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立院修法 再度確立交通階級(二)

2021/10/10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2021年10月7日這天早上不分朝野,在紅樓召開的交通委員會共同限縮檢舉人可以檢舉的項目。不像環保署會針對環保違規編列獎金預算,警政署當了25年的免費仔,但因為政治的關係即將終止服務。
中華民國 85 年(1996年) 12 月 31 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七條之一橫空出世,當時立法精神是為了彌補警察的執法力不足,但一樣是彌補,環保署針對違規有訂定獎金法源,警政署則沒有給檢舉人獎金。在十年前更刪除了警察的取締獎金,自此,交通環境陷入蠻荒時代。人民為了自救花時間做零元檢舉,現在又要被限縮,新的交通階級即將確立。
你,準備好了嗎。

在10月7日的交通委員會中,林俊憲委員試圖要找一個平衡點,並且提出數據讓各位知道所謂的「檢舉達人」,不只是成案率高,而且還是在幫警員的忙。但是召集人陳雪生連忙搶話說他以前是警察,還說這個檢舉達人有多麼壞,但是林俊憲秒回應打臉:
主席,你那個年代還沒有檢舉達人
空口不只可以奪白刃,還可以空口說白話,政治人物對於交通建設的認識到底如何建立又為觀點何天差地遠,權力是怎麼用來讓他們獲得利並增加選票呢?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第二部份:萎靡基礎建設的政治共犯


停車成本外部化

陳雪生總召以「先入為主」的觀點主持會議,也為了確定本次修訂的立法精神,他也多次向官員確認紅黃線停車檢舉是否已經拿掉?並且也說了很重要的話:
政府又沒有錢蓋停車場,沒辦法,總不能停到家裡面去
如果陳雪生說得對,這個國家沒有地方停車,那車子都給誰停了?陳雪生說他以前在台北市當警察,那我們就來到台北市來看看一座新落成的警察局。
2019.9.10 萬華分局落成後,對面的馬路都變成警用停車格
警局建物周邊的路邊停車格都讓警車給停滿了,大大的字樣寫著「警察專用」就算是沒車的時候市民也不能停。
居民要停哪裡,那麼為何蓋大樓的時候的時候不規劃停車格呢?反而是將停車格的需求外部化,讓這個城市的紅線來承擔,當然就擠壓了市民的停車空間。消防局會把一樓作為車輛的存儲空間,各種市政大樓也都會有自己的停車場,而警察將原本應該要負的責任外部化,都交給道路的紅線,這樣的思維就已經是這個城市的DNA。
立招牌之後 就用招牌管理 無人執法


停車格位並非不夠 笨蛋!問題在管理

再來看看卸貨停車格,台北市的卸貨停車格有奇怪的規定,就是周末來臨時這個卸貨格可以提供給普通車輛當作停車格。可是實際上無論是超商或是百貨,並沒有周休二日,即便是深夜或者是一大早都還是有著卸貨的需求。所以有卸貨停車格也沒有用,因為錯誤的管理規則跟無人管理的現況,經年累月,導致即使有格子在一步之遙,但就是不願意停進去而寧願停在大門口。
所以就導致2020年土城女童被違停倒車的貨車輾破內臟,調出監視器一看,對面滿滿的停車格全部都是空的,但就是沒有人要停。這樣一來不只是女童身體受到損害,還讓這位司機負擔刑責,而長久不執法不取締的公權力,絕對要負擔最大的責任。
而之所以我國會這樣設計出來的結果對行人不友善,英文老師畢靜翰給出了可能的答案,因為這個城市的設計多是單身男性的思維,這些設計者從沒有想過有一天自己還要推娃娃車,居然要帶小孩走在街上。所以這一切的一切設計上的缺失,造成的各種弱勢階級,首當其衝的就是行人以及弱勢用路人。
畢老師臉書貼文

人行道是政客的提款機

回過頭來看看台北市的人行道,台北市的人行道總長度是1011.2公里。 但是實際上的人行道有的地方是被變電箱佔據,有的地方是因為某些原因被劃設成機車停車格,還有明明就沒有停車格但就是長期違停在人行道上卻沒警察取締。但是這些都被算入了台北市人行道的總長度,對人行道以及人行空間的輕視,主要是我國對於人行空間「並沒有」嚴格的規範,這樣的一個模糊空間就成為地方勢力展現權勢的競技場,地方里長或是惡勢力透過議員對市府施壓,就可以針對特定的區域任意畫設紅線、白線,甚至是施工或直接在人行空間上面畫設停車格。
1011公里的人行道
從普通車輛談論到貨車,再從貨車卸貨談論到人行空間,接下來談公共運輸的錯誤設計。根據2018頒布的法律,公車停車格十公尺之內是不准停車的,但是實際上因為地方勢力比法律要大,地方議會疲軟無力,所以還是可以見到某些公車停等區旁間還是有被劃設停車格,公車不能靠邊影響到的還是弱勢用路人。而政治勢力的不專業,人行空間相關法規的缺乏,在此舉一個最真實的例子,就是板橋地區的市議員葉元之,因為認為人行道太寬導致交通堵塞,所以要將車道拓寬讓交通更加順暢。沒想到後來居然被市民砲轟而強迫下架,而之所以如此光明正大的造就這種交通階級,其實就是因為法規的缺乏,所以新北市政府的官員才沒有辦法捍衛自己,以及捍衛原本給兒童通學的人行空間。
今晚我想來點....

葉同學該文章已經自行刪除

綜合上面的各種設計缺失,這些缺失當然包含法規以及規範上的缺失,因為有這些模糊的地方存在,所以看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到最後就是在模糊空間中用權勢跟關係來決定公共事務。政治人物只要對他的選民交代就可以了,也就是說以葉元之的例子,他就是要去迎合部分選民對的期待,但是這樣的期待是嚴重造成通學兒童的交通階級,沒車載的小孩、走路的小孩、搭公車的小孩全部都給我起開。
同場加映,基隆市議員也同樣要敲掉人行空間,獲得車流選票。
基隆何議員臉書

小結

如此階級的展現,很大原因就是錯誤的城市規劃、道路建設而導致的,再加上並不以大眾利益為出發點,而是只要迎合個別階級利益的政治人物,利用法律的模糊空間獲得自己的政治利益。結構跟法規有缺陷,政客不願意修改這個漏洞跟缺陷,反而利用這個漏洞,讓自己可以在地方呼風喚雨,非市民之福。
惡性循環不斷發生,這就是人行空間墮落的原因。如此惡劣的交通環境,所以人民在警員不執法的時候依法自救,但現在就要把這個「自救」的權力給限縮,目的就是要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第二部分 萎靡基礎建設的政治共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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