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田捕手》新譯,一~三章

2016/07/16閱讀時間約 46 分鐘


我的
母親

 

1.

 

如果你真的要聽,首先你可能想知道我出生在哪裡,還有我的噁爛童年怎樣,還有我爸媽生我之前都在幹嘛,還有所有《大衛.考伯菲》[1]那種爛屎,但我不爽講這些,坦白跟你講。首先第一點,那些鳥事讓我很煩,然後第二點,如果我講了什麼我爸媽的私人瑣事他們肯定每人吐血兩次。對於像這種事他們很敏感啊,特別是我爸。他們人是很好這樣——我不想這樣講他們——但他們也敏感到哭爸。再說,我不是要跟你講我整部操他媽的自傳或啥小的。我只是要跟你講在我搞到有夠爛然後必須出來到這邊放鬆一下之前,去年耶誕節左右我發生了什麼瘋鳥事。我是說我跟D.B. [2]就說這些,還有他是我老哥這樣。他人在好萊塢。那邊離這個洨鳥地方不太遠,他差不多每個週末都過來找我。可能我下個月就回家,到時候他會來載我回去。他剛搞到一台Jaguar,這種小英國貨一小時可以跑到兩百英里[3],這花了他他媽將近四千塊啊[4]。他搞了一堆鈔票,現在。他以前可沒有。他以前就是個一般的作家,他還在家的時候。他寫過一本雞巴好的短篇小說,叫《秘密金魚》,免得你沒聽過他。裡面最讚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魚〉。它是在講有一個不肯讓別人看他的金魚的小鬼,因為那是他自己花錢買的。迷死我了。現在他跑進好萊塢,D.B.啊,去當一個賤貨。如果說我賭爛什麼的話,就是電影[5]。死都別跟我提它們。

 

我要開始說的地方是我離開賓夕中學[6]的那一天。賓夕中學是一所位在賓州艾傑斯鎮的學校。你八成聽說過吧。你八成看過廣告啦,總之。他們在差不多一千家雜誌裡頭刊登廣告,總是秀某個在馬上的屌面人跳越籬笆。好像你整個在賓中幹的事情就是一直打馬球。我從來都沒看過一匹馬在這附近任何地方啊。然後在這張人騎著馬的圖片底下,它總是這樣寫:「自1888年起,我們就塑造孩子成為卓越榮耀、思慮清晰的年輕人。」講給鳥聽啦。他們在賓中也沒比在其他什麼學校多幹什麼他媽的塑造。而且我也不知道那裡的哪個人是卓越榮耀又思慮清晰的這樣。也許有兩個啦。如果有這麼多的話。而且他們八成進去賓中就是那樣。

 

總之,那天是要跟薩克遜.霍爾中學打美式足球的星期六。跟薩克遜.霍爾中學的這場比賽在賓中這一帶被當成是一件超大條的事。它是今年的最後一場比賽,而且要是賓中沒贏你就該跑去自殺或幹嘛的。我記得那天下午三點左右我站到湯姆森山丘的哭爸頭頂上,就在獨立戰爭用過的神經加農砲旁邊這樣。那裡可以你看到整個球場,而且你可以看見兩支球隊在到處幹來幹去。你沒辦法看得很清楚觀眾看台,可是你可以聽見他們整個在叫啊,賓中這邊又深又猛,因為除了我大概整個學校的人都在那,然後薩克遜.霍爾那邊又虛又娘,因為客場球隊幾乎沒帶多少人跟著。

 

美式足球賽整個從來都沒幾個女生在場。只有高年級的才被容許帶女孩子跟他們一起。這是一所垃圾學校,不管你怎麼看這點。我喜歡待在某個你至少可以偶爾在附近看到幾個女生的地方,就算她們只是在手上抓癢或者擤擤鼻子還是傻笑或幹嘛的。小西爾瑪.瑟摩——她是校長的女兒——挺常在球賽出現的,可是她完全不是會讓你狂哈想上的菜。雖說,她算是不錯的女生。我有次在從艾傑斯鎮發車的公車上坐她旁邊,然後我們稍微聊了一下。我喜歡她這人。她有個大鼻子,然後指甲整個咬到爛還血淋淋的,然後她還戴著那種翹得亂七八糟的他媽假奶[7],但你對她只會覺得有點可憐。我喜歡她的地方是,她不會給你灌一堆她老爸這人多偉大的馬屎尿。她八成也知道他是個怎樣的假掰爛渣。

 

我站在湯姆森山丘上,而不是下去看球賽的原因,是因為我才剛和擊劍隊從紐約回來。我還是擊劍隊操他媽的經理。好棒棒啦。我們那天早上為了跟麥柏尼學校的擊劍賽跑到紐約去。只不過,我們沒比到什麼賽。我把所有比賽的劍跟裝備有的沒的通通掉在操他媽的地鐵裡。不全是我的錯啊。我得一直站起來去看那張地圖,我們才知道要在哪裡下車。所以我們兩點半左右、而不是晚餐時間左右就回到賓中了。回程的列車上全隊一整路沒人鳥我。這蠻好笑的,某方面啦。

 

我沒下去看球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我正在去跟史賓塞老頭,我的歷史老師,說再見的路上。他得了流行性感冒,我估計我在耶誕假期開始前大概是見不到他了。他寫了張字條給我說他想在我回家之前見我。他知道我不會回來賓中。

 

忘了跟你講這個。他們踢我出去了。耶誕假期以後我就不用回來,由於我當掉了四個科目然後不精進自我這樣。他們有事沒事就警告我要精進自我——特別是期中考左右,我爸媽跑來跟瑟摩老頭開檢討會的時候——但我沒這麼做。所以我搞了個Χ。他們在賓中有事沒事就給人個Χ。它教學評價很好的咧,賓中啊。是真的。

 

總之,那是十二月這樣,然後天氣冷得像是巫婆的奶頭,尤其是在這白癡山丘的頭上。我只有穿我的雙面夾克然後沒有手套或幹嘛的。前一個星期,某個人從我房間幹走我的駱駝毛外套,還有我正好在外套口袋裡的毛內襯手套這樣。賓中滿是賊屄。不少傢伙來自非常有錢的家庭,但總而言之滿是賊屄。學校越貴,賊屄越多——我是說真的。總之,我一直站在神經加農砲旁邊,看著下面的球賽然後凍到我屁股都掉了。只不過,我也沒怎麼在看球。我晾在那其實是為了,我正在試著感覺某種再見的氣氛。我要說的是,我以前離開過的學校跟地方,我根本都不知道我要離開它們啊。我討厭那樣。我不管它會是傷心的再見還是不爽的再見,可是當我要離開一個地方時,我想要知道我正要離開。如果你不知道,感覺更爛。

 

