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遣者不喜歡問意義的問題,因為得不到什麼答案。
意義是什麼?德國社會學家韋伯說,行動者賦予行動以意義。但如何賦予?意義何在?均不清不楚。奧地利現象學家舒茲認為,因反思而有意義。這比較有點道理。就如同法國哲學家沙特說的,趕電車時,無暇思考意義的問題;趕上車了,才有可能思考趕電車的意義。
消遣也一樣。消遣活動多為吸引人之事,在消遣之中,人們不會有時間思考意義的問題。消遣有沒有意義,對消遣者來說,似乎並不重要,只要能打發時間就好,問有沒有意義幹嘛?但是,當消遣過後,覺得累了、倦了,或是仍感空虛、無聊或煩悶,或許才會反省自己剛才究竟在做些什麼?到底有沒有意義?
意義如果是反思的結果,那麼我們可以進一步追問,憑什麼可以思考出意義來?對於生活有明確目標的人來說,例如想要賺第一桶金的年輕人,有了第一桶金以後的想像,便是他努力工作的意義之所在。對於活在過去的人而言,追憶過往,便會產生意義。然而,對未來目標的想像,也是根據自己或他人過去的經驗而形構出來的。所以說,一切意義都是來自於經驗,沒有經驗,便沒有意義。
不過,有意義的經驗往往是凸出的、令人難忘的經驗。例如,一輩子出國旅遊沒幾次的人,肯定比數十次、上百次的人,就歷次旅遊而言,感受到更多的意義。之所以如此,關鍵在於相似性與重複性,像是有些年長者,光是日本就去了數十次,多到不記得玩了哪些地方,有什麼好玩之處。同理,追劇、手遊等其他消遣活動的相似性與重複性,也會令消遣者感到意義的匱乏。
202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