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裁者2.0」模型:10年後的「一國兩制」?

2020/03/04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十一前夕,前瞻未來。香港人冷靜,加油。
近來不少朋友推介Timothy Snyder的著作《暴政:洞悉時代之惡的20堂課》,結合6月以來面目全非的「新香港」,可謂對昔日政治冷感一群的當頭棒喝。然而要前瞻可能出現的新局面,William J. Dobson的《獨裁者的進化:收編、分化、假民主》一書,也許更近現實,因為當代威權政體早已「進化」,不會再講求形式上的獨裁,也懂得做出種種包裝(例如「對話平台」),來進行同一種高壓管治。
雖然多年前介紹過這本書,但當時社會並未有今天對知識的渴求,現在重讀,當別有體會。從這角度而言,解放軍、武警、緊急法一類大動作,都屬於「獨裁者1.0」時代,但行其實而隱其名的「獨裁者2.0」,例如俄羅斯總統普京、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和現總統塞西,對普世價值的打壓,卻更值得警惕。早前有關方面暗示還有很多「合法手段」未用於香港,正是這麼一回事。

法治 Vs 「依法治港」

根據Dobson研究,「獨裁者2.0」的第一特徵是標榜自己定義的「法治」,不時提出「依法治國」、「依法辦事」等口號,以擺脫獨裁或「人治」形象,但實際上僅以法律為管治工具,思維類似中國古代法家,而鮮有宣傳現代法治精神。正如石永泰大律師年前解釋:
「尤其是在一些沒有真正獨立的司法機構,法律被任意執行的體制,法院跟政府『合作』,以確保法律按政府喜歡的方法詮釋,用來打壓一些令當權者不悅的人或組織。這往往被包裝為『法治』(Rule of Law),但說穿了其實就是「我以『法』來『治』你」(Rule by Law)。所謂『依法辦事』,說穿了就是『依我們的意旨辦事』(Rule by Man)。『法治』不僅是只懂盲目地『守法』–『法治』概念更包括:尊重獨立的司法機構、法律條文必對人權作出保障、執法者行使法律賦予的酌情權時,必須尊重個人的權利和自由。這些例子都說明『法治』概念遠遠超出單純『守法』。過份強調民眾必須『守法』 (而對其他元素避重就輕或隻字不提),往往是極權政府的特徵:熱衷於利用法律作為整治民眾的工具,而不是用法律約束自己的管治的方式。」
我們邁向的是「法治」還是「依法治國」,賢愚共知。在後者的國度,異見份子、被打壓對象,通常都會因為逃稅、嫖妓一類理由被整肅,對家人、朋友都會構成壓力。例如俄羅斯司法機構可以命令非政府組織上繳任何文件,新法實施一年內,俄羅斯政府已檢查相關組織超過一萬次。由於嚴刑峻法是壓制群眾運動的不二法門,警察的隨意執法,也得到「依法治國」的框架保障。就像在「新香港」,不行緊急法而隨意叫停集會、變相局部戒嚴,這叫作「止暴制亂」。但「獨裁者2.0」懂得利用輿論,每每會拿極個別例子祭旗,例如通過類似香港警監會的內部監察機制,去說明警察依然受監管,而蓋過不能改變的結構性問題,希望魚目混珠(幾乎肯定六個月後的警監會報告會以此為劇本)。但只要高壓形成,整個社會的寒蟬效應,就開始出現。
「依法治國」定義寬廣,經濟打壓自然是延伸。普京在俄羅斯上台後的最大動作,就是重新中央集權,警告國內經濟寡頭要服從政府,不就範的要麼流亡海外,要麼被政府以「逃稅」等罪名清洗,再由司法機構出面檢控,結果所有戰略資產不久盡歸中央。寡頭為了自保,除了要配合普京的重新分配資源國策,主動捐出部份財產,自然也要進行內部整肅,以飯碗確保旗下員工跟隨主旋律;技術上那不是打壓,員工被解僱也可以「依法」申訴,但客觀效果,人所共知。在香港,由國泰、匯豐開始的連串針對員工的打壓,罪名不過是在社交媒體表達意見,結果已是一片肅殺,個人社交帳號改名成風,不少人顧忌公司同事「舉報」變得慎言,這都是經濟打壓的成效。