我算走運。突然我想到一件幫我知道我他媽要滾蛋的事情。我突然想起那一次,在十月左右,我和羅伯特.提奇納跟保羅.坎貝爾在丟美式足球,在教學大樓前面。他們都是好人,尤其是提奇納。那時剛好是晚飯前而天色正變得很暗下去,可是不管怎樣我們一直在拋接球。天色一直越來越暗,然後我們幾乎連球都要不到了,但我們就是不想停止我們在做的事。最後我們還是得停了。教生物的老師,贊比西先生,從教學大樓的窗戶伸出頭來然後叫我們回去宿舍準備吃晚飯。如果我有機會想起這些有的沒的,在我需要的時候我就能好好告別——至少,大多數情況可以。我一抓住這種感覺,立刻轉身開始跑下山丘的另一邊,朝著史賓塞老頭家。他不住在校區裡,他住在安東尼.韋恩大道。

 

我整路跑到學校大門,然後等了一下直到我喘過氣來。我呼吸不順,坦白跟你講。我菸抽得很兇,這是一個原因——這是說,我以前抽很兇。他們逼我把菸戒了。另一個原因是,我去年長高六英吋半。那也是為什麼我幾乎得了肺結核然後為了整個那些操他媽的檢查跟有的沒的跑來這裡。雖說,我健康得很。

 

總之,一喘過氣我立刻跑過204號公路。路面哭爸都是冰然後我他媽差點跌倒。我根本不知道我是在跑啥小——我猜就只是想跑啦。穿過馬路之後,我都覺得自己有點在消失。就是那種發神經的下午,雞巴冷的,也沒陽光出來或幹嘛的,然後你每穿過一條路都覺得你人正在消失。

 

靠,我一到史賓塞老頭家就猛按門鈴。我真的凍到不行。我的耳朵在痛而且手指幾乎完全不能動了。「快啊、快啊、」我都要直接叫出來了,差點,「誰來開個啊。」最後史賓塞老太太開了門。他們沒有雇個傭人或幹嘛的,所以他們總是自己來開門。他們沒什麼錢。

 

「霍爾頓!」史賓塞太太說。「見到你真好啊!進來吧,親愛的!你凍得快死了吧?」我想她見到我是很高興。她喜歡我啦。至少,我認為她是。

 

靠,我進房子速度超快啊。「你好嗎?史賓塞太太。」我說。「史賓塞先生好嗎?」

 

「把外套給我,親愛的。」她說。她沒聽見我問她史賓塞先生的話。她有點耳背。

 

她把我的外套掛進門廳的壁櫥,我稍微用手把頭髮往後撥。我有事沒事剪個平頭所以從來沒什麼梳頭的必要。「你過得好嗎,史賓塞太太?」我又說了一遍,只是大聲了點,好讓她聽見。

 

「我過得很好,霍爾頓。」她關上壁櫥的門。「過得好嗎?」從她問我的口氣,我馬上知道史賓塞老頭告訴過她我已經被退學了。

 

「還好,」我說。「史賓塞先生好嗎?他感冒好了沒有?」

 

「好了好了!霍爾頓,他好得像個沒事的——我不知道怎麼……他在他房裡,親愛的。進去吧。」

 

 

2.

 

他們都各有自己的房間這樣。他們兩個都是七十歲左右,或甚至再老一點。不過呢,他們對很多事情都覺得屌——當然,用一種半個屁眼的看法。我知道這樣說聽起來很那個,但我的意思不是那個。我的意思只是我總是想一堆史賓塞老頭的事,而如果你對他想太多,你會懷疑他還一直活著是為了什麼鬼。我的意思是他整個背駝得超過,然後他的姿勢非常恐怖,然後在教室,每當他在黑板掉了一塊粉筆,一些在第一排的傢伙總是得把它撿起來拿給他。在我看來,這超爛。不過如果你對他想得剛剛好而沒太多,你會想說他沒有把自己弄得太糟。舉例來說,有個星期天我跟其他幾個傢伙在他那裡喝熱巧克力時,他秀給我們看一條他跟史賓塞太太在黃石公園跟某個印第安人買的老破爛納瓦霍毛毯[8]。你看得出史賓塞老頭對買這東西覺得超屌的。這就是我的意思。你懂吧有些人老到哭爸,像史賓塞老頭,他們買條毯子都可以覺得超屌。

 

他的房門開著,但我還是敲了一下門,只是表示禮貌這樣。我可以看見他坐的位置。他正坐在一張大皮椅裡,整個裹在我才跟你說過的毯子裡面。我敲門時他朝我這看了過來。「誰啊?」他吼道。「考菲爾德?進來吧,孩子。」除了上課,他總是用吼的。這有時搞到你神經質啊。

 

我走進去那一刻,有點後悔我來了。他正在讀《大西洋月刊》[9],然後那裡到處都是藥丸和藥劑,然後每件東西聞起來都像維克斯牌滴鼻藥水[10]。這實在很讓人沮喪啊。我對病人可不怎麼有好感,總之。還有更讓人沮喪的,史賓塞老頭穿著一件非常可悲、噁爛、他八成一出生就穿著或幹嘛的舊浴袍。總之我不怎麼喜歡老頭們穿著睡衣和浴袍。他們的瘦基巴老奶總是外露啊。還有他們的腿。老頭們的腿,在海灘還是在哪裡,總是看起來超白而且還沒有毛。「你好,老師。」我說。「我收到你的字條。真多謝你。」他寫了一張字條給我要我在假期開始前過來一下說再見,因為我不會回來。「你不必那麼費事啦。我總之會過來說再見的。」

 

「在那邊坐吧,孩子。」史賓塞老頭說。他是指床上。

 

我坐到床上去。「你的感冒如何了,老師?」

 

「我的孩子,如果我有好那麼一點,我就得去找醫生啦[11],」史賓塞老頭說。這句話讓他昏頭了。他開始喀喀笑得像個瘋子。最後他終於讓自己恢復正常然後說,「你怎麼沒去看球賽?我想說今天正是重大球賽的日子啊。」

 

「是啊。我去過了。只不過,我才剛跟擊劍隊從紐約回來。」我說。靠,他的床跟石頭一樣。

 

他開始變得嚴肅到哭爸。我知道他會這樣。「所以你要離開我們了,嗯?」他說。

 

「對,老師。我想是啦。」

 

他開始進入點頭模式。你這輩子從來沒看過哪個人頭點得跟史賓塞老頭一樣多啊。你從來都不知道他頭點得那麼多是因為他正在想事情這樣,或者只是因為他是個不知道他的屁股跟手肘有什麼差別的好老頭。

 

「瑟摩博士跟你說了些什麼,孩子?我曉得你們有好好談了一下。」

 

「對,我們談過。我們真的談過。我在他的辦公室待了兩小時左右,我猜啦。」

 

