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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妹都不分擔父母的扶養費!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前言

有一位姊姊,由於妹妹早就搬離家中,到外地工作,對於家中的大小事都不聞不問,甚至當父母需要有人在旁照料時,也不曾出現,也從未分擔過任何扶養父母的費用。而最後父母過世後,妹妹又跳出來聲明繼承父母的遺產,姊姊因此覺得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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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萬法之母,人從出生到死亡,每天一睜開眼睛,處處都用得到民法!學會正確的認識民法、使用民法,在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做好事前規劃,培養法律風險預測的能力,那就跟著我們一起學習,我們將毫無保留的將所有相關知識都交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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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我們已經就「故意」及「過失」作了概念上的介紹,但也由於只是概念,實際上故意及過失還有很多細節的理論基礎需要介紹給大家知道,而在本篇文章,我們會先以「故意與過失的種類」來為大家解說!
在正式進入「法律行為」的內容之前,我們必須先瞭解權利變動的樣貌及種類,以鳥瞰民法運作的體系及概念!
跟客觀不法構成要件不同,主觀不法構成要件是探討「行為人內心認知與意欲」的問題,不過其實法院還是需要透過客觀證據加以認定犯罪之「主觀不法構成要件」是否具備。
這次我們就直接進入民法的規定內容進行講解說明,其中的內容有「不動產」、「動產」、「主物與從物」、「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等!
在上一篇我們介紹到「客觀歸責理論的判斷步驟二」的部分,今天我們就接著介紹判斷步驟中的最後一步,就快完成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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