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消費者特許權

2021/08/30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一、消費者特許權就是直接面對消費者,由消費者決定的產品,可口可樂、APPLE、FB、GOOGLE等,由人類行為推估,這些公司的產品都是集合眾人的意志達成,在一個更長的期間,要改變這些行為,機率是很小的(小於20%),例如,開始使用了YAHOO的信箱,很難有動力會轉換成GOOGLE的信箱,所以可以合理推估現在的價格是用財務模型計算第10年的價格(反映在較高的本益比),股價雖然包含了預期的不定性成分,但用人類行為的一貫性推估,10年後實現的比例高,所以如果現在是用第10年的價格買進,明年突然要用錢,也會用第10年的價格賣出(除非破天荒的大股災才會有較低的買點)。
二、消費者需求變化風險
產品變換也需要一個時間,不會立即發生,例如2000年的YAHOO獨大,GOOGLE尚不成氣候,使用GOOGLE的人數逐年增加,因為GOOGLE的演算法和堅持無廣告,到2007年接受度慢慢上升,逐漸取代YAHOO,但其實如果當初是投資YAHOO的人,在這個過程中,是不會出售的,因為股價變低的同時,本益比也降低,投資人會有預期股價會回到原來的樣子的想像,INTEL也是一個例子,消費者已經轉移晶片需求,INTEL晶片被AMD和NVIDIA等瓜分,企業沒有成長就是衰退,但投資人只看本益比低,賣不出手,等待股價回升。
三、趨勢是無法改變的。
四、結論
消費者特許權由越多消費者(跨國)決定,其預期變化的風險越低,因為大數量的人類共識形成,另外,QQQ可以解決消費者需求變化風險,演化的機制,逐漸的淘汰消費者需求減少的公司投資,增加消費者增加需求的公司,不會有人性惜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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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vid Wu
    David Wu
    會計師、投資客、深度閱讀者、哲學研究者、衝浪客、滑板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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