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問影評|《必須過動》: 記住,國家會感謝「妳」的

湯問
發佈於Tom Wen
2020/02/26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必須過動》/《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ep5/ 2018/ 台灣
《必須過動》電影海報

重點摘要

相較於前四集,這是一個虛擬建構的反烏托邦社會,探討的是從懷孕到養兒育女的過程被壓制型國家機器(RSA)箝制成一條生產線,而女性唯一的母親職業則會隨孩子的學業成績決定社經地位的高低。在如此功利的社會,其中象徵女工的「母親」在意識型國家機器(ISA)作用下,母性的本質將會如何地發展。就我看來,對照於現實則可反映社會中發揮「代理母職」功能角色的職業道德,像是保母或幼教老師等。至於保障天賦多元發展則是本劇另一個所要傳達的主題。
《必須過動》電影劇照

關於母性

就母性而言,劇中的母親楊娟曾說: 「自己幸福,才能給孩子幸福。沒錯,愛自己。」這番言論也反映她對成績不佳的女兒若娃的冷淡,就像她一口咬定鴿子籠社區的次等公民沒救了一樣。當若娃說出自己是真心愛著母親的,楊娟只是冷冷地答覆這樣就夠了,便令人不寒而慄。因為正意味著她以為可以完全放下罪惡感,實際上卻形同國家殺人的幫兇。

母性與母職

母子倆互動中,有一幕是楊娟拜託若娃在學校裝過動以躲避鑑定考,實則母親可因歸咎基因缺陷而免於打入貧民窟的風險。由此可見,楊娟罹患了代理型孟喬森症候群,其病徵為照護者會故意虛構被照護者的病狀以獲得他人注意,此舉也反映了母「性」與母「職」是如此地截然不同。儘管世界有實際案例,以喬裝親生女兒為殘障人士騙取社會福利,但諸如此類的行為發生於親生狀態仍屬罕見。
《必須過動》電影劇照
取而代之,社會中的保母、幼教老師反而比較像劇中的「代理母職」角色。此時,職業道德的難題便在於愛屋及烏的母性實踐。不幸的是,此類職業的幼兒受虐情形卻時有所聞。回到楊娟愛己才能愛孩子的觀點,這不正是幼兒無法得到完善照顧,甚至受到虐待的最大主因。因此,政府應善加管理「代理母職」以保障幼兒的生活,諸如適任測驗之篩選機制與工作福利等。至於劇情則可作為母性的借鏡,重新思考該以何種心態來面對親子關係,形成雙贏的局面

意識型國家機器(ISA)作為天賦的玻璃天花板

再來是國家層面,劇情設定則可以動員戡亂時期的台灣作為理解。以國片<返校>為例,協助學生成立讀書會的中學老師便可視為劇中促進天賦多元發展的「異議」分子。事實上,多元天賦發展自由與思想自由分別被《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22條與第19條(註1)所保護,這已然成為現代的思維趨勢。反觀台灣,雖然早已脫離思想控制,但主訴考試制度的學校教育與升學模式至今仍被視為主流,實存有間接影響保障多元天賦發展自由之疑慮。
試想一位欲發展非主流專業的青少年,礙於社會主流意見受意識型國家機器(ISA)主張的菁英教育思維影響,就像劇中楊娟那樣意見領袖的存在,其發展情況則極有可能受到家人、親友、師長等生活圈的勸阻而動搖,進而扼殺一項天賦的成熟,可解讀為沉默螺旋(spiral of silence)的具體展現。如此一來,這和劇中那些被銷毀的小朋友有何差別?
《必須過動》電影劇照
就上述情形,一個國族的習氣與文化難辭其咎,也難以改變。畢竟當人們熟悉一項事物的存在,它就容易形成約定俗成的觀念。教育一詞看似是把知識傳送給下一代的過程,殊不知傳送過程的意識形態也正框架著下一代的型塑發展,以夕陽產業或失傳技藝觀之便不證自明。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唯有當社會真正領悟其箇中滋味,才代表著公民素養又邁進了一大步。
《必須過動》電影海報
以上純屬筆者觀點,若有引用不當之情形,還請不吝指教與包涵。

參考資料

(註1)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
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二條
每個人,作為社會的一員,有權享受社會保障,並有權享受他的個人尊嚴和人格的自由發展所必需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各種權利的實現,這種實現是通過國家努力和國際合作並依照各國的組織和資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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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禧年誕生的小作家,希望在對的時間,用文章跟你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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