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或許我們都必須承認,在這個世界的我們不良於行

2018/11/23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我們終其一生,尋覓的渴望,是最初親密關係的認同與歸屬。
在還未成長為人,還未擁有意識之前,我們便已先學會將認同與歸屬視為生存,奮力的成為所有細胞中雀屏中選的一位,被對方認同,被接納建成誕生的歸屬之地。在成為人後,也未改變這樣的盼望。
然而,在成為人後,我們不再只單純如細胞般奮力,我們的需求更加複雜且全面的成為每一刻是否被認可的審核,近乎過度敏感的冀求目光凝視的方向,永遠注目著自己。可那時對愛的認知尚未開化,如春季來臨前冰雪未融,於是我們只好試圖用各種方式尋求從認同與歸屬昇華成的愛,以魯莽、衝動,依憑感受良好所做的選擇,認為這便等同內心深處渴望被關注的愛的體現。豈知,這得來的是看似相反的懲罰與嚴厲的指責。
於是,我們開始外求,外求一份無法外求他人的愛,尋找近似最初親密關係中的愛的質感。不斷地從同儕朋友間,如麻藥般施打得到的各式各樣的支持與鼓勵,埋頭於工作與擅長領域,用屢獲佳績的事實建立空洞的自信,以為這樣便能尋獲自己以為已經失去的愛。但到頭來,這些仍舊抵不上簡單的一句,我愛你,這近乎成為一生中架構成自我認知的一種救贖。
我們要的其實從未失去,僅只是當時的我們乍到陌生的世界,脫離原本已豐沛且直接的細胞世界,以為自己離開誕生的歸屬之地,便失去所有,又以嚎啕大哭的悲傷迎接第一口空氣,而未能看懂,在各種形式背後存在的愛的認同與歸屬。
或許我們都必須承認,在這個世界的我們不良於行。當我們從一個簡單的個體成長為複雜的人類,愛也從單一的形式變化成多元。因此,我們雖無法從一開始便能體察愛的各種樣貌,無法清楚地接收到自己理想的愛的形式外的情感表達,也終究向著這終極的目標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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