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1,是我失戀的第11天。我們都渴望被愛情拯救,在孤單的時候希望有個人無條件地陪伴;受傷的時候希望有一個人細心的照顧;希望從對方身上得到幸福。但當這樣期待的時候其實主控權都在他人手上,好像一定要有那麼一個人才能感受到幸福。其實曾經的我也是很能享受孤獨的,去年的暑假,我隻身前往綠島打工換宿。那時候一個人坐車到台東再到富岡漁港搭船的時候,我扛著大包小包的行李,會無奈地自嘲自己的笨拙,但更享受這樣一個人旅行的短暫時光。這其實是一種心態上的矛盾,曾經我可能再遇到困難的時候很可以自己冷靜下來,思考當下應該做出如何地應對或反應。但自從有了林衣,我覺得自己好像可以不用那麼堅強,可以依賴著他。因此遇到困難的第一步我總是先打給他,告訴他我現在很難不知道該怎麼辦。我曾反問過自己,曾經他看到的我,是一個獨立、堅強、有光芒的我。但在一起之後,我是不是顯得無光了?當然,我也相信愛情其實是讓人依賴的,也是因為依賴,才能使彼此感受到被需要。在這個「需要」與「獨立」之間要如何拿捏那個平衡呢?在下次戀愛前我想好好思考這個問題。
今天很早更新,因為晚上要去見一個好久好久不見的人。總覺得,在難過的時候能得到關心就像是救命繩索一樣。今天的我,還是想念。
林衣,你過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