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文:
卅四年十月以
盡四月、吏曹
如果把這樣的字稱為「篆書」,而其他同時期的文字稱為「古隸」或「隸書」其實是錯誤的。兩者其實並無差別,差別只有大小,會形成粗細一致的線條,也祇是相同毛筆書寫大字的物理特性。而且這樣「大字」在秦漢墨跡文字上並不多,若用「特例」來代表「通例」也是大錯特錯。
筆者會就單字個別從字形結構(構形)上來判讀篆隸。若要說東漢晚期的文字已經是成熟的隸書,那麼秦漢之間的簡牘文字,多數看來還是比較偏於篆…。
「楬」注音ㄐ|ㄝˊ
1.標識事物的小木樁。周禮·秋官·蜡氏:『有死於道路者,則令埋而置楬焉。』
2.又:ㄑ|ㄚˋ
「笥」注音ㄙˋ
1.以竹、葦編成,用來放衣物或食物的方形箱子。說文解字:『笥,飯及衣之器也。』書經·說命中:『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
2.書箱。晉書·卷三十五·裴秀傳·贊曰:『鉅鹿自然,亦云經笥。』宋·陸游·晚 晴詩:『潤侵書笥深防,暖徹衣篝剩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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