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全權委託?
按照台灣現行的法律,除基金之外,能夠替別人操作管理資產的選項只剩下全權委託。
委任人(也就是有興趣投資我們的各位)可以將名下的資產「全權委託」受任人(時間投顧)代為投資。雖然與共同基金相比都是將資產交給專業人士管裡,但與共同基金不同的是:全權委託的產品擁有客製化的特性。每一位投資人可以針對其個人的需求、風險承受度,在委任契約中制定量身打造的產品。
在現行的全權委託規定下,時間投顧在這之中扮演的角色為操作股票買賣、核實帳目,並不負責保管資產。資產保管一事將另與保管機構(如銀行)簽訂契約,委由他們負責,如此可避免受任人(時間投顧)對資產進行不當處置,藉此保障投資人之權益。