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對「一見鍾情」的印象是,只會發生在帥哥美女身上,再搭配其它因素,像是燈光美氣氛佳。
長大後,發現「一見鍾情」背後,隱藏普遍人類對愛情的想像與渴望:希望世界上有個人能徹底瞭解自己,不需要太多言語,一個眼神就能心電感應,你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愛我直到永遠。
聽起來,不是比不可能的任務還要不可能?
於是,我們需要「細水長流」哲學,來彌補過於浪漫的虛幻,同樣的道理,應用在寫故事上,一見鍾情式可以用很快的速度讓讀者離去,細水長流式則可以讓讀者一直看下去。
舉例說明:
當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時候,就覺得他本身有種非常迷人的魅力,心無法控制地怦怦跳,完全就是我的菜,莫名奇妙地無法抗拒。
嗯,如果我是讀者,看到這幾個字,會馬上下決定另尋新歡。
另一種寫法:
他有種氣質,帥氣帶著親和力,舉手投足間有股優雅流動,剛開始看覺得還好,看久了,卻顯得帥氣十足。
不覺得這樣的帥哥,很生活化,也比較想跟他有來往?
以上兩種寫去,還透露出另一個關鍵,寫作筆法的浮誇或內歛,不用看完長篇大論,眼光獨具的讀者立即能分辨出來,只需幾秒?
一部小說(一本書)是否值得看,只要前面幾句話就知道,這種說法,一點也不誇張。
接著談小說的字數量,字數量牽涉到故事節奏,菜鳥寫手和老手的最大差別,即是否掌握到「合理的節奏」,以前面的一見鍾情式為例,雖然很突兀,不過,要是前面可以再加個兩三百字,也許還可以接受。
字數量的累積,會產生文字情緒的渲染,用一百字、三百字和五百字,各自去營造一個小說場景氛圍,效果必定不同,這其中包含層次性,讀者若能入戲,接著情緒就會隨文字的陳述起伏,以小說為例,不管是用一百字或是三百字甚至五百字,要成功挑起讀者的快樂或悲傷,就如同一見鍾情背後的心理轉折,那個世界上唯一能瞭解你的人,可能永遠不存在。菜鳥寫手會用三百字去開啟故事畫面,老手卻會選擇用一千字。
完全不考慮作者本身的寫作功力深淺,如果是用三百字又挾帶爆發性的一見鍾情風格,去經營一段小說開頭,現在,你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