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問:「你是同性戀嗎?」聽到這個問題,你的反應會是什麼?可能會有自信地回答:「是的,我是!」或很坦然地說:「我不是。」抑或答:「你問這問題,是在汙辱我嗎?!」內心真實的聲音反映了每個人面對性別議題的接受度。
小芝(化名)與小柔(化名)是兩位目前在蘇黎世大學就學的研究生,分別有交往對象,她們以女同志的身分與讀者分享海外生活的看法。
許多台灣民眾認為歐洲是一個開放自由的地區,你們的個人經驗為何?
小芝:歐洲很大,東西南北各有不同的風俗民情,就同志議題不能泛論歐洲。我在大蘇黎世地區感受到大家對LGBT的接受度很高、很支持,我生活的範圍也多在大學裡,在這裡是很開放的。不過我也有來自義大利的女同志朋友,她們不敢在自己的國家公開表現同志身分。
小柔:我在實驗室裡的同事都很接受我,有時會有人誤會我的性別,他們也會挺身為我辯護或是糾正誤解的人,我感受到的氣氛很友善。在誤認這件事上,我其實不覺得被冒犯,但歐洲人似乎認為此事確有說明的必要。不過瑞士現在也尚未做到婚姻平權(Ehe für alle),他們只是樂觀地相信德國都做得到了,瑞士的婚姻平權之日應該也不遠了。
台灣和瑞士相比,真的較為保守、封閉嗎?
小柔:就我個人的觀察的確是的,瑞士人和台灣人與家庭的關係和互動不同。瑞士人成年後,可以自主生活,和父母的關係比較像朋友;就算父母不同意,也不必遷就彼此,只要保持距離就好。而我們台灣人就算成年了,還有很多事必須顧及父母的想法,在這個時代也仍可能因為與父母的想法不同,或無法達到父母的期待而被冠上「不孝」二字。
父母若是還有同志在社會上生活很艱困的想法,就不想自己的孩子走上這條路、背負社會壓力。也會因為擔憂孩子的未來,而反對自己的孩子接受自己的性別認同;還有傳宗接代這件事,也會讓父母反對孩子認同自己是同志。
小芝:我自己對家人出櫃時,我媽媽也是一時無法接受,也不知如何回應和反應。但是她有一個同志身分的好朋友讓她明白,其實這是常態後,她就漸漸理解而接受了。我在瑞士的外國朋友和同學,知道我公開自己的女同志身分,也因而覺得台灣是一個開放的地方。有的人根本無法想像台灣目前還在為性別議題舉辦公投。我的女友是南歐人,她的父母還無法接受自己的女兒是同志,他們正處在一個亟須溝通、理解的狀態。如此相比,台灣也是很開放的。
小柔:我在瑞士買衣服的時候發現,他們男裝部和女裝部分類得很清楚,如果我去男裝部看衣服,那個情景有時會讓人不自在。台灣反而有很多中性服飾可以選擇,在這一點上我覺得台灣反而是比較接受我們這些中性打扮的同志。
對於LGBTQ或LGBTI這些縮寫,你們覺得足以包含所有追求性別認同的群體嗎?或者你們也有其他的論述?
小柔:對我來說,LGBT只是讓人容易理解、降低衝突而用的標籤,我就是接受我自己的樣子,這些縮寫並不是我對自己的定義,而是別人以我們選擇的性伴侶所對我們做的分類。相對地,這些標籤並不足以描述所有人的性取向,甚至會讓各個族群越行越遠。我是一個女人,我也喜歡女人,所以我被歸類為女同性戀;一個人既喜歡女人,也喜歡男人,所以被歸類為雙性戀。企圖探問別人性伴侶取向的這種心態,不會幫助相互理解。因為不管是哪種性取向,「愛都是一樣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不過才兩百多年的歷史,怎麼能要求全部的人類都遵從。
有人認為男同志在性別議題上較為活躍,是因為「男性在各個領域的能見度都較高」這個人類社會的常態,你們同意這個看法嗎?
