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什麼是「巨頭」?
在二十一世紀,人們似乎已經習慣自己擁有做決定的選擇權,大從工作種類與人生目標,小至商品選購與晚餐品項,我們可以從輕易獲得的無數資訊中,眾裡挑一,找到最滿意也最符合自己需求的答案──然而,是我們選擇這些事物,還是這些事物「被」送至我們眼前「強迫」我們選擇?
你可能會聯想到大數據,管理我們的喜好與習慣,建構出每個人獨一無二資訊同溫層的系統,但書中所要討論的重點是這些大數據背後的掌控者:巨頭(Bigness)。
現今的全球社會,不管在文化、生活習慣、資訊獲取方式都漸漸趨向一致,我們習慣有問題問Google、想找人說話用臉書(或臉書旗下的社群軟體)、要買東西上Amazon。他們就是巨頭,在各自領域擁有幾乎壟斷市場的能力,合併數十間公司,在競爭者尚未出現之前就可以透過絕對經濟與資源上的優勢讓其邊緣化。少數大企業掌控了大多數人們的生活,然而,你可曾經想過,這些巨頭是如何發展成為現在的模樣?
托拉斯運動與反托拉斯法
從十九世紀末開始,美國歷經了一段名為「托拉斯運動」的時期,由幾間在各個領域不同的強大、壟斷性公司,合併數百家較小的公司組成一家全能的巨型企業,分別在各個行業中掌握主導權,於市場上實行徹底的壟斷運動,以避免競爭並不受政府約束。這個壟斷運動在短短十年之間完成了兩千多間公司的合併,壟斷者給予人們一個美好的新社會想像:壟斷是一種優越的商業組織形式,利用企業絕對的掌控權建立新秩序,將社會從經濟崩壞中拯救出來。
但這個美麗的願景很快就遇上了困難,當巨型壟斷公司持續成長茁壯,在理想國來臨之前我們看見的是越來越大的社會經濟與階級差距,企業家達到前史無前例的富有狀態,勞工一天的收入卻只有一到二美元,公司與勞工之間的爭議不斷,社會面臨巨大的分歧,於是,新的一場革命誕生了,第一部反斯拉托法《謝爾曼法》在一八九零年出現。
書中完整清楚的梳理了從《謝爾曼法》對於反壟斷意識的首次法條化、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布蘭迪斯在反托拉斯運動的種種努力與倡導、羅斯福總統首次對巨頭展開調查與訴訟的種種過程,從經濟、政治、社會各種角度分析在社會脈動下,托拉斯與反托拉斯之間的攻防戰況。也讓讀者從不同角度去思索──也許巨頭離我們的距離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遙遠。
今天,我們和巨頭的距離
巨頭並非只躲在商業世界裡,這也是為什麼反托拉斯法似乎很容易被認同——我們都知道維持市場多元競爭的重要性,但該法卻在施行上遇到重重阻礙。一間規模龐大的公司,擁有更多的資源與手腕去爭取政治上、經濟上更加龐大的利益,這開啟了另一個可怕的循環:這些掌握一手好牌的巨頭可以一直維持他們的絕對優勢,無論是對競爭者,還是消費者。
2020年,Apple、Google、Amazon、Facebook四家公司的總市值已經超越德國,等同於世界的第四大經濟體。你可能會想,那又如何?事實上是,他們不僅在經濟上比大部分國家還強大,還創造了一個專制壟斷的可怕陰影。
我們總是認為國家或其他任何人都不應該有權利侵犯我們的隱私、管控我們的思想、限制我們的視野,但是,這些巨頭辦到了,你每問一次Google問題它就會更加了解你,每點進一項商品欄Amazon就更明白該如何讓你按下選購,Facebook創造出了最強大的同溫層讓你找到自己喜歡的社群。然而,每個你所獲取到的訊息、廣告、新聞,都在這些巨頭的掌控之下,洗腦一個人容易嗎?美國大選的各種假新聞與政治操弄告訴我們,資訊窄化下的大眾是幾乎沒有辨識能力的。如果我們對於專制獨裁感到恐懼,那麼現在正活在數位獨裁陰影之下的我們怎麼能毫無知覺?
結語──「讓巨頭倒下,才能澆灌民主之花」可能嗎?
今年七月,美國舉行了一場線上聽證會,傳喚四大科技巨頭的CEO以線上方式參與,顯然美國與世界都開始關注這場陰影逐漸加深的壟斷新戰事,然而,面對已經有如此巨大影響力的巨頭,以往對於托拉斯的拆解會是可能的解方嗎?我們又真的有辦法過著沒有這四大科技巨頭的生活嗎?
《巨頭的詛咒》作者吳修銘曾經在台灣生活過一段時日,他在台灣版作者序中寫道:「我一直很關注是否有可能打造一個經濟體,它的繁榮與昌盛是立基於成千上萬家的小公司……台灣是一個人人都想當自己老闆的國家,在台灣的這段期間讓我相信這樣的經濟體是可行的。」
放眼世界,也許我們都活在巨頭的陰影裡,但是當我們面對這些帶著獨裁意味的巨型公司,除了更清楚謹慎與於自己資料的提供、更積極爭取透明的權益保障與相關規範,也許可以思考該如何守護並捍衛這塊土地上難得的經濟分權,並嘗試追求「讓小而美的企業模式創造更大的繁榮」的可能。
參考資料:
- 吳修明(2020)。《巨頭的詛咒》
- 四大科技龍頭 大到不能拆?-遠見
- Heads Of Amazon, Apple, Facebook And Google Testify On Big Tech's Power-NPR
責任編輯:曹若榆 核稿編輯:陳姵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