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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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操作 - 扭曲動機(以沈伯洋提難民法為例) 觀察到一個網路現象:沈伯洋因為提難民法而受到輿論批評,批評中說沈伯洋開國安漏洞,認為通過難民法的結果,將會方便中國滲透。 以此案例分析,講一下先前觀察到的某種網路風向的模式: 當民進黨提了某種兩岸交流(錢、人、貨)的可能相關法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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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是世界難民日,一位在台尋求庇護的烏克蘭人與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代表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希望盡速通過拖延17年的《難民法》草案,並在《難民法》通過前,政府應透過修正《就業服務法》及居留辦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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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自2月24日對烏克蘭發動侵略戰爭至今第6天,在台烏克蘭人與多個台灣民團今天再度赴莫斯科駐台北代表處抗議,要求普丁政權立即撤軍,並呼籲台灣政府應速立《難民法》及庇護措施。台灣人權促進會及經濟民主連合等多個民團也發出共同譴責聲明與連署,不到五天內獲得逾200個團體、超過3,800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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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是韓國影帝鄭雨盛於2020年出版的第一本書。 鄭雨盛於2014年受聯合國難民署韓國辦事處邀請成為榮譽大使,為韓國辦事處首度邀請的演藝人員,並於2015年6月20日世界難民日當天,被聯合國難民署正式任命為親善大使,至今五年間陸續出訪了許多海外難民營的活動,本書紀錄了與難民近距離接觸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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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參考一下以前戒嚴時期,臺灣流亡出去的案例吧?成功做事的人的例子都是暗渡陳倉,無聲無息的。 低調有甚麼好處?低調的好處是運作空間大。 首先最基礎的問題是,就是協助者,基本上,協助者就是犯法。如果你曝光了的話,最低限度協助者也無法再幫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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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國的說法,難民就是離開自己國家的人士,離開自己國家,依香港的定義,就是離開 China。好,那麼說要推動臺灣難民法的人,到底是想要去哪裡成為難民呢?臺灣。 那麼請自問一個問題,這是否代表你承認了臺灣是一個獨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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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為香港設境內特區,可行嗎?我自己覺得絕對可行,只在乎台灣有否決心跟中國斷交,好好認清中共這頭魔鬼的真面目,不再以為可以一邊依賴中國發展經濟,另一邊卻可以無視中共捍衛自由民主。前車可鑑,台灣今日如不願與港人齊心抗共,中共不死,若干年後台灣就會淪為今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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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浸大學生會長方仲賢在臉書質疑臺灣政府「無具體措施條文支持香港抗爭者」,受到中國時報等媒體引述報導,前香港特首梁振英也馬上見縫插針。方仲賢已經為此道歉,但針對同類言論,我仍要將我稍早在PTT的回應轉載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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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台灣 香港都是難兄難弟 大家不必計較太多 是世界上的孤兒
難民並不是免費移民,比較像是去到他國忍辱偷生,不能擁有和常人一樣的權利也不能回鄉。在說推難民法之前,我想很多人是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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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修港澳條例 完善政治庇護程序 自從今年6月的反送中運動開始,台灣各界均對香港抗爭表達支持和關注,由政府到民間,都有不少有心人為香港局勢和抗爭出心出力。作為香港人,對台灣只有無盡謝意。在「難民法」的議題上,香港某大學學生會會長失當發言,令不少台灣朋友大感失望、憤怒,我也收到各方台灣友好的信息,表達不解和傷心。 台灣各界對香港抗爭其實並沒有責任需要承擔。台灣政府被牽扯至「反送中」的政治海嘯當中,很大程度是因為陳同佳殺人案牽涉到台灣,而香港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牽涉到兩岸的政治狀況,令台灣政府需要作出回應。 在這一年,我就曾跟不少政府人員、政黨中人接觸,就修例問題,到後來其他的政治問題都有作出討論,他們最初堅持站穩台方立場,要求港府與台方進行司法互助,其實已經為香港修例問題一鎚定音,令港府修例變得理虧。而在這方面來說,台灣政府站穩立場,已為「反送中」運動帶來正當性,而港府修例的陰謀也圖窮匕現。 6月時,不論台港的政界,根本也不肯定「反送中」會成為巨大的兩岸政治風暴,影響這一年間的政局發展。因此,要說哪一方操作議題、製造政治紅利,肯定是一個重大錯誤。這場無大台、策略如水般靈活多變的運動,港府不斷犯錯令抗爭能夠持續能量,加上外圍政局變化萬千,就連香港人自己也不能掌握抗爭的走向,政治操作一說就更難站得住腳。 一直以來,不少香港民間團體、人士都到台灣游說各界,希望早日就「難民法」立法,訂立政治庇護制度,讓他們可以免被政治迫害。據我了解,政府部門認為「難民法」牽涉到國安問題,條文亦未有對應港澳的政治難民問題,再加上目前《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已經清晰列明「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而《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也說明「主管機關於有本條例第18條之情形時,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報請行政院專案處理。」 因此,政府單位認為目前法例和行政措施均可以處理到港人申請政治庇護問題。政府部門即時回應、低調做事,確是值得肯定,可是香港與台灣的民間組織均認為,目前申請政治庇護未有明確的申請流程和審查機制的細節,政府亦未就處理政治庇護申請訂立預算和人力編制,令申請未有機制可循,這些問題實在值得各位重視。 「難民法」立法可能引起巨大爭議,立法程序受阻則令求助者未能即時解困,我純粹拋磚引玉,建議各界可以先行探討就《港澳條例》第18條的實則施行方式訂立法例,先處理港澳的政治庇護個案,循序漸進地處理政治庇護申請程序、流程與審制機制、標準等,並制訂預算與人員培訓,以處理相關問題,釋除國安疑慮,為日後「難民法」立法奠定基礎。拋出這個建議,是希望各界能夠務實看待港人申請政治庇護的問題,真正處理問題。 台灣作為亞洲的民主、自由燈塔,只要守好民主自由,就已經是對香港的最大支持。對香港人而言,只有台灣民主不倒,香港才能繼續抗爭,爭取民主對抗獨裁。假若香港這邊有朋友曾經失言,傷害台灣人,我也僅此致歉,希望各位見諒。台港友好,風雨同路,應屬台港雙方的共識,互勉。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m/20191212/4S7WVGEUS3ABBYQ5TP4VO7WAG4/
對於訂立難民法來幫助香港人,這幾日已是臺灣不少人討論的話題。雖然作為香港人,我不想承認──但作為已經在臺灣有一段時日的香港人,我意識到「難民法其實怎修也很難做到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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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修港澳條例 完善政治庇護程序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m/20191212/4S7WVGEUS3ABBYQ5TP4VO7WAG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