「他對你說了什麼?」

 

「喔……呃,關於人生是一場球賽這樣。還有你應該如何遵循規則進行比賽。他對這個相當擅長。我是說他沒有打到天花板或幹嘛的。他就一直在講關於人生是一場球賽這樣。你知道的。」

 

「人生一場球賽,孩子。人生一場要遵循規則進行的球賽。」

 

「對,老師。我知道它是。我知道。」

 

球賽,賽個屁。有些情況是球賽。如果你搞上都是好手的那一邊,那這是一場球賽,沒錯——我會承認。但如果你搞上另一邊,一個好手也沒有的那一邊,那這算什麼球賽?什麼也不是。沒得賽啦。「瑟摩博士給你父母寫信了沒有?」史賓塞老頭問我。

 

「他說他會在星期一寫給他們。」

 

「你有自己跟他們聯絡過嗎?」

 

「沒有,老師。我沒跟他們聯絡,因為我星期三晚上到家時八成就見到他們了。」

 

「那麼你覺得他們得知這個消息會做何感想?」

 

「呃……他們對這件事會蠻不爽的。」我說。「真的會蠻不爽的。這大概是我換過的第四間學校。」我搖了搖頭。我還蠻常搖頭的。「靠!」我說。我也還蠻常說「靠!」的。一部份是因為我的用詞都很鳥爛,然後一部份是因為我有時候的行為對我的年齡來說挺幼稚的。那時我十六歲,然後現在是十七歲,然後有時候我的行為好像我才十三歲左右。這真夠諷刺的,因為我身高六英尺二英吋半[12]然後又有白頭髮。真的啊。我頭上的一邊——右邊——長滿幾百萬根白頭髮啊。這從我還是小鬼時就有了。然後我有時候的行為還是像我只有十二歲左右。每個人都那麼說,特別是我老爸。這有一部分是對的,沒錯啦,可是也不是全部都對啊。人們總是以為有的事情是全部都對。我才不鳥這個,只不過別人叫我成熟點時搞得我很煩。有時候我的行為也比我的年齡老成得多啊——真的啊——但別人從來沒注意到這點。別人從來都不會注意到什麼事情啦。

 

史賓塞老頭又開始點起頭來。他也開始挖起他的鼻孔。他假裝好像他只是捏捏鼻子,但其實他整根老拇指都塞進去了啊。我猜他覺得這樣沒什麼問題,因為在這個房間裡的只有我。我是不介意啦,只不過看著一個人挖鼻孔是蠻不舒服的。

 

接著他說,「幾星期前你爸爸媽媽來和瑟摩博士談了一下,在那時我有幸跟他們碰了面。他們都是很優秀的人。」

 

「對,他們是啊。他們是很不錯。」

 

很優咧。我最肚爛的詞就這個。攏是假掰。每次聽到我都想吐。

 

接著突然間,史賓塞老頭好像有什麼非常好、什麼像針一樣犀利的話,要跟我說。他在他的椅子上挺身坐起還稍微轉了一下。不過呢,這是一場虛驚。他整個只是把那本《大西洋月刊》從大腿上拿開然後想把它扔到床上,我旁邊。他沒有丟到。只差了兩英吋左右,但他總之沒丟到。我起身然後把它撿起來放到床上去。接著突然間,我他媽好想離開這個房間。我可以感到一場雞巴的訓話就要來了。我是不怎麼在意被唸,可是我不想在訓話的同時一邊聞著維克斯牌滴鼻藥水然後一邊盯著只穿睡衣跟浴袍的史賓塞老頭啊。我實在不想啊。

 

訓話開始了,好吧。「你是有什麼狀況,孩子?」史賓塞老頭說。他這話也說得相當的硬,就他而言。「你這學期修了幾門課?」

 

「五門,老師。」

 

「五門。那麼你被當掉了幾門?」

 

「四門。」我在床上挪了一小下屁股。這是我坐過最硬的床。「我英文平安過關。」我說。「因為我在胡敦中學時《貝奧武夫》跟《我兒藍德爾勛爵》[13]有的沒的整個都上過了。我是說在英文這門課我整個幾乎不必做什麼功課,除了偶爾要寫寫作文。」

 

他根本沒在聽。你跟他說什麼的時候他幾乎從來都不聽。

 

「我把你的歷史當了因為你徹底的一無所知。」

 

「我知道,老師。靠,我知道。你對這也沒辦法。」

 

「徹底的一無所知,」他重新說了一遍。這種事情搞得我起魈啊。當你在第一遍就承認了之後,別人還要那樣講兩次。接著他又說了第三遍。「是徹底的一無所知。我非常懷疑你這整學期到底有沒有打開過一次你的課本。你有嗎?老實告訴我,孩子。」

 

「呃,我有稍微瞄過一兩次。」我跟他說。我不想傷害他的感情。他超愛歷史的。

 

「你有瞄過,嗯?」他說——很尖酸的。「你的、啊、考卷就在我櫃子的上面那裡。在那一堆的最上頭。麻煩你,把它拿過來。」

 

這是非常賤的一招啊,但我走了過去並把考卷帶過來給他——我沒有什麼其他選擇或什麼的。然後我重新坐回他那張水泥床上。靠,你無法想像我對跑過來跟他說再見是感到多麼後悔。

 

他開始像拿著一條大便還是啥的拿著我的考卷。「十一月四號到十二月二號我們研讀了古埃及人,」他說。「在自選申論題裡你選擇要寫他們。你想聽聽你寫了什麼嗎?」

 

「不想,老師,非常不想。」我說。

 

不過,他總之是唸了。你無法在一個老師想幹嘛的時候阻止他們啦。他們說做就啊。

 

埃及人是高加索種的一個古民族,居住在非洲北部的一個地區。非洲正如我們 都知道的是在東半球最大的大陸。[14]

 

我必須坐在那去這堆爛屎。這一招確實是夠賤。

 

今天我們為了各種理由而對埃及人極為感興趣。現代科學仍舊想知道埃及人包裹死人時用了哪些神秘成份使得他們的臉在經過無數世紀後還不會腐爛。這有趣的迷團在20世紀的現代科學仍舊是很大的挑戰。

 

他不唸了,然後放下我的考卷。我開始有點肚爛他。「你的申論,我們可以說,到此結束,」他用非常尖酸的口氣說。你想不到這樣一個老頭竟然能尖酸到這種程度啊。「可是啊,你擠了一小條註腳給我,在這一頁底下,」他說。

 

「我知道我寫了,」我說。我說得非常快因為我想在他開始唸之前阻止他。但你阻止不了他。他猛烈得像一串鞭炮。

 

