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的主人決定過何事?

2020/06/17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國家的主人決定過何事?
蔡英文6月10日回應柯文哲一黨專政的批評,在臉書發佈了一篇論述正確、卻完全迴避問題的貼文,至今獲得了12萬讚...哈哈,有趣。

有網友寫了一篇很長的私訊給我,大意是雖然大致上認同我的觀點,但也要幫高雄人抱屈,因為真的有很多高雄人認為韓國瑜的市長做得很差,不該說他們的罷免行動都是被操弄。最後他問:「台灣還有沒有得救」?
我覺得這二件事其實可以一起看。
如果被操弄的人,連「被操弄」的自覺都沒有,還有越來越多人甘願沉浸在被操弄後的集體高潮,我還真不知道怎麼才能有救。我從未主張韓國瑜市政做得其實是一百分,不該被罷免;而是高雄人在這次罷免中,一路以來『被』持續加深他不適任的各種理由,在評判標準上嚴重比例失衡。這種失衡超出了正常範圍,扭曲了民主政治人民監督制衡機制,除了深化人民間的對立和情緒判斷,達不到警惡揚善的改進民主體質效果。

舉例,有人留言說韓國瑜無心市政的證據是:愛請假、說大話、作秀、甚至是道路分隔島上沒有鋤草...。如果高雄市民對韓國瑜爬樹作秀、大雨淹水、沒鋤草...就深惡痛覺,代表他們不管對市政、還是公務員的操守要求標準很高,我當然樂於認同這個高標準。

但標準這麼高的市民,怎麼會對『氣爆案』二審結果沒有任何感覺?高雄高分院對氣爆案二審,確定主要責任歸屬在市政府,但考量到市府積極處理而減輕相關三人的刑責。裁判書在此: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_AD.aspx

但這就衍生出相關問題:
➤當初怎麼會有風向把主要矛頭帶向李長榮化工?
➤市府負主要責任,但市民已無從追究,原因之一是二年時效已過;原因之二是代位求償時都簽了切結把請求權讓給了市政府。結果是要負責任的一方握有請求的權利,這正常嗎?當初是誰提出這個想法?難道市府沒想過自己可能會是主要責任方?
➤善心人士捐的氣爆善款最後成了高雄市政府幫自己擦屁股的財源,45億用到剩九千多萬,還因為瀆職和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疑慮受到調查。
➤現在派任的代理市長楊明州就是當時的工務局長。
英派一定會說不要補風捉影、惡意衍生;但這就要回歸到什麼樣的監督才是相同標準。

如果監督韓國瑜是到了:嚴查他放假有沒有喝酒、每天幾點上班、高雄境內每一處有沒有沒做好的地方、驗證他說過的每一句話...,甚至我看過英粉專為了他一句話,追究他倒底『幾歳開始打電動』,當時是什麼主機...。
高標準很好啊~

但當同一批人面對民進黨死傷慘重、金額龐大的重大執政問題時卻是:『我就是支持代位求償啊,災民有拿到錢就好啦,45億怎麼花的要相信花媽,都過去了還炒什麼冷飯...』,這是不是判斷上的比例失衡?當人民的判斷標準比例失衡到不正常,我說這是被操弄有問題嗎?

蔡英文的問題是一樣的。她永遠都會講台灣價值、政治正確的話,但她的決策和具體作為卻從來不是。『民主政治沒有一黨專政』,這句話沒錯,但問題是她執行的是民主政治嗎?民主政治下政府可以隨意因為言論告人民?可以自定空白授權的統包法條?可以用公帑買媒體做政治業配?可以單方面沒收大選時公投?可以封存任何政府不想讓人民知道的事情?可以隨便用「侮辱公署」恐嚇人民?

台灣人除了跟著被收買的媒體和名嘴幫她按讚,有成功要求蔡英文做出她不想要,但人民想要的重大決策嗎?回顧一下過去的四年多,極少吧?每一次的民意抗爭,最後都是在風向的帶動下人民自己轉了想法:濫權是為了好做事;封存是為了維護個資;大選不公投是避免中國利用;中華民國台灣是為了真正的獨立...這種腦弱的民族,是怎麼有救?

為什麼蔡英文、民進黨膽敢一邊講漂亮話一邊做窩齪事?不就是因為「人民的雙標」、和「在野黨無能」嗎?民進黨知道人民的高標準只會被他們用來拉下政敵,而永遠不會用來拉下自己。罷韓以這種模式成功,其實就是在告訴民進黨:『我們成功了,台灣大多數人只看得見國民黨的問題,再看不見民進黨的問題』。

為流氓趕走瘪三。
這是民主的勝利?
這是國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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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7年開始記錄台灣政治社會現象,並陳述自己的觀點。這個專題是累積了2020之前,所有我寫過,判斷為具有參考性的文章;並且重新以符合現今(2020年6月)狀況改寫後而成。我期待這個專題的內容可以提供另一種理解台灣的脈絡。同時,贊助這個專題將會幫助我更專注於接下來的意識扭轉計劃,讓星火的光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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