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修港澳條例 完善政治庇護程序
自從今年6月的反送中運動開始,台灣各界均對香港抗爭表達支持和關注,由政府到民間,都有不少有心人為香港局勢和抗爭出心出力。作為香港人,對台灣只有無盡謝意。在「難民法」的議題上,香港某大學學生會會長失當發言,令不少台灣朋友大感失望、憤怒,我也收到各方台灣友好的信息,表達不解和傷心。
台灣各界對香港抗爭其實並沒有責任需要承擔。台灣政府被牽扯至「反送中」的政治海嘯當中,很大程度是因為陳同佳殺人案牽涉到台灣,而香港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牽涉到兩岸的政治狀況,令台灣政府需要作出回應。
在這一年,我就曾跟不少政府人員、政黨中人接觸,就修例問題,到後來其他的政治問題都有作出討論,他們最初堅持站穩台方立場,要求港府與台方進行司法互助,其實已經為香港修例問題一鎚定音,令港府修例變得理虧。而在這方面來說,台灣政府站穩立場,已為「反送中」運動帶來正當性,而港府修例的陰謀也圖窮匕現。
6月時,不論台港的政界,根本也不肯定「反送中」會成為巨大的兩岸政治風暴,影響這一年間的政局發展。因此,要說哪一方操作議題、製造政治紅利,肯定是一個重大錯誤。這場無大台、策略如水般靈活多變的運動,港府不斷犯錯令抗爭能夠持續能量,加上外圍政局變化萬千,就連香港人自己也不能掌握抗爭的走向,政治操作一說就更難站得住腳。
一直以來,不少香港民間團體、人士都到台灣游說各界,希望早日就「難民法」立法,訂立政治庇護制度,讓他們可以免被政治迫害。據我了解,政府部門認為「難民法」牽涉到國安問題,條文亦未有對應港澳的政治難民問題,再加上目前《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已經清晰列明「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而《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也說明「主管機關於有本條例第18條之情形時,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報請行政院專案處理。」
因此,政府單位認為目前法例和行政措施均可以處理到港人申請政治庇護問題。政府部門即時回應、低調做事,確是值得肯定,可是香港與台灣的民間組織均認為,目前申請政治庇護未有明確的申請流程和審查機制的細節,政府亦未就處理政治庇護申請訂立預算和人力編制,令申請未有機制可循,這些問題實在值得各位重視。
「難民法」立法可能引起巨大爭議,立法程序受阻則令求助者未能即時解困,我純粹拋磚引玉,建議各界可以先行探討就《港澳條例》第18條的實則施行方式訂立法例,先處理港澳的政治庇護個案,循序漸進地處理政治庇護申請程序、流程與審制機制、標準等,並制訂預算與人員培訓,以處理相關問題,釋除國安疑慮,為日後「難民法」立法奠定基礎。拋出這個建議,是希望各界能夠務實看待港人申請政治庇護的問題,真正處理問題。
台灣作為亞洲的民主、自由燈塔,只要守好民主自由,就已經是對香港的最大支持。對香港人而言,只有台灣民主不倒,香港才能繼續抗爭,爭取民主對抗獨裁。假若香港這邊有朋友曾經失言,傷害台灣人,我也僅此致歉,希望各位見諒。台港友好,風雨同路,應屬台港雙方的共識,互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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