 親愛的史賓賽先生(他大聲唸出來):那就是我所知道的埃及人。看來我對他 們沒辦法提起什麼興趣雖然你的講課非常有趣。如果你把我當了也不要緊因為我除了英文以外總之每一科都當定了。敬愛您的,霍爾頓考菲爾德

 

他放下我操他媽的考卷接著盯著我好像他剛剛是用乒乓球還是啥小的哭爸痛宰我一樣。我不認為我以後會原諒他對著我大聲唸出那一堆屎來。如果那是他寫的我才不會對大聲唸出來啊——真的不會。首先第一點,我去寫那他媽的註腳只不過是想讓他不會對當掉我感覺太爛。

 

「你會怪我當掉你嗎?孩子。」他說。

 

「不會,老師!我當然不會,」我說。我他媽的希望他不要整天叫我「孩子」。

 

他想在經過床邊時把我的考卷扔上去。只不過,他又沒丟到,想也知道。我得再次起身把它撿起來放到《大西洋月刊》上面。每兩分鐘就要這樣搞很煩啊。

 

「你在我的立場會怎麼辦?」他說「老實告訴我,孩子。」

 

好的,你可以知道他真的對當掉我感到很鳥爛。所以我瞎掰了好一陣。我告訴他我真是個腦殘,就整個那有的沒的。我告訴他什麼如果我站在他的立場會做完全一樣的事,還有什麼大多數的人都不體諒當個老師有多難搞啊。那種有的沒的。鬼扯淡啦。

 

不過呢,好玩的是,在我瞎掰的時候我想了一下別的事。我住在紐約,然後我在想中央公園裡那個湖,靠近中央公園南區的[15]。我在猜想當我回家時它會不會結凍了,然後如果結凍了,鴨子們到哪裡去了。我猜想著當湖整個冰封凍爆了鴨子們到哪裡去了咧。我猜想是不是哪個人開了輛卡車來把它們帶去動物園或什麼的。或者牠們就是飛走了。

 

是說,我算走運。我是說我能一邊對史賓塞老頭瞎扯淡還同時去想鴨子。這很好玩。你跟老師講話的時候不必用什麼大腦。只不過,突然間,在我瞎掰的時候他打斷了我。他總是打斷你講話。

 

「你對這一切感覺如何,孩子?我很有興趣知道。很有興趣。」

 

「你是指關於我在賓中被當掉退學這樣?」我說。我有點希望他遮住他的瘦基巴胸部。那可不算什麼明媚風光。

 

「如果我沒弄錯,我相信你在胡頓中學跟愛爾頓‧希爾斯都有些困難。」他講這話就不只是尖酸了,還有點雞掰。

 

「我在愛爾頓‧希爾斯沒什麼困難啊,」我告訴他。「我不完全是被當掉退學什麼的。我只是走人,算是啦。」

 

「為什麼,我能問嗎?」

 

「為什麼?喔,欸這說來話長,老師。我是說它很複雜。」我不太想跟他討論這整件事。總之他不會瞭解的。這完全不是他在行的事。我離開愛爾頓‧希爾斯最主要的理由之一是因為我週遭都是假掰人。就這樣。他們都從操他媽的窗子淹進來了。舉例來講,他們的校長,哈斯先生,是我這輩子遇過最假掰的混蛋。比瑟摩老頭還要爛十倍。在星期天,舉例來講,每個人的爸媽開車來學校的時候哈斯老頭去到處跟他們握手。他會諂媚得哭爸這樣。如果哪個男生的爸媽樣子有點給他老土就例外。你應該看看他對我室友爸媽的那套。我是說哪個男生他老媽有點胖或看起來俗俗的或什麼的,還有如果哪個男生他老爸是那種穿肩墊超大的西裝和俗氣黑白鞋的人[16],那哈斯老頭只會跟他們握個手給個假掰笑臉然後他就跑去聊天,可能一聊半個小時,跟其他哪個人的爸媽。我受不了這種鳥事。這搞得我起魈啊。這讓我沮喪得要起魈。我肚爛操他媽的愛爾頓‧希爾斯。

 

史賓塞老頭接著問了我什麼,但我沒在聽。我在想著哈斯老頭。「什麼,老師?」我說。

 

「你對離開賓中有什麼特別的不安嗎?」

 

「喔,我有一點不安,對啦。當然……但沒有很不安啦。還沒吧,總之。我覺得這件事還沒真的打到我。事情都要過一陣子才會打到我。我現在整個只有在想星期三要回家而已。我是腦殘啦。」

 

「你對你的未來都徹底不感到關心嗎,孩子?」

 

「喔,我對我的未來是有感到一些關心,對啦。當然啦。當然有,我有啦。」我對這件事想了一下。「不過不算是很關心吧,我猜。不算很關心,我猜啦。」

 

你會的,」史賓塞老頭說。「你會的,孩子。等到太遲的時候你就會了。」

 

我不想聽他說那個。那讓我聽起來好像我人已經死了還是怎樣的。很讓人沮喪啊。「我想我會的,」我說。

 

「我很想給你的腦子灌輸一些想法,孩子。我在試著幫你啊。我在試著幫你,盡我所能啊。」

 

他確實是啦,沒錯。你看得出來。但情況就是我們在南極北極距離超遠,就這樣。「我知道的,老師,」我說。「很感謝你。說真的。感激不盡。真的。」接著我從床上站起來。靠,為了我的性命著想我不能再坐上十分鐘啊。「只不過,問題是,我現在必須要走了。我有一堆東西在體育館得去收收帶回家。真的。」他看著我然後又開始點起頭來,一臉非常嚴肅的表情。突然間,我覺得對他抱歉到哭爸。但我就是沒辦法在那裡再待下去了啊,我們是那樣在南極北極兩邊,他那樣一直在把東西往床上扔時丟不到,還有他那坦胸露奶的可悲老浴袍,然後到處都是維克斯牌滴鼻藥水的感冒味。「聽我說,老師。別擔心我。」我說。「我說真的。我會沒事的啦。我現在只是要度過一個階段。每個人都會度過一些階段這樣,不是嗎?」

 

「我不知道,孩子。我不知道。」

 

我討厭別人用那種方式回答。「當然的嘛。當然的啊,他們有嘛。」我說。「我是說真的,老師。請不要擔心我。」我稍微把手放到他肩膀上。「好嗎?」我說。

 

「你不想在走之前喝杯熱巧克力嗎?史賓塞太太會——」

 

「我想,我真的想啦,但問題是,我必須要走了。我必須趕到體育館去。不過,多謝你啦。很謝謝你,老師。」

 

接著我們握了手。還有整個那些屁話。只不過,這讓我感覺難過到哭爸。

 

「我會寫信給你,老師。小心你的感冒,保重。」

 

「再見,孩子。」

 

在我把門闔上然後開始走回客廳走之後,他對我吼了一些什麼,但我沒辦法完全聽清楚。我很肯定他對我吼的是「祝你好運」。我希望不是啊。我他媽的希望不是啊。我從不會對別人吼什麼「祝你好運」。你想想這句話的意思吧,它聽起來爛透了。

 

 

3.

