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到許多創作者,說要去某地方採風,這隱含著什麼意思呢?其實在這過程中,藝術家或作家們都會到各地,搜集地方文化、風土民情或有趣的事情。雖然採風並不一定要進行,可是若能透過採風得到實際的體驗,會比只有想像更能貼近粉絲的內心,如此將會注入個人的創造力,呈現具有創意、創新和感染力的作品。創作中,只有熟悉某個事物,對某個事物產生熱烈感情和創作衝動,才可能激發「感性認識」,進而打動欣賞者。
採風的最大好處是—能攝取到事物,讓創作者深入細節,創造深入人心的作品,如作家要描繪一個在田裡勞動的人,若不去田野間,觀察農夫勞動的動作、姿態、表情…等情形,以及時間和空間呈現出來的造型,怎麼能寫得出生動、神韻、情境和意境呢?描寫一頭牛時也是一樣,必須對它細緻入微地觀察後,讓心中有牛的形象,就更容易寫出貼近自然而較受歡迎的文章。所以採風實際上就是一種創作形式,是一種初級的創作形式,屬於對審美對象初步加工的階段,這一點在創作上的尤為常見,也很關鍵。
許多創作者在創作時,內容中從有幾個、或10多個,甚至數十個人物的描繪,通常一開始會從局部個人的描述,每個人的動作、神情和動態,這必須通過長期觀察不同的人,累積各種形象,再經由想像而完成作品。採風也可以說成旅遊、踏青…等。總之身為一位創作者,走出戶外,看看外面世界,這是必須經歷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