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皆知,股神巴菲特喜歡具有消費壟斷性事業的公司,通常這種公司具有一定程度的護城河優勢,也具備穩健的經營與優良的財務結構,最重要的是擁有穩定的現金流。而在台灣,這種具備壟斷性事業的公司較少,也較難跟美國的500大企業相提並論,不過我們還是從可重複消費產品的概念整理一下台股對應的企業名單供大家參考,另附上汪汪財經隨筆集部落格的一篇文章連結,大家不妨了解一下消費壟斷性事業的特徵:「消費性壟斷事業」(巴菲特法則實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