我是你這輩子看過最雞巴的騙子。有夠爛的。如果我正在去商店買雜誌的路上,就算是這樣,然後有人問我要去哪裡,我搞不好會說我要去歌劇院。真基歪。所以我跟史賓賽老頭說我得去體育館收我的東西跟啥鳥的,那是絕對鬼扯。我從來不把我操他媽的裝備放在體育館裡。

 

賓中我住的地方,是住在新宿舍的奧森伯格紀念邊樓裡。這裡只給中年級和高年級學生住。我是中年級。我室友是個高年級的。這邊樓是在奧森伯格這傢伙來過賓中之後命名的。他從賓中滾蛋後在殯葬業界種了一桶子鈔票。他怎麼搞,他在整個國家到處開設殯儀館,差不多每人份五元你就可以把你的家族成員給埋了。你該看看老奧啊。他八成只把他們塞到個麻布袋裡面然後就倒進河裡了。總之,他給了賓中一坨鈔票,然後他們把我們那棟邊樓改成他的名字。那年第一場美式足球賽的時候,他坐著大大的操他媽凱迪拉克來到學校,然後我們全得在看台起立給他一個機關火車頭——那是種歡呼儀式。接著,第二天早上,在教堂,他搞了一場至少有十小時的演講。他從大概五十個俗濫笑話開始,只是要向我們顯示他是個多麼親切的人。好棒棒啦。接著他開始告訴我們他是怎樣從不羞恥於,當他陷入某種困難或幹嘛的,就把他的膝蓋放倒然後對神禱告。他告訴我們,我們應該一直對神禱告——跟祂抬槓這樣——不管我們人在哪。他告訴我們,我們應當把耶穌想作是我們的死黨這樣。他說他啊總是在跟耶穌抬槓,甚至當他在開車的時候。這笑死我啊。我只看到這超假掰混蛋把排檔切到一檔然後請求耶穌多送他幾具屍體。他演講唯一有意思的部分正在他講到一半的時候。他正在跟我們講他是個多麼讚的傢伙,怎樣一個屌人這樣,接著突然間坐在我前排那個傢伙,艾德嘉‧馬沙拉,噴了個超猛的屁。做這種事是很沒品啦,在教堂這樣,不過也挺爆笑的。馬沙拉老弟啊。他他媽快把屋頂吹翻了咧。幾乎沒一個人大聲笑出來,而老奧裝得好像他根本沒聽到,可是瑟摩老頭,校長大人,就在講台上坐在他旁邊這樣,然後你看得出來聽到了。,他非常火啊。他那時什麼也沒說,可是第二天晚上他把我們都弄到教學大樓的必修課講堂然後他出來搞了場演講。他說在教堂製造這場氣爆的那個男生不夠格來賓中。我們試著讓馬沙拉老弟再撇另一個屁出來,在瑟摩老頭搞他演講的時候,可是他情緒不對。總之,那是我在賓中住的地方,老奧紀念邊樓,在新宿舍。

 

在離開史賓賽老頭後,回到我房間是挺不賴的,因為每個人都在蹲球賽,然後我們房間裡的暖氣開著,差很大啊。感覺給他舒爽。我脫掉我的外套和領帶然後鬆開襯衫衣領,接著戴上我那天早上在紐約買的帽子。它是一頂紅色獵帽,有個非常非常長的帽簷。我們離開地鐵時我在體育用品店的櫥窗看到它,就在我注意到我整個搞丟操他媽的劍之後。這只花了我一美元。我戴的方式呢,我把那個帽簷扭一圈到後面——很俗啦,我承認,可是我喜歡那樣。我那樣子很好看。接著我拿起我正在讀的書坐到我的椅子上。每個房間裡有兩張椅子,我一張,而我室友沃德.史崔德雷特一張。扶手的形狀都很慘,因為每個人總是坐在上面,不過它們還是相當舒服的椅子。

 

我正在讀的這本書是我在圖書館拿錯的。他們給我錯的書,而我沒注意到,直到我回到房間。他們給了我《遠離非洲》,伊莎.丹尼森[17]寫的。我以為它會寫得很臭,但沒有。這是本非常好的書。我是挺沒教養啦,但我讀的書很多。我最愛的作家是我哥D.B.,而我最二愛作家是林.拉德納[18]。我哥為我的生日給了我一本林.拉德納的書,就在我來賓中之前。它裡面有許多有趣、瘋狂的劇情,然後它有個故事是寫一個管交通的條子愛上一個非常可愛老是超速的女生。只不過,他結婚了,這條子,所以他不能跟她結婚或幹麻的。後來這個女生就遇害了,因為她老是在超速。這個故事簡直迷死我啦。我最喜歡的是那種至少偶爾有點有趣的書。我讀了一堆經典的書,像是《還鄉記》這樣,我喜歡它們,然後我也讀了一堆戰爭書籍和懸疑作品這樣,可是它們不怎麼打動我。真正打動我的書是,在你整個讀完的時候,你會希望寫這本書的作者是你超屌的朋友,然後你想的話隨時都可以打電話找他。只不過,那種事不常發生。我不反對打電話給伊莎‧丹尼森。還有林.拉德納,只不過D.B.跟我說他死了。不過呢,你拿《人性枷鎖》那本書來說吧,薩默塞特‧毛姆[19]寫的。我去年夏天讀了它。它是本非常好的書這樣,可是我不會想打電話給毛姆。他就不是我會想打電話的那種人,就是這樣。我倒寧願打電話給老湯瑪斯.哈代[20]。我喜歡那個尤泰莎.維。

 

總之,我戴上我的新帽子然後坐下來開始讀《遠離非洲》這本書。我已經讀完了,但有些部分我想重新再讀一次。只不過,我只讀了大概三頁,就聽到某個人穿過浴簾走來。看都不用看,我就知道那是誰。來的是羅伯特.阿克萊,住我隔壁的傢伙。在我們側樓裡每兩個房間中間就有個淋浴間,然後阿克萊老兄一天大概要對我亂入八十五次。他八成是整棟宿舍唯一一個,在我之外,沒去蹲球賽的。他幾乎任何地方都從來不去。他是個非常詭異的傢伙。他是高年級的,然後他都已經在賓中整整四年了這樣,可是每個人都只叫他「阿克萊」從不叫他別的。就連赫伯.蓋爾,他的室友,也不曾叫過他「鮑伯」或甚至「阿克」。假如他哪天結婚的話,他那個老婆八成也只會叫他「阿克萊」[21]。他是那種很高很高,駝著背的傢伙——他大概六呎四吋——一嘴噁爛牙。他住我隔壁這整段期間,我從來沒看過他刷那麼一次牙。它們總是看起來苔疙而且很恐怖,然後如果你在餐廳看他滿嘴馬鈴薯泥還有豆子或什麼的他媽差不多會把你搞出病來。除了那樣,他還有一大堆青春痘。不只是在額頭和下巴,像多數人一樣,而是他整個臉到處都是。然後還不只那樣,他的個人習慣很垃圾。他也是個有點雞掰的傢伙。我對他不怎麼有好感,坦白跟你講。

