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捷運上,巧遇了某位認識很久的朋友,姑且稱他為Y吧。其實不是是什麼巧遇,而是我認出了他,而他正專心的看著手機。
我沒有上前去叫他。過了幾站,我安靜的下了車。看著他,我內心湧上許多記憶與情感。
Y是我小時候就認識的朋友。大概也因為這緣故,我想,他是少數我覺得能夠看到他本質的一個人。至於那本質,你問我是什麼,我也說不明白,但就是一種感受。並不是遇見每個人,都會如此。
很小的時候,我們寫信,也許是在那樣的交換裡,有著誠摯的心意,因而我記得的他,是個正直單純的人,這個印象一直留存到現在,我再度看到他,都還感受到如此的特質。但願這也是真的。
我不知道他認識的我,是什麼樣子,會怎麼形容。其中一個形容,大概是一個難懂的人吧。他常說我寫的東西看不懂。這句話我從不少人口中聽過很多次。
我寫的東西,並不是什麼深奧的理論,但的確有些感受,不是人人都能明白的。那也不是同理心的議題,只是我們不一樣。
但即使不一樣、無法理解,我還是被Y關心著,欣賞著。
我突然感到愧疚,覺得自己不夠關心他。我們好久沒聯絡了。
想到這裡我突然明白,愛和理解無關。
是,就是了。
甚至有時候難以控制愛的流向。會愛上並不了解的人,會愛上無法以自己想要的形式回應我的愛的人。
但那都無損愛本身的意義。也無損自己的價值。
尤其在感情方面,以前不懂的時候,以為愛給了出去就要收到對等的回應,否則,不只是對方是個不值得愛的對象,甚至會覺得是因為自己沒有價值所以沒有辦法得到愛,因為是自己不夠好所以愛不對人。
別這樣想吧。
透過這份給出去,但無法得到交換/回應的愛,去看見自己其實不能理解對方、不能控制對方(把對方變成自己想要的樣子)、不能要求對方(你要回應我),去明白愛的本質,是別無所求。
無論愛的對象如何,別否定自己的愛。
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