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月無意間看到博恩主導企劃的Youtube單元-《狗屎寫手》系列。該系列的內容,主要是請來各領域的名人當前台講者,戴上耳機按照後台的博恩與團隊事先寫好的講稿照念,再搭配表演者現場肢體演出來創造「笑果」。而這些名人,也包括一些「資深藝人」,像是羅時豐、楊繡惠、澎恰恰等等。重點是,網路上對他們的演出,給予的反應都不錯。
於是大家便歸因資深藝人有秀場經驗、寶刀未老,對這樣的表演模式當然信手拈來、毫無違和感。
我認為,這樣的反饋的確有其道理,不過,倒也提醒了我們,可以從秀場與當前影音平台的表演本質來看待資深藝人在新媒體平台上「回春」的表現。
如果有看過介紹秀場文化的文獻或影視紀錄的話,應該會發現,過去秀場文化與當前的影音社群媒體的性質相當類似:限制少、互動性高。
相對於電視這類大眾媒介,秀場與影音社群媒體,更容易讓一般基層大眾有「盡情發揮」、做自己(秀場金主老闆)想做的節目內容的場域(嚴格說來,當前影音社群媒體說不定比過去的秀場舞台,在管制上還來得嚴格。畢竟影音社群媒體有自成一格的「審查機制」)。在這樣的前提下,就能針對受眾群投其所好,設計出符合其口味的娛樂內容;像各地就有不同的「娛樂口味」,不然也不會有「南豬(哥亮)、北張(菲)、中邢峰」的說法。
另外,秀場舞台與影音社群平台,相似性最高的,就是與觀眾的互動性了。也就是說,觀眾在表演的過程中提出各種娛樂需求時,表演者通常得立即回應觀眾的需求,這部分就很吃表演者的臨場反應;甚至這樣的互動模式,比現在的影音社群平台還要來得立即與緊密。畢竟影音社群還能隔著一層螢幕,在秀場裡,則是直接現場面對觀眾、粉絲呢。
所以,除了歌唱功力外,一些大尺度的黃色笑話,或是自嘲、藝人互虧的話題,通通在這些秀場平台被盡情揮灑,且小老百姓們還能與藝人們近距離互動,看著藝人們被自己提出的要求或是問的一些問題弄得不知所措(不管是演出來的還是真心不知如何回答),觀眾就覺得好玩有趣,自然掏錢買單。
而在上述的秀場訓練下,且還「存活下來」的資深藝人,表演功力、臨場反應等能力,當然就不在話下。
再拉回來看看當今的影視平台,基本上就是一種身處在網路端的秀場。所以這些經歷秀場歷練的資深藝人,只要願意接受新媒介這東西,無論是觸及率的累積方式(像是資深藝人羅時豐非常在意平台訂閱的數字,拍沒幾個月就一直嚷著不想再拍了;後來才知道,原來他把「平台訂閱率」跟「收視率」,兩者背後的數字意義連結在一起),還是年輕一輩的互動模式與話題內容等,資深藝人帶著長年累積的表演功力,想在影音社群平台上找出另一片天,似乎也不是什麼太困難的事情了。
傳播工具的類型很重要,但更重要的,還是傳播的內容跟觀眾的體驗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