 

我可以感覺到他站在浴室門檻上,就在我的椅子後面,張頭望腦要看史崔德雷特在不在旁邊。他對史崔德雷特幹到骨子裡,如果史崔德雷特在旁邊他就絕對不進這個房間。他對每個人都幹到骨子裡,媽的幾乎了。

 

他走下浴室門檻進到這個房間來了。「嗨,」他說。他說的語氣總是好像他雞巴無聊還是雞巴累的。他不想讓你覺得他是來找你或幹嘛的。他想讓你覺得他是不小心進來的,搞洨咧。

 

「嗨,」我說,但我沒從書中抬起頭。對像阿克萊的傢伙,如果從書中抬起頭你就輸了。你總之是會輸啦,但如果你不抬頭看他,就不會輸得那麼快。

 

他開始在房間裡走來走去,非常慢這樣,他總是那樣子搞,一邊從你的桌子櫃子拿起你的私人雜物。他總是拿起你的私人雜物然後盯著它看。靠,有時他真能把你搞得很神經質。「擊劍賽怎樣?」他說。他只是想讓我中斷讀書自己爽。他才不鳥擊劍賽的事咧。「我們贏了,還是怎樣?」他說。

 

「沒人贏,」我說。不過,我沒抬頭。

 

「什麼?」他說。他總是要讓你每件事說兩次。

 

「沒人贏,」我說。我偷瞄了一下看他在對我的櫃子搞什麼洨。他正在看我在紐約經常跟她混的那個女孩的照片,莎莉.海斯。打從我搞到那張照片後他肯定已經拿起來看了至少操他媽的五千次。還有咧,當他完事的時候,他也總是放到錯誤的位置。他是故意這樣做的啊。你看得出來。

 

沒人贏,」他說,「是怎樣?」

 

「我把操他媽的劍啊有的沒有的放在地鐵上。」我還是沒抬頭看他。

 

「放在地鐵上,搞屁喔!你搞丟它們了,你說?」

 

「我們搭錯地鐵啦。我得一直站起來去看操他媽牆上的地圖。」

 

他走過來站著剛好擋住我的光。「欸,」我說。「從你進來後我差不多已經讀同一句話二十遍了。」

 

除了阿克萊每個人都瞭這操他媽啥意思。只不過,就他不懂。「會要你賠那些玩意嗎?」他說。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鳥。要不要坐下或幹嘛的,小鬼萊?你擋到我操他媽的光。」他不喜歡你叫他「小鬼萊」。他總是跟我說我是操他媽的小鬼,因為我十六歲然後他十八歲。我叫他「小鬼萊」就搞得他起魈。

 

他就一直站在那。他完全就是那種你叫他別擋到光就不想走開的傢伙。他是走啦,最後,但如果你叫他走他就會拖超久。「你在讀三小?」他說。

 

「他媽的書啊。」

 

他用手挪了挪我的書背好讓他能看見書名。「好看嗎?」他說。

 

「我在讀的這一句雞巴棒咧。」我情緒對的時候也是相當酸。只不過,他不懂。他又開始在房間裡走來走去,拿起我的整個私人雜物,還有史崔德雷特的。最後,我把我的書摔到地板上。有個像阿克萊的傢伙在旁邊你什麼也讀不進去啦。不可能啦。

 

我他媽攤進椅子裡然後看著阿克萊老兄他搞得跟在自己家一樣。跑了紐約一趟讓我感覺有點累這樣,然後我開始打呵欠。接著我開始瞎鬧了一下。有時候我很會瞎鬧,只是避免覺得無聊。我怎麼搞,我把我獵帽的帽簷推一圈到前面,接著拉下來蓋住我眼睛。那樣,我他媽什麼都看不見了。「我想我要瞎了,」我用一種很瞎的聲音說。「親愛的媽媽,這裡東西都變得好啊。」

 

「你神經病喔。我對天發誓。」阿克萊說。

 

「親愛的媽媽,扶我一把啊。為什麼你不扶我一把?」

 

「搞屁喔,長大點。」

 

我開始在我前面亂摸一通,像個瞎掉的傢伙,可是沒站起來或幹嘛的。我一直在說,「親愛的媽媽,扶我一把啊。為什麼你不扶我一把?」我只是在瞎鬧啦,想也知道。這種鳥事有時讓我覺得很爽。除此之外,我知道這會讓老阿克萊火大到哭爸。他總是勃發出我內在的那個虐待狂啊。我還蠻常對他搞虐待的。只不過,最後,我還是收手了。我再次把帽簷推一圈到後面,放鬆休息。

 

「誰的啊這個?」阿克萊說。他抓起我室友的護膝給我看。阿克萊這傢伙什麼都拿。他甚至連你的護襠褲或什麼的都拿啊。我告訴他那是史崔德雷特的。他就那樣把它扔到史崔德雷特床上了。那是他從史崔德雷特的櫃子拿的,他就那樣把它那樣扔到床上

 

他走過來然後坐在史崔德雷特椅子的扶手上。他從來不坐椅子裡。就總是坐扶手上。「你他媽在哪搞的這帽子?」他說。

 

「紐約。」

 

「多少錢?」

 

「一塊錢。」

 

「你被坑了。」他開始用火柴尾去清他操他媽的指甲。他總是在清他的指甲。某方面來說,這很好笑。他的牙齒總是一副苔疙樣,然後他的耳朵總是髒到哭爸,可是他總是在清他的指甲。我猜他覺得這會讓他變成一個非常整潔的傢伙。他在清指甲的時候又再看了一眼我的帽子。「在家裡我們戴像那種帽子去獵鹿欸,搞屁喔,」他說。「那是一頂獵鹿帽。」

 

「像個鬼啦。」我脫下帽子然後看著它。我稍微閉上一隻眼,像我正將眼睛對上準星一樣。「這是一頂殺人帽,」我說。「我戴這頂帽子射殺別人。」

 

「你家裡知道你被退學了嗎?」

 

「還沒。」

 

「史崔德雷特死哪去啊,到底?」

 

