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中雖然明確的說明反對同性,但按照聖經的邏輯和其他罪沒有什麼分別。因為律法書中犯最小的一條就是都犯了。這個意思就是十誡無論犯哪一條,實際上犯就是第一條。對於基督徒來說,如果過於強調同性還是異性的話就進入到了人本主義,當然還是要強調異性的,因為那是上帝的律法,不是人的意志。事實上哪怕是了不起的信徒也可能犯邪淫的錯誤,大衛貪戀烏的妻子就是一個例子。但是上帝並沒隱瞞,而讓先知公佈了出來。這就是上帝的工作。就是經上說 隱藏的必顯漏出來。這對大衛來說是最重要得時刻,大衛的一系列禱告非常重要。後面保羅也評價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這個就說明了“不是出於自己 是上帝所賜 不是出於行為 免得有人自誇”那不是出於行為就可以隨意而行嗎?不是這樣的 是從果子就可以知道樹,律法永遠要追溯到第一條而這信仰的過程就是“本於信 以至於信 義人必因信得生。”這樣看來,上帝無時無刻不在彰顯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