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片改編自真實故事,1970年代,北愛爾蘭與英國之間戰火連天,Gerry Conlon由於行竊誤闖北愛爾蘭共和軍軍火庫,引發街頭暴動,不得不到英國避風頭,與英國一群嬉皮同住。而英國社會因北愛爾蘭革命軍的行動而形成一股對立衝突氛圍,Conlon的敏感身分,加上放蕩不羈的形象,使他無可避免成為被排擠的目標,恰巧在同一時間,英國又發生爆炸案。
在當時,警方可以國家安全(有效遏阻北愛革命活動)為由拘留嫌疑犯七天,檢方畏懼輿情壓力,Conlon遊手好閒又有竊盜前科,成為檢方眼中最合適的代罪羔羊,Conlon承受不了警方以威脅親友性命、疲勞轟炸等各種方式逼供而簽下早就預擬好的自白書,不僅如此,其親友也受到牽連,一一背負莫須有的罪名,加上法官及陪審團立場偏頗,仇視北愛爾蘭人的社會情緒高漲,儘管起訴證據薄弱且存有諸多疑點及不合理之處,Conlon及親友仍因無力與不合法調查程序及不公義的審判對抗而入獄。
即便後來爆炸案真兇-北愛革命領袖入獄,燃起平反冤屈的一絲希望,警方卻為了掩蓋構陷栽贓的惡行與錯誤,故作不知情。最後經歷律師10多年的奔走蒐證,終於發掘出警方隱瞞真相與羅織罪名的證據,英國女王主動撤銷罪名,才還給當事人遲來的自由。
「自由」這個議題一向觸動我的敏感神經,不論對於時事的看法,或自己切身處境,只要觸到這領域,就是地雷沒有第二句話。不過隨著年齡增長,提及此類議題,在了解事件全貌之前,縱使仍免不了與自己所處環境去做對照與設想,不過忿忿不平的心情會減少,逐漸轉為以旁觀角度與思維主導,也許,這就是成長的失落與收穫吧!嫉惡如仇的感性神經逐漸萎縮,中庸持平的理智神經則越來越茁壯,頗令人惆悵(就連這惆悵也是淡淡的)。
(照片取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