「蹲球賽。他搞了個約會。」我打了個呵欠。我呵欠打到快爆了啊。原因之一是,這房間太他媽的暖了。這讓你很想睡覺。在賓中,你要不是凍到死就是死於暖氣。


「史崔德雷特這屌人,」阿克萊說,「——欸,你指甲刀借我一下,好咩?你方便咩?」

 

「不要。我東西都打包了。它們放在衣櫃最上面。」

「拿一下嘛,好咩?」阿克萊說,「我長了根指甲刺我想剪掉啦。」

 

他才不管你東西是打包了沒有然後又放在櫃子最上面。我還是拿給他了。搞這件事我還差點把自己害死。我打開衣櫃門那一瞬間,史崔德雷特的網球拍——在它的木製球拍夾[22]裡這樣——就掉到我頭上。它的好大一聲,然後痛到哭爸。不過呢,他媽的阿克萊老兄快被笑死。他開始用那種很高的假音笑啊笑的。整個從我把行李箱搬下來把指甲刀拿出來給他這段時間都一直在笑。像這種事——一個人的頭被石頭還是什麼的打到——能笑掉阿克萊的褲子。「你他媽幽默感真好,小鬼萊,」我跟他說,「你知道嗎?」我伸手給他指甲刀。「給我當你經紀人,我讓你上操他媽的廣播啦。」我又坐到我椅子上,然後他開始剪他看起來超硬的指甲。「用個桌子什麼的怎樣?」我說。「剪到桌子上,好咩?我今晚可不想赤腳走在你的洨指甲上面。」只不過,他還是一直剪到地板上。超噁爛的習慣。我說真的。

 

「史崔德雷特跟誰約會?」他說。他總是一直打聽誰在跟史崔德雷特約會,就算他對史崔德雷特幹到骨子裡。

 

「我不知道。幹嘛?」

 

「沒幹嘛。靠,我受不了那個畜生。我實在受不了他這麼個畜生。」

 

「他超愛的咧。他跟我說他覺得你是個真他媽的公子。」我瞎鬧的時候經常會叫人「公子」。這能讓我避免覺得無聊或什麼的。

 

「他成天擺出那種高姿態,」阿克萊說。「我就是受不了那隻畜生。你覺得他——」

 

「你可以把指甲剪到桌子上嗎,欸?」我說。「我都跟你說過差不多五十次——」

 

「他成天擺那種操他媽的高姿態,」阿克萊說。「我根本不覺得這隻畜生有智商。他覺得他有。他覺得他應該是最——」

 

阿克萊!搞屁啊。拜託把你的洨指甲剪到桌子上好嗎?我都跟你說過五十次有了。」

 

他開始把指甲剪到桌上,差很大。只有對他鬼吼一下他才會去做一件事。

 

我盯著他好一陣。然後我說,「你不爽史崔德雷特的理由是因為他說你偶爾該刷個牙那有的沒的。他不是要譙你,才叫得那麼大聲。他沒有用對的方式什麼的去,但他不是要譙你什麼的啦。他整個意思只是你偶爾刷一下牙會看起來好一點或感覺好一點。」

 

「我有刷牙啦。賣來這套。」

 

「沒有,你沒刷牙。我觀察過你,你沒刷牙,」我說。只不過,我沒有講得很雞掰。我覺得對他有點抱歉,某方面。我意思是,如果哪個人跟你講你沒刷牙,感覺就不太好,想也知道。「史崔德雷特人還好啦。他不是很壞,」我說。「你不瞭他,那才是問題。」

 

「我照樣是說他是畜生。他是個自以為屌的畜生。」

 

「他是自屌,但他在一些事情很大方啊。真的啦。」我說。「你看。假設說,舉例來講,史崔德雷特打了一條你喜歡的領帶或什麼的。假如他有一條你超他媽喜歡的領帶——我只是跟你舉個例子啦,現在。你知道他會幹嘛?他可能就會拔下來送給你。真的啊。或者——你知道他會幹嘛?他會留在你床上還是怎樣的。反正他會你那條操他媽的領帶。大部分的傢伙可能只會——」

 

哭爸喔,」阿克萊說,「如果我有他的錢,那我也會。」

 

「不,你不會。」我搖了搖頭。「不會,你不會,小鬼萊。如果你有他的錢,你會是一個超超——」

 

「不要叫我『小鬼萊』,去你媽的。我老到能當你的爛洨老爸。」

 

「沒有,你哪有。」靠,他有時實在讓人龜卵葩火。他從來不放過每個讓你知道你十六歲他十八歲的機會。「首先第一點,我才不會讓你我他媽的家人咧。」我說。

 

「好,只要停止叫我——」

 

突然間門開了,然後史崔德雷特他老兄闖進來,急到爆的樣子。他總是一副急到爆的樣子。每件事都很大條。他對我走過來然後給我兩邊臉頰開玩笑的他媽各拍兩下——這是一件能讓人感到非常北爛的事。「聽好,」他說。「你今晚有特別要去哪嗎?」

 

「我不曉得。可能吧。外面是搞殺小——下雪喔?」他的外套上整個都是雪。

 

「對。聽好。如果你沒有特別要去什麼地方,借我你的千鳥紋夾克怎樣?」

 

「球賽誰贏啊?」我說。

 

「才打到一半。我們先閃,」史崔德雷特說。「說真的,你晚上有要用你的千鳥紋沒有?我的灰法蘭絨整個噴了些屎。」

 

「是沒有,不過我不希望你他媽的肩膀把它撐大這樣,」我說。我們身高幾乎一樣,可是他的體重差不多有我的兩倍。他肩膀超寬的。

 

「不會撐大啦。」他急到爆的走到衣櫃前面。「你爽嗎,阿克萊?」他對阿克萊說。他至少是個蠻友善的傢伙,史崔德雷特。一部分是種假掰的友善啦,但至少他總是會對阿克萊打招呼這樣。

 

當他說「你爽嗎」的時候,阿克萊只嗯了一下。他不會他,但他沒那個連嗯一聲都沒有的膽子。接著他對我說,「我想我要走了。晚點見。」

 

「好吧,」我說。當他回去自己房間的時候絕對不曾讓你心碎。

 

史崔德雷特老兄開始脫掉他的外套跟領帶這樣。「我想我可能得速刮一下鬍子,」他說。他鬍子量蠻大的。真的。

 

「你馬子在哪?」我問他。

 

「她在會客室等我。」他用手挾著盥洗用具和毛巾走出房間。都不穿內衣什麼的。他總是光著上身走來走去,因為他覺得他有一副他媽的好身材。他也是有啦。我得承認這點。

 

 


翻譯:宅編

 

[1] 十九世紀英國小說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作品,又譯《塊肉餘生錄》。這類早期的寫實主義小說,常以主角身家背景鉅細靡遺的描寫作為開場。

[2] 名人的名字常用縮寫,所以這邊多少在暗示,他老哥是個知

名人士。

 

