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禮拜二,吃了三頓早餐,應該說,早中晚都吃了breakfast food。
早上是巧克力花生醬吐司優格,午餐是 cheese omelette with tuna, onions and red pepper,晚餐則又烤了起司雞ham吐司跟 frittata。雖然有配燙青江菜,但睡前才想到根本沒吃到真正的肉,倒是嗑了四顆蛋,喝了不少奶,又吃起司優格的。
今天又到早上了也沒辦法,煎了 2x 起司蛋,巧克力吐司,豆漿跟咖啡密斯朵。 以前在大學覺得美國人怎麼晚上也吃 bacon toast hash browns,回來才想到歹丸囝仔也是跟你午餐宵夜吃蛋餅的,只不過有時候早餐也可以吃鹹粥喝牛肉湯就是了。
breakfast顧名思義是 break fast呀,結束從前一晚餐結束開始的斷食,結果這樣一直 breakfast breakfast breakfast 其實是 feast吧,應該來吃一餐結束 breakfast 變成 break-breakfast?
早餐到底有什麼魔力呢,應該就是簡單快速又「感覺」很健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