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就像是渴望得到,卻又害怕得到的雙面刃。
以下是我的真實故事。
曾經我以為只要一直待在原地等著,她一定會回來找我,但我發現我錯了,就這樣我為情所困了9個月,是很漫長的日子,分手的那一天她就對我說了:「我可能喜歡上別人了。」她口中的別人指的是我朋友,隔天他們在一起的消息就像原子彈炸長崎廣島般炸碎了我的心,我為了她掉了眼淚,但她不知道,也不會知道。
後來她們分手了,但這次她沒有回頭,就算我真的很喜歡她,她依然頭也不回地往前走,留下了我一個人在原地停滯,就這樣過了9個月,這時我才懂放不下一個人是什麼感覺,我的堅持並沒有感動到她,而我也漸漸疲倦了,這時我終於認清,愛情就是這麼殘酷。
一個人喜不喜歡你,你一定感覺得出來,放不下她的這段時間我一直在騙自己,天真的以為她可能還對我有感覺,現實狠狠的給了我一巴掌,我也明白自己該前進了,既然他已經成為我生命中的過客,我也欣然接受這個事實,繼續走著我選擇的路。
在那之後雖然還有交女朋友,我不想重蹈之前的覆轍,全力對感情付出真心,但是不管我怎麼掙扎,換來的卻總是熱臉貼冷屁股,某種意義上像是被拋棄了一樣,明明交往中對方卻如此的冷漠,就像玩完就丟玩具,我不再那麼重要了,這時我又犯了傻,認為既然我們都在交往那她一定是喜歡我的,雖然我明明就知道對方已經不愛了,甚至是為她掉了淚,她依舊是不在乎,這讓我想起來之前的事情,想到自己還是跟之前一樣傻,後來我親口對她提了分手,以為她會不捨,但她是冷淡的回了一句:「隨便你。」我的心更涼了。
我學會了一件事,那就是絕對不吃回頭草,就像之前那個她對我那樣,過去的感情讓她過去,我還是會持續前進,現在我已經放下經歷過的感情,活得很快樂,才會有這篇文章。
我決定高中畢業前不談戀愛,就算還是會動情,也不會輕易說出口,只是不想再嘗到那種被拋棄的痛。
距離期限,還有30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