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活動中,經常會利用本票作為擔保。本票究竟是什麼?本票又該怎麼寫才有效呢?以下簡單和大家分享。
什麼是本票?
所謂的本票,是發票人用自己名義,簽發一定的金額,在指定的到期日,由自己
無條件支付票面金額給受款人或執票人的票據。(
票據法第3條)。
運用本票的場景?
因為本票發票人保證未來會支付票面金額,所以本票經常作為擔保的工具,像是借貸、買房或工程契約等鉅額交易時。
尤其是大型的工程案,往往需要支付訂金讓施作廠商能夠採購工程物料,而訂金金額為數不小,為了確保施作廠商會確實履行契約內容、不會捲款而逃,便會要求施作廠商提供一定擔保,作為廠商違約或無法履約所生賠償的抵充。等到將來廠商確實沒有違約情形,或者抵充賠償後還有餘額時,再返還擔保品。常見的作法之一就是要求廠商簽發本票作為履約保證金。
為什麼實務上經常要求簽發本票?本票究竟有什麼效力呢?
只要本票上具備法律要求的必要記載事項(稍後說明),執票人就可以持著本票向發票人請求,發票人就必須支付。如果發票人拒絕支付,執票人就可以持本票正本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接續對發票人聲請強制執行。
由於法院只會針對本票進行形式審查(只檢查本票的形式是否正確,而不會調查實際上是否真的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因此,大約1個月左右的時間便可以取得本票裁定。相較於普通訴訟程序,法院往往需要歷經數年的時間調查是否實質存在債權債務關係,才可以做成判決,本票裁定程序更為簡便、迅速。這也就是為何實務上經常要求對方簽立本票的原因。
本票該怎麼寫才有效呢?
本票並沒有固定的形式,隨手拿一張白紙寫上本票應記載事項,就會發生效力了,所以萬萬不可出於好玩,隨便簽發本票。
《本票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缺少其一,本票無效)
1.
表明為「本票」的文字: 只要紙上寫上「本票」二字就符合了。
2.
一定之金額:
(1) 為了避免將來產生爭議,建議票面金額由發票人自行填寫。
(2)金額最好用大寫國字書寫,避免被竄改。
數字大寫:零、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
(3)票面金額若是10萬,建議寫成「壹拾萬」,別只寫「拾萬」,
避免被有心人在前頭加寫數字。
(4)金額一經塗改就無效了,寫錯就必須重開。
3.
無條件擔任支付
4.
發票年、月、日
5.發票人簽名:可以用蓋章代替(
票據法第6條、
民法第3條)。
《本票次要記載事項》:(若未填寫,並不會使本票失效,但寫越清楚,對雙方越有保障)
1.發票人的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址:方便特定發票人身分,以免遇到同名同姓的狀 況。將來真要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時,也才不會遇到阻礙。
2. 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如果沒寫,任一持有本票的人,都可以向發票人要錢。
3. 發票地:如果沒寫,就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
4.
付款地:如果沒寫,就以發票地為付款地。
5.
到期日:如果沒寫,就視為見票即付,執票人可以隨時拿本票向發票人要錢。
6.約定利率:如果沒特別約定,依
票據法第28條第2項規定,年利率為6%。
*小提醒:
- 如果缺少任一個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本票就無效,所以收受本票的時候記得再三檢查。萬萬不可事後私自在別人簽發的本票上塗改,否則會有刑法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的罪責,不得不慎。
- 發票人在交付本票時,最好影印一份本票,請收取人於本票影本上簽收,將來若真發生紛爭,才有辦法證明:(1)確實有交付本票給對方,及(2)交付當時本票上記載的內容。
最後,提供一份本票範本,供大家作為參考。
(本文最後更新日期: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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