小芝:在我們的社會上其實有很多女性表態支持同志議題,但她們不會特別被聯想成女同志。但要是有一個男人公開支持男同志,會很直接地被認為是男同志。台灣社會裡,男女的社會角色不同,異性戀男性公開支持同志議題的人數稀少。男同志與女同志相比,更難迴避他人對其性取向的質問。因此男同志更需要為自己發聲,他們給社會大眾的印象也較為活躍、更為積極。
小柔:在性別不平權的父權社會結構下,女性被當成物件,我覺得與男同志、變性人、雙性戀等性別議題的族群相比,女同志不威脅男性的權力,因此社會壓力相對較小,也就是被社會接受的程度也比較高,因此不必特意做一些爭取權益的行動,也相對容易生存。
一般的社會大眾對LGBT的外貌有其刻板印象,你們的看法如何?
小芝:我以前短髮的時候,被問是不是女同志的機率比較高,現在頭髮留長了,被問的機率減少了。我認為刻板印象是存在的,不論是在台灣或是歐洲。比例上來說其實我覺得在台灣的刻板印象更深,例如說剪短頭髮打扮中性的女生一定是同志。但在歐洲我見到的很多女性同志情侶都是所謂的很女性化,很難從外表判斷性取向。
小柔:我覺得這是媒體塑造的,因為媒體在報導同志議題時,也會選擇較吸睛的人物,畢竟較為光鮮、體面的人較容易上版面,但這也使得社會大眾對同志形象的認知變得很單一,簡言之,同志也只是一般人,我們也是很多元的,什麼樣形象的人都有。雖然社會上總有些人不願意順應社會的既定印象去走,但這些人也不一定就是LGBT的一員。
有瑞士的民間團體正在遊說,在刑法中加入「對同性戀的歧視」的同志保護法律,你們覺得有必要嗎?
小柔:之前聽過,法語區有過同志被暴力傷害的事件,如果這麼嚴重當然需要法律的保護。但是我必須知道法律的條文內容,能詳載哪些明確的保護和規範,這樣才能決定支持與否。
你們對臺灣目前的性別議題公投感到樂觀嗎?為什麼?
小芝:不甚樂觀,反對勢力仍然很強大,也有足夠的人數可以過關,希望挺同的朋友們都能去投票。台灣如果能夠達到婚姻平權,友善不同性別認同的族群,也會讓我們這些不見容於台灣社會的LGBT族群更想回到台灣。
小柔:而且在這次的公投案中,挺同和反同的提案都有,如果所有的公投案都過了,那政府該要如何面對這個問題。希望所有挺同的朋友都能領公投票,以絕對的票數優勢壓倒反同政營的提案。我們希望享有民法保障的結婚權利,並不是為了把愛的人綁在身邊一輩子,而是我們相愛的時候也能受到法律保護,讓我們也能保護我們所愛的人。台灣雖然某些縣市可以登記為同性伴侶,但是這些法規並非全國性的,如在不接受同性婚姻的縣市遇到就醫問題該怎麼辦?!
如果公投的結果最後是支持婚姻平權和支持多元性別的,那麼或許法律和制度面上改變了,長輩的看法也會改變,他們或許就不會覺得非異性戀的孩子注定要走一條辛苦的路,也會更願意支持我們。
請補充,你們對這個議題的其他看法。
小芝:我認為不需要刻意在別人身上貼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的標籤,其實就只是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這份愛與異性戀的愛沒有區別。如果每一個人都能試著包容和理解另一個在種族、國籍、信仰、階級、性取向等方面跟你不同的人,這個世界就能少一分對立、多一分平等和被尊重的溫暖。
小柔:其實海外跟台灣之間並沒有不同,我倒覺得台灣對於「每個人」的關心跟體貼是不分種族、不分性別的。建立在這樣好的文化體質、這樣好的社會,我們需要再多一點助力,用法律把這社會的傷痕最小化,也讓這個社會透過法律往前推進。世代的差異必然存在,在這樣的世界裡,身邊櫃子內的朋友還是需要你的支持跟關懷。多元文化及婚姻平權這樣的議題沒有所謂的中立,公投是對基本人權的表態。沒錯,愛都是一樣的,希望台灣能夠用愛包容所有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