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同居。
Justin碎碎念:
距離上次寫這主題已經兩年(驚呼),這其中是有原因的沒錯。我只能說,兩個人要在起真的不簡單,單身的人請好好把握「自由」啊懂不懂。
那怎麼現在又開始寫了?就像我上一篇提到,我會把一些有點羞恥(又非情慾)的東西投到premium的大水庫,我就先假定在大水庫觀光的人,都是比較有sense不會半路相認,而且有上一道鎖,至少傳播率就會下降很多吧。所以我這篇文章原文有1500字,不是只有「簡單來說同居」這麼簡單辣。
而且,我有時候會有那種不想寫小說的心情,就像現在。所以,寫點雜文,信手捻來又不會太費神,就當作一種休閒文類吧。希望濕粉們不要覺得我在偷懶,這種空白時間對長期小說創作而言,是很重要滴。(死皮賴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