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回顧了一下,瑞典帥哥方馬丁跟shanon離婚的事。他們提到,最後兩人沒啥交集,除了兒子安東跟工作(互為藝人和經紀的關係)。這其實也不算毫無交集,但這也許不是「一般人」認為的夫妻交集?
我是不知道一般人是怎麼想的,但兩人相處久了是不可能維持不變的,唯一的不變就是改變,這是我和他生活超過十年,所得到的結論。
Justin碎碎念:
《這是屬於我們》系列文章,寫的是我跟伴侶之間交往多年的感情小事,因為有點過於貼近內心的私密,所以我都會上鎖,有緣人想窺探秘密的,你就偷看吧,走在路上,我是不會承認誰是誰的哼哼。
這篇文章其實重點只有一個,就是怎麼樣才能夠在一段伴侶關係之中保有自我?或者在關係之中「自我」就是持續不斷消亡的過程,又或者「自我」跟「兩人在一起」永遠是無法兩全的事情呢?我承認這篇比較不像在說故事反而像在說教,但,過來人的鹽客倌你就不妨嚐個兩口看看,沒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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