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一大早,盼妮匆匆把宿舍整埋了一番,便趕到機場去接王禪。其實,王禪闖蕩江湖已有十幾年了,雖然年紀還比盼妮小一些,但兩個人的生活歷練可是天差地遠。若把盼妮比做奧黛利赫本的清純電影,王禪就應該是瑪當娜之類的潑辣與不倫。聽說她與台北的大老闆走得很近,人稱她是老闆身邊的大紅人,她也不時向人炫燿,表示幾乎老闆 “每晚” 都上她那裏去; 不過聽者也都明白,去她那兒不會是搞那檔子事,王禪自己還不夠格。她長得不美,又不柔,不是老闆耍著玩的「小星星」,只是老闆靠她「拉皮條」倒是頻繁的很。
盼妮第一次聽到「拉皮條」這詞兒時,還真不確定大伙暗示的是什麼,後來才慢慢瞭解狀況,自然對王禪這個女人有了較深刻的認識;但儘管如此,她在台北也只短短見過王禪一次,沒有「過招」的機會,這次要一起相處十天,盼妮心中確實有些緊張。
為了怕機場人多,一時認不出王禪,盼妮特地寫了個歡迎招牌。不一會兒,一個清湯掛面髮式,戴著墨鏡的王禪就出現在出境的人群中了。盼妮遠遠地打量著王禪,全身的品牌標示幾乎都堆在身上──香奈兒的絲質長衫,黑色絲質長褲,金鍊皮質的香奈兒掛肩皮包,LV的行李箱和旅行袋,想必眼鏡與皮鞋也逃不過這些名牌的範疇。王禪一眼望見秀秀氣氣的盼妮和她手中的牌子,劈頭便問「導演沒來?」她看看手上Gucci的腕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