互聯網・別動隊・小粉紅

Dobson講述「獨裁者2.0」明白全面打壓媒體會招來話柄,不會全面查禁傳媒,只會暗裏干預傳媒編採工作。「獨裁者2.0」更高明的,是同時大舉支持「群眾」「監督」媒體,所以容許有限度的「公民討論」空間,以便親政府群眾能「發聲」和「行動」,而不用政府直接出手。
這又結合到網絡民粹主義的利用:只要政府懂得施行民粹政策,例如煽動階級矛盾、「鬥地主」和反精英情緒,基層、工人、農民不難被動員起來,這些力量以往受制於精英政治而難以發聲,互聯網卻令他們也得到新權力,只要政府懂得收編為己用,讓他們得到「權力感」,就會成為類似紅衛兵、小粉紅一類體制外部隊,網上會集體欺凌舉報,網下則以「別動隊」方式「清潔太平地」,作為《環球時報》公然鼓勵的與警察配合的「愛國群眾」,去行警察也不方便公開做的事情。與此同時,個別極激進反政府聲音則會獲得保留為樣板,讓「獨裁者2.0」證明自身的民主自由,也方便進行分化。
由於法治、自由普遍被視為普世價值,「獨裁者2.0」也會高呼同一口號,都說要支持民主、自由,反對派用甚麼口號、使用甚麼文宣、甚至唱甚麼歌,政權就會東施效顰的依樣葫蘆,堪稱品味惡俗之極致。但品味以外,這也是醜惡的計算,使用同一字眼、形式,而掏空其一切內涵,再滲入自己的A貨,例如強調民主、自由有很多種,本國與西方提出的「普世價值」不能直接應用,所以只應推行自己定義的民主和自由,這種強調本國獨特性的邏輯,即耳熟能詳的「國情論」;特區政府昨天又回應遊行,只如何按照《基本法》推動普選,亦可作如是觀。
由於所謂「西方滲透意識形態」、推動「顏色革命」,是政權必須自我理順其高壓模式的文宣,所以教育界也會成為重災區,確保上述核心價值的話語權,能牢牢掌握在親政府學者手中。因此,「獨裁者2.0」都會保障(愛國群眾行使的)「自由」、舉行(愛國者為主體能當選的)「普選」,以確立管治合法性。然而,這些選舉只能在操控下進行,或者事先加入諸般門檻和限制,例如北韓「普選」,投票率高達99.97%,但要是出現真正的普選,卻會被定義為「陰謀搶奪政權」;至於「需要時」例如「為了選舉進行絕對安全」,連整場選舉也可以取消,雖然比較old school,但假如「執政意志」夠強,正如湯家驊資深大律師定義,這也是「公平」的一種。至於同是資深大律師,相信石永泰還是湯家驊,自然人各有志。

對話平台:與民選領袖對話,還是與獨裁者2.0對話大不同

須知「獨裁者2.0」的存在,目的依然是壟斷權力和資源,有了上述框架,一切就駕輕就熟。例如軍政府治下的埃及,跟民主國家一樣有選舉、反對黨,實行三權分立,但軍方高層遍佈全國部門,軍方成員甚至經營道路建造、礦泉水、酒店等生意,經過「阿拉伯之春」,復辟的軍政府反而比穆巴拉克更大權獨攬。
香港回歸後,本來屬於昔日殖民地精英繼續管治的社會,經濟、商業、文化、社會本來沒有改變,只是「換旗換督」;問題是中國經濟發展太快,出現了太多新興利益集團,而香港作為中國境內唯一能輕鬆使用的「走出去」(自行意會其經濟意思)基地,早成了兵家必爭之地,但假如不改變香港社會管治模式,只是小修小補,對他們而言,還是不能洗太平地。唯有通過「獨裁者2.0」模式,動員群眾,改變社會經濟根本結構,才符合此刻某些利益集團的目的,至於是「人心回歸」還是「人心覺醒」,對他們而言反而並不重要,甚至後者反而可以「引蛇出洞」,更出師有名。
要有效回應「獨裁者2.0」,必須先了解整個模式的漏洞所在,否則很容易被請君入甕。就像早前的「對話平台」,在民主地方,例如法國對話平台,聚焦問題後能交由民主制度表決,可以換總統,可以換政制,可以換議員;但香港「對話」後,任何改變不可能由民間促成(否則運動根本不會出現),只能來自特首皇恩浩蕩,也就是不會有改變。
又如在民主地方,例如法國,對話平台能表述一切制度問題,像建立「第六共和」;但香港對話平台,一句「自治就不是一國兩制」。在民主地方,對話就是對話;但在沒有民主制度的地方,只能依靠「行政吸納」來「代表」民意,說明最終的獨裁決定參考了「在社會具廣泛代表性的各界」,有了「民主元素」,而公告天下現場直播的「對話」,正是這種掩飾威權的「行政吸納」手段的一部份。
在民主地方,對話可以做agenda setting,但媒體不需要積極配合,散水成效緩慢,要做足一萬多場;在沒有民主制度的地方,政府通過「對話」能搶奪agenda setting權力,絕大多數媒體會積極配合,製做話題,令政府處於下風三個月後第一次反客為主。既然已進入大時代,大家也需要與時並進,時刻保持警惕,來日方長,IQ、EQ、AQ和CQ都同樣重要。
明報筆陣2019年9月30日
Simon Shen
Simon Shen
閱讀國際關係、喜愛生活品味、遊走不同國度的離地中產,分享衣食住行、電影音樂的國際視野,探討未來國際關係產業化之道。遊走四野,始終心繫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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