀不惜在院內極力杯葛,又在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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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成理
本集許律師將探討總統赴立法院做國情報告和接受質詢的爭議,從法律角度分析五院間權利分立與制衡,以及立法院質詢的憲法依據及範圍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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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條文,已於6月26日生效。近日,總統賴清德、行政院、監察院及民進黨51名立委,分別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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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臉書刪文說我貼垃圾訊息、違反社群守則!刪我文!我超怒!雖然臉書說這篇來自「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網頁的法案條文是垃圾訊息,我無法義正辭嚴地全面予以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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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並未與修法前的條文比較,但修訂後看不出過度與專擅之處.人民要求"公僕"誠實自乃天經地義,而國會作為人民之代表,監督官員誠實,何擴權之有?反倒是[賴]總統一上任就搞三個委員會,輿論咸認侵奪行政院的行政權,這才是違憲擴權. 如果國會真有擴權,這權力也非操於一人之手,而是由全院百餘立委合議行使,而總統之擴權乃操之一人,對人民可能產生的危害恐怕更大,人民更須嚴肅視之.執政者應節制行使權力,方可維護民主之永續;肆意擴張權力,便是走向獨裁專制.歷史明證歷歷.
立法院改革以及藍綠在立法院的矛盾 所謂立法院改革指由國民黨、民眾黨團共提再修正動議主導修正的國會改革法案,主要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修法,其中包含開議日議程決定方式、追認緊急命令及正副總統彈劾案採記名表決、總統赴
0/5國會改革,你怎麼看?
近日立法院在審查法案時,出現許多衝突與爭議。新聞提到的「逕付二讀」、「黨團協商」、「程序委員會」是什麼意思?法律的制定需要經過哪些程序?掌握這些知識,有助於讓你更容易認識立法院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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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國會改革,你怎麼看?
我以前待過一家公司,我給董事長夫妻取了綽號,即「媽寶董事長」和「瘋狂艾莉絲」。他們的薪酬規劃方式就是「看見對“自己”有利的」就都拿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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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想改名字,怕被誤認小草😭😭😭
網路上撿到這張圖,我想這改革哪有這麼厲害於是搜尋了完整條文 有網友提供這份文件 chrome-extension://efaidnbmnnnibpcajpcglclefindmkaj/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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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條文規範,質詢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且被質詢人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等或經主席同意的秘密內容外,不能拒絕答復及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被質詢人未經立法院會或各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被質詢人若違反上述內容,主席需要制止並要求被質詢人答復。被質詢人經主席提醒後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並經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將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新聞連結:https://tw.news.yahoo.com/%E7%AB%8B%E9%99%A2%E4%BA%8C%E8%AE%80-%E8%81%B7%E6%AC%8A%E8%A1%8C%E4%BD%BF%E6%B3%95-25%E6%A2%9D-%E8%97%90%E8%A6%96%E5%9C%8B%E6%9C%83%E6%9C%80%E9%AB%98%E7%BD%B020%E8%90%AC%E5%85%83-043612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