[3] Jaguar在1948年才推出創下時速120英里紀錄的XK120,而The Catcher in the Rye發表於1951;簡單的說,主角此處純屬唬爛。

 

[4] 根據美元時間網站(http://www.dollartimes.com/),1950年的1美元購買力約相當於2015年的9.95美元。

 

[5] 沙林傑與電影:

沙林傑將他1948年在《紐約客》發表的短篇小說〈康州歪叔叔〉(Uncle Wiggily in Connecticut)的電影版權售出,改編為1949年的電影《一廂情願》(My Foolish Heart;另譯為《一往情深》),由曾編寫《北非諜影》的艾普司丁兄弟編劇。由於沙林傑原著的小說情節難以撐起一部劇情長片,而添加許多角色、場景、情節,儘管影片獲得奧斯卡最佳女主角及最佳原創歌曲的提名,同名歌曲My Foolish Heart也廣受歡迎隨後成為爵士標準曲(Jazz Standar),但卻頗受濫情等負評。

 

後來,「沙林傑拒絕將他的任何作品改編為電影」之說廣為流傳,普遍認為是由此而起。但1957年沙林傑曾透過經紀人向好萊塢表示,希望將短篇小說〈笑面人〉(The Laughing Man)改編為電影,但因難度太高而被拒絕;見《永遠的麥田捕手沙林傑》(Salinger;後簡稱《沙林傑》)第八章。事實上沙林傑喜歡看電影,並喜歡觀看並了解演員的工作,曾現身馬龍・白蘭度的拍片現場(見《沙林傑》與沙林傑對話#6);他擁有大量的電影膠卷收藏,並會在家用底片放影機播放老電影。

 

他拒絕釋出《麥田捕手》電影版權,與其說是仇視好萊塢,不如說是主角霍爾頓的角色設定之故。

 

[6] Pencey Prep 這是一所university-preparatory school(預科中學,以升學為教學目標),其名多少令人聯想到賓州(賓夕法尼亞;Pennsylvania),故此譯為賓夕中學;這類學校多為私立,收費甚至可比常春藤大學;早期這類學校均為男女分校、多採寄宿制。在此必須特別感謝W女士的意見。

 

[7] Falsies 過去都翻譯為胸墊(假奶),以現在的眼光來看假睫毛似乎更符合文意脈絡。但在1950年左右如何用這個字實在還需要商榷。

 

[8] 以下引述維基百科:納瓦霍人是美國西南部的一支原住民族,為北美地區現存最大的原住民族群,「納瓦霍」族名為西班牙人所起,族人則自稱為「Diné」,即納瓦霍語「人」之意。納瓦霍族也擁有美國面積最大的原住民保留地,橫跨亞利桑那、新墨西哥及猶他三州。

 

位置較偏北的黃石公園似乎並不在納瓦霍族傳統的活動範圍之內?

 

[9] Atlantic Monthly 《大西洋月刊》是美國相當受敬重的知識份子刊物(現在稱為The Atlantic),成立於1857年,創刊時以文學創作及文化評論為主要內容,不論在美國文學史或文化論戰上都有一席;後來改為綜合型刊物,但文學及文化評論仍是其重要內容,近年朝數位化轉型也成功獲利。

 

[10] 維克斯(Vicks)是美國的老牌藥品公司,早期為家族企業,歷史可上溯至1890年;1985年整個公司由寶鹼(P&G)併購。

 

[11] if I felt any better I'd have to send for the doctor (自以為)幽默的反話。施鐵民所著的《麥田捕手註》認為這是由於老人生體多病,不可能完全無恙,換言之身體健康反而反常。

 

[12] 6英尺2英吋半=189.23公分。(主角是個高富帥無誤,起碼前兩者無誤)

 

[13] Beowulf(貝奧武夫)約完成於八世紀,是已知以古英語寫成的傳說故事中最古老的作品。Lord Randal My Son(我兒蘭德爾勳爵)則為一首盎格魯-蘇格蘭邊境歌謠( Anglo-Scottish border ballad),這個邊境地帶擁有悠久的民謠傳統,但Lord Randal My Son的故事在許多歐洲語言都可找到類似的版本(某個貴族領主與母親問答,而母親才漸漸發現他的兒子已被他的情人毒殺),已知最古老的版本出現在17世紀的義大利。

 

[14] 現行以西經20度及東經160度劃分東西半球,東半球含括了亞洲的絕大部分,因此東半球面積最大的大陸應為亞洲。即使以早期0度及180度經線的劃分方式,亞洲及非洲的大部分也都在東半球(但各有部分被分至西半球),亞洲也還是東半球所屬範圍內的最大大陸。簡單的說:主角根本寫錯了。

 

[15] Central Park South 不是指公園內的南區,而是指靠公園南側的市區。

 

[16] 這邊我覺得應該要加個註腳,但其實不知道要寫什麼,因為我對1950年左右的時尚不了解orz(其實我對時尚的了解是absolutely nothing)

 

[17] Isak Dinesen 1885-1962 丹麥作家,但也以英語及法語寫作(《遠離非洲》便先以英語寫作)。本名Karen Christenze Dinesen。1913年,她在與表親瑞典男爵Bror Fredrik von Blixen-Finecke婚後移居時為英國殖民地的肯亞,成為《遠離非洲》這本回憶錄的背景。

 

[18] Ring Lardner 體育專欄作家及短篇小說作家,本名Ringgold Wilmer Lardner,以諷刺文章最為出名。

 

[19]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1874-1965 英國作家,自1897年發表《蘭貝斯的麗莎》(Liza of Lambeth)後專職寫作,《人性枷鎖》曾入選20世紀百大英文小說。毛姆作品產量豐沛,在商業上也相當成功,多部作品曾多次改編為電影。

 

[20] Thomas Hardy 1840-1928 英國作家,曾擔任建築師,約在1860年代開始小說創作,當時受工業化、現代化影響而變遷中的英國農村是他主要的小說背景;後來他專注於詩歌創作,被認為是20世紀最偉大的英語詩人之一。前文所提的《還鄉記》(The Return of the Native)即為哈代在20世紀最廣為人知的小說作品,尤泰莎.維(Eustacia Vye)為故事女主角。

 

[21] 夠熟、夠親暱的話會直接叫名字或暱稱,而不是只叫姓氏(姓氏變形的暱稱則稍微好一點,但不及叫名字),也就是說全校沒一個人跟阿克萊關係好的。


阿克萊的室友本章叫做赫伯.蓋爾(Herb Gale),但第七章主角跑到阿克萊房間,睡在他室友床上,室友的名字卻變成了伊利(Ely)。

 

[22] 網球拍的拍面由弦線編成,球拍夾是固定球拍、以使拍面平整的保養工具。

重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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