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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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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到舊
消遣者不喜歡問意義的問題,因為得不到什麼答案。 意義是什麼?德國社會學家韋伯說,行動者賦予行動以意義。但如何賦予?意義何在?均不清不楚。奧地利現象學家舒茲認為,因反思而有意義。這比較有點道理。就如同法國哲學家沙特說的,趕電車時,無暇思考意義的問題;趕上車了,才有可能思考趕電車的意義。 消遣也一樣
消遣不全是手遊、追劇一類淺碟式的消遣,除此之外,還有深度的消遣,差別主要在於前面提到的專注力的問題。 法國詩人波特萊爾(Charles Pierre Baudelaire)筆下的「浪蕩子」(dandysme)便可以是一種深度消遣者的代表。浪蕩子看似閒散、無目的生活的背後,是對周遭事物敏銳的觀察,他
消遣涉及兩種相互排斥的力量,一種是專注力,另一種為吸引力。 讀書、工作需要專注力,休閒和消遣也要,但程度有差,後者比較不需要那麼高度的專注力。傳統的消遣活動比較需要專注力,例如,下一盤圍棋,從頭到尾都要很專注,否則可能一著不慎,滿盤皆輸;又如,打八圈麻將,幾個小時之內都得聚精會神,否則人財兩失。現
消遣不是閒來無事者的專利,上班、上課時也需要消遣。 學生下課時到操場打球,是課餘之暇(leisure)的休閒活動,不是消遣(pass time)。上班族利用空班時間滑手機,是公餘之暇的休閒活動,也不是消遣。依照我們對消遣的定義──消遣為打發或消磨時間──學生和上班族的消遣,只能在上課和上班的時候,
時間有兩種,一種為自然時間,另一種是人為時間。 古代社會,人類靠自然時間工作與生活;例如,出海捕魚看潮汐,農村生活看四季──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現代社會,人類依人為時間工作、生活。而所謂「朝九晚五」、「7-11」,是根據鐘錶上的時間上下班;此外,一整年的行事曆則以每365天為一年,每7天定為一
「既想要消磨與打發時間,又不得不在自然時間與人為時間之中受時間的雙重限制,是消遣行為的弔詭與矛盾。」這段話說得真好!人從出生到死亡就已存在於自然時間中,然而「消磨和打發時間」的人為時間,則是被人定義出來的,但也因此才能讓人感受到時間之於人的意義。
消遣可以是一種經濟行為,但也可以不是。 經濟行為不外生產和消費,消遣主要是一種消費,而非生產。農村婦女閒閒沒事剝豆子,確實具有生產性,但她們如果有賺錢的目的,就不算是一種消遣。然而,消遣也不完全是消費行為,像是三姑六婆擺龍門陣、串門子,都是消遣,但不是消費行為。 經濟行為涉及稀缺性(scarci
消遣行為的另類觀點,頗有道理!
有句廣告詞「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說的真好!問題是,人性是什麼? 孟子認為人性本善,荀子主張人性本惡,我的老師老蔡則說「人性本賤」。我思索人性本賤的「賤」字良久,後來想到,人大多好逸惡勞、趨吉避凶、得過且過、愛走捷徑、因循苟且、人云亦云等等。這些人們常有的習性,與其說是「賤」,不如更直白一點的說,
消遣與消費不同。消遣確實有消費的成分,但消遣不一定要消費(例如「躺平」),消費也大多不是消遣(例如購買生活必須品)。消費(Consumption)與耗費(expenditure)不同,消費主要是花錢買東西,耗費則涉及各種非生產性行為,包括一般購物、商業採購、戰爭、宗教慶典、祭拜、婚禮、喪禮、運動和演
人的一生中,在不同的階段,對時間的感受長短不一。年少時覺得時間很漫長,年老時感到時間過得很快。有一種解釋這種現象的說法是,對一個五歲的幼童來說,一年占他生命的五分之一,所以比較長;對八十歲的老人而言,一年只占他生命中的八十分之一,所以會覺得很短。這種說法似是而非,因為通常人們不會以此方式估量時間的長
馬克思把勞動者創造的、被資本家剝削的利潤稱為「剩餘價值」。根據馬克思的理論,商品的價值是由勞動量決定,但實際上工資只占其中一部分,除去工資後便是由資本家所獲得的剩餘價值。 循此,剩餘價值是生產概念,它是由勞動者創造出來的可換算為金錢的利潤。消遣也有剩餘價值,但消遣的剩餘價值是消費概念,它是由消遣者
“interest”衍生出來的雙關語,還真貼切的形容了消遣者的狀態,真是太有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