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離開是正確的選擇〉中曾提到,我在工作多年後,才離職出國念書。轉眼已經30年,回首過去,雖不真切,但歷歷在目,無法忘懷。
我在英國的那些年,有正式學籍的台灣留學生人數估計約500人,如今已超過4,000人(見教育部:〈
各年度世界各主要國家之我國留學生人數統計〉)。英國也成為僅次於美國、澳洲、日本及加拿大,最多台灣留學生的國家。
決定去英國讀書時,很多親友問我為何不到美國?!因為美國學校多,較容易獲得獎學金,華人多,也有親朋在那兒,資訊容易取得,代辦公司也比較多。我總是回答:「我不想去大家都去的地方」。
我英文很差,出國前沒去補TOFEL(當時還沒引進IELTS),反而去科見補美語會話。我的計畫是,先到英國讀語言學校半年,在當地考TOFEL及申請學校;如果申請不到學校,就回台灣。我沒有非得取得學位不可的壓力,這次旅程,本就是下一個工作前的休息點。
透過代辦,先申請英國南部一家沒有華人學生的小語言學校六周的課程,想說且戰且走,去了再說。取得入學許可後,買了單程機票,收拾行李,就勇敢地出發了。
雖然出國前補了半年的美語會話,但我的破英文,無法讓我在入境時清楚地與海關對話,也無法讓我順利地在Heathrow機場找到前往Homestay的巴士站。我在機場迷路,推著30公斤的行李,在四個航廈打轉了兩三個小時,清晨六點多飛機降落,到九點多才上了正確的巴士。(註:Heathrow現在已有五個航廈)
這樣的第一步,展開我在英國翻滾的幾年,雖說是打混,但其間因生活習慣、文化宗教、教育制度及學習方式等的差異,讓我飽受煎熬,也萬幸終能一一克服,成為人生之中難能可貴的經驗。
之一,想分享在英期間如何強化英文能力及參與社交活動。
提升語言能力
既然是留學,就是與當地學生一起上課,聽說讀寫能力需與同儕對等。出國前如已具備一定的語文能力最好,但聽及說,往往得到當地才能更上一層樓。
上語言學校時,自覺英文尚可,但在英國參加托福考試後,只考到TOFEL500分,但未到達入學英文門檻,學校僅給「條件式入學許可」。經過曲折的過程,包括硬著頭皮到學校找系主任(後來成為我的指導教授),表明自己一定會克服語言障礙等等,最後收到正式入學的許可信。
入學後,發現英國腔與美國腔差真多,來自蘇格蘭或威爾斯的老師,口音更重。上課聽不懂老師的講解,來不及抄黑板的筆記,更不敢問問題或回答問題。有次上台報告,連唸自己的報告都結結巴巴語無倫次,老師同學更不知道我喃喃些什麼(那時教室沒電腦沒投影片可以輔助)。
為了克服這些問題,我上課錄音,並向友善的香港同學借筆記;回家重複聽錄音,補足筆記,也認真地看書及寫作業。口頭報告前則不斷練習,總算逐漸克服語言的障礙。此外,我還在宿舍牆上貼滿日常生活常用的單字紙片,累計自己的英文字彙。
提升語言的方法無他,只有勤快地練習,特別是口語表達。
練習口語,最好的對象並非當地學生,除非你很有魅力,否則根本插不上嘴,破英文會讓他們更懶得理你。其他國家的學生,特別是東北亞或東南亞,因為有類似的生活習慣及文化背景,總能聊得很開心。聊天的瞬間,發現自己的英文非常流利,也增進不少的自信心。
我特別喜歡與日本同學聊天(有人知道原因嗎?),也因此,結交幾位非常親近的日本朋友。其中一位嫁給英國人,我還是她的伴娘,結婚當天,我穿著旗袍,陪著穿著和服的她,一起走在英國鄉間教堂的紅毯上。
但,如有機會還是得多和當地人交談,landlord、home ma或路邊報攤的小販都是很好聊天的對象。與他們聊天,可熟悉常用的俚語或髒話,以免鬧笑話或被咒罵還不知情。
記得有次,我的指導教授找我去pub喝酒,他說他要先去pee,叫我等一下。我竟問他,我要一起去嗎?他開玩笑地說,他要去廁所,我要去也可以。令我臉紅的恨不得能有個地洞可以鑽進去。
入學之時,我是學校唯一的台生,之後由劍橋轉來一位。港生較多,大多在大學部,陸生較少,大都是理工科的研究生。但因分散在各學院,大家很少碰面,也很少有機會說中文。港生或陸生聚會或做飯時偶而邀我,我總是克制思鄉之情,很少參加,希望完全融入使用英文的情境。
我的指導教授曾說過,如果連作夢都用英文,那麼就真正會英文了。在英國的最後幾年,真的開始做英文夢,甚至回到台灣的前幾個月也是。
增進社交互動
在語言學校的時期,與兩個剛成年的瑞士女孩同住一個Homestay,她們人很好,常邀我一起出遊一起去洗衣店。語言學校舉辦課外活動,即便我內向害羞又阮囊羞澀,也盡量參加,增進與同學的互動。
某次,某著名conert要來表演,學校可代購門票,學生一陣歡呼紛紛掏錢登記;我搞不清狀況,忍痛掏出20英磅購票(當時pub 1 Pint的啤酒約2英磅)。到了現場,發現不但沒座位,大家還拼命往前擠,才發現不是古典音樂會。平生第一次參加熱門音樂會,與年輕朋友們隨興起舞,真是難得的經驗。
正式入學成為研究生後,維繫與指導教授及同門同學的關係,更是重要。
英國研究生取得學位的方式有兩種:by course或by research。By course要依規定學分選課,論文並非強制要求;By research則根據研究方向,與指導教授討論修習課程,學分不限,通過論文是取得學位的必要條件。我因有工作經驗,選擇by research,也就是師徒制,與指導教授關係密切,但課上得很少,不太認識其他老師同學。
學院交誼廳的tea time,是老師及研究人員固定聚會的時間,不管喝不喝〈
英式早餐茶〉,我都會出現一下與大家打個招呼。指導教授或同學約到pub喝個小酒(通常由老師買單)吃個中飯,或宿舍舍友一起做菜辦餐聚等等,都盡量參加,鮮少拒絕。
這些看似平淡無奇的生活日常,倒是帶來幾項值得一提但非預期的結果。
一、認識幾位非常照顧我的老師及同學,在我論文完成之前,幫我修改論文的英文。
二、用我的破英文,在大學部擔任會計學助教及帶領會計系統實作課程,獲得人生首次的英文授課經驗。
三、擔任研究助理,獲得博士班學費全免的獎學金。(註:當時英國的獎學金,大多發給來自大英國協的學生)
因為這筆意外的獎學金,讓自小不愛讀書的我決定留在英國繼續攻讀博士學位,從原本只是轉換工作的休息點,進而改變我的生涯規畫,人